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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

时间:2021-02-27 09:07:01 加工合同

加工合同汇总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工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加工合同汇总5篇

加工合同 篇1

  定作方:

  承揽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 日

  一、 加工产品明细

  1、产品名称或项目: 规格或型号:

  2, 数量: 单价: 金额:

  3、交货数量: 交货期限:

  4、价款或酬金

  二、加工材料(定作方自带)

  1,、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2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3、消耗定额 单价 总金额

  4、提供日期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 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 技术资料、配方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 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 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九、 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 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 违约责任:

  十二、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自保留一份。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定作方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无锡友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材料加工零件(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总计按甲方提供的每种零件的数量,价格按双方协商所定的的价格(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零件清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延时交货,按总款额的1%/天缴付违约金。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质保量,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加工完毕送货至甲方工厂,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后入库。(因甲方提供的物料本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经过甲方确认,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通过初步验收的入库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将 零件按时加工完毕,交付甲方工厂,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核算出加工零件总款后,甲方付到本次加工零件总款的 %。余款%在甲方第二次订单到货,乙方开具发票与第二次加工零件订单的定金(第 二次零件加工订单总款的%)一起支付;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

  2、 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20xx年 月日

加工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因甲方生产需要,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制造相关生产用模具并生产相关注塑零件。本着公平、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拟定本合同。

  一、 模具要求及费用

  1、 本合同约定订制模具计 套,合计金额¥元( 整) ;详见附表“零件及模具组合报价清单“。(本合同相关单价金额为不含税价,如需开具增值税票,相应单价金额上浮 %)

  2、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零件设计文件和工艺说明要求,并根据约定模具组合方案设计开发模具并负责相关零件的成型加工生产。

  3、 乙方在模具制造前,应根据甲方的零件工艺需要和质量要求审查相应的零件设计文件,及时对设计文件中能存在的问题向甲方技术人员提出并协商进行修改。如未提出,而导致模具不能按时交付使用或交付后的模具、零件不合甲方零件品质、工艺要求等而造成模具改造损失由乙方负责。

  4、 甲方提供的零件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清单附件中提及的技术要求,是为本合同协议的重要补充,经甲方签章的书面要求、电子文件光盘或经由甲方授权负责人发出的电子邮件原文件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5、 在模具制造过程中,如甲方提出较大的零件修改而导致模具生产成本和时间的增加,双方签订“设计修改的补充说明”,相关费用及相应交期的调整以双方重新协定为准。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对甲方提供的零件设计及要求进行过仔细审查,如因乙方的疏忽而导致合同签订后投入生产的零件修改造成加工费用增加和时间延误由乙方负责。

  二、 加工验收及付款

  1、 本合同签订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模具总额的 % 即¥ 元作为模具订金,乙方即投入模具的生产。

  2、 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乙方须完成本合同约定模具的设计和全部生产制作,由乙方完成试模并提供经验收合格的全部零件至少 个予甲方检测测试,甲方再即时向乙方支付模具费用的%即¥元;

  乙方应保障在甲方对送样零件测试检验无误10天内,根据甲方小批量试产订单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合格零件(小批量试产每个零件用量不超过20xx个);

  本合同所涉及的模具余款,由甲方在乙方完成甲方小批量试产所需的零件订单交付3个月后付清。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验收,是经由甲方技术、品质人员签封后方为合格,零件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产品要求为准。

  如乙方未能如期按前述要求提供相关的合格零件供甲方检测测试或未如期按甲方小批量生产要求完成试产零件订单,每迟交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即¥元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超出10天仍未达到完成上述要求,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按甲方向乙方已支付款项的双倍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本合同的模具所有权为甲方,在模具试样合格后,乙方应将相关的模具图纸交予甲方;乙方有义务在生产过程中对相关模具进行保管和维护,确保模具的完整和良好;如因乙方多次无法按甲方零件品质和约定交货时间要求交货经协商仍无明显改善,或双方对生产合作无法达成一致时,甲方有权选择将相关模具收回,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 本模具在乙方生产数量达到台时,乙方向甲方返还模具款项的 %,达到 台时,再返还余下的模具款项。(乙方向甲方返还模具款项后,模具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5、 在模具制造完成后,双方约定乙方根据甲方相关的零件订单为甲方进行相关的零件生产,相关零部件的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及约定的其它检验要求为准。如所加工零件不符合检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按期重新生产交货;乙方为甲方生产的零件交货地为甲方在广东佛山的工厂所在地;如因质量不合格或乙方的其它生产原因,导致乙方延误约定的订单交期又未能取得甲方谅解时,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订单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甲方向乙方订购相关零件价格见附件表所述,所发生的货款以以下方式结算:乙方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当月乙方所交付验收合格的零件货款账务于次于5日双方进行财务对账,甲方根据对账单于对账完成后5日内向乙方付款;如双方对付款方式达成新协议按新协议执行。如甲方要求乙方开据增值税发票,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将发票提供(含税开票单价见报价单所述)。

  7、 本合同约定交易货币为人民币。

  三、 知识产权及其它约定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甲方保障其不侵犯其它方的知识产权,如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图纸涉及第三方的技术或知识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

  2、 乙方需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信息的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亦不得得用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模具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模具设计和零件生产。如乙方违背此约定,甲方有权根据本项合同约定按本合同总额的两倍向乙方索取违约金,并有权根据知识产权保护法相关法规对乙方提起诉讼。

  四、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是双方真实意图的表现,即双方签章后即行生效,与合同原件相符的传真件同等有效。

  五、 如因合同表述不详或因其它原因产生合同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时间:20xx年 月 日时间:20xx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4

  标志牌设计、制作安装承揽合同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经济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工程地点

  (3) 项目范围和内容 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制作方案、制作、运输、安装、开票;验收方式(当场验收)。

  第二条:项目工期

  (1) 本项目工程合同竣工时间(包括安装时间)为接到甲方通知后 7 天

  (2) 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代表同意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三条:项目合同总价

  (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 ),

  (2) 如遇下列双方确认的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A.合同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发生更改;

  B.在施工过程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C.项目施工过程中制作材料、配件调整。

  第四条:合同款项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总款项的 5% 作为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定之日后付清;制作、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 90%,合同总价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1个月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

  (2)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未按约定付款,乙方每日以延期未付工程款的1‰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第五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

  (1) 制作之前,乙方需按照要求进行打样,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封存。

  (2) 甲方按照合同所附的施工图、制作方案以及已确认的样品的品质为标准对工

  程进行品质验收,若达不到甲方验收标准,乙方必须返工直至达到甲方的验

  收标准。

  (3) 验收通过之日,为合同规定的竣工之日。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到达地点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输、安装并承担所有费用。

  第七条:其他 : 乙方应保证整个工程的安全,工程期间发生物品丢失、人身安全事故问题应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期限完成项目工程,方每迟延一日,必须向甲方支付总价款1‰

  的违约金。

  (2) 若甲方为此所受的损失超过条款(1)的金额,则乙方还必须按照甲方实际受

  损的金额对甲方进行赔偿。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时,该项目标的物所有权仍属乙方,并有权

  做出处理。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具体制作内容见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成型钢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示信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成型钢筋加工工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二、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工期提前或顺延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生产,有权对乙方加工质量进行抽检。

  3、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2、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等有效性技术文件。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段号编制情况,各轴线位置,计划施工进度,以及成型钢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按照双方约定,由甲方组织形成图纸翻样技术小组,负责施工图纸的`钢筋计算与翻样工作。

  4、甲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5日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及合理的工期要求,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5、按照本合同约定提货或接收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产品。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拖欠。

  7、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作为本合同附件,明确其授权范围。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对乙方提出的任何质疑或异议,甲方应当在12小时内予以书面澄清或解答。

  9、需要乙方现场加工时,甲方应提供满足加工需求的加工场地,并负责将水、电源(符合乙方加工用动力电源需求)接入钢筋加工现场;现场加工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钢筋加工制作设备以及场地内其余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3、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准备生产,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钢筋原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后,应认真校对,如图示尺寸、规格、数量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标牌一张。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6、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协助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抽检工作。

  7、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操作,合理套材降低损耗。

  8、乙方保证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不得调换使用其他材料。

  9、乙方负责完成钢筋机械连接试样的制作,并及时通知甲方试验人员送样检测。

  五、钢筋原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应当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xx)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xx)规定的标准。

  2、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钢筋原材料的接收、检验工作,并负责将钢筋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钢筋原材料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交接记录。钢筋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质保卡、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作为交接记录附件交乙方备案。

  3、甲方对其所提供钢筋原材料的质量负责,对原材料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协调材料供应商予以修理、更换。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并不免除甲方承担的质量责任。

  4、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的钢筋原材料质量进行重新检验,检验费用计入合同价款。

  六、设计变更

  1、如遇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加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设计变更后,甲方应重新新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商确定合同工期。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补充配筋单,补充配筋单应标注“急配”字样及合理的工期要求。

  3、发生设计变更的,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后的成型钢筋产品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规定。

  2、对成型钢筋产品的其他要求 .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乙方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设施不足,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3、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九、运输及检验

  1、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应当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妥善包装。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后,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安排提货。

  3、甲方委派的提货人员应当持有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

  4、甲方提货的,甲方应在提货时完成成型钢筋的验收工作。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成型钢筋交付后,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采用乙方送货的,甲方应指定交货地点。成型钢筋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

  6、甲方未经验收即接受成型钢筋产品或将成型钢筋产品加以使用的,视为成型钢筋产品验收合格。

  7、成型钢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预计为人民币 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1)本合同螺纹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螺纹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2)本合同线材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线材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3)本合同所称加工结算单价包括成型制作费、税金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不含直螺纹接头加工、套筒费用。

  (4)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个(钢筋不分材质、规格加工套丝、不含套筒,并戴好保护帽),按照收货回执单记载的数量结算。

  (5)采用乙方送货的,乙方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车费等配送费用据实结算,计入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上述各项金额之和。

  十一、结算与支付

  1、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乙方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交成型钢筋结算单,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3日内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对结算单予以确认。如甲方未按时确认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对该成型钢筋结算单予以确认。

  2、合同价款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0日前按照结算单记载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合同价款。(定期结算方式)

  或: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其余价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 日内支付。(预付款方式)

  3、甲方以乙方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之内不计贴息)或银行支票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式有效发票。

  十二、节余钢筋的处理1、本合同全部成型钢筋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结算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规格、重量。钢筋节余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钢筋节余量=钢筋原材料供应量-成型钢筋重量*(1+损耗系数)。

  2、节余钢筋由甲方负责取回或由乙方安排运输,甲方支付装卸、运输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以节余钢筋抵扣合同价款,节余钢筋价款按节余钢筋量乘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算。

  十三、合同变更与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图纸应提前10日与乙方协商,图纸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或接收成型钢筋产品,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保管费用,每迟延一日按该笔货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终止或停止履行本合同,除向乙方足额支付已加工成型钢筋产品的合同价款外,应按未履行合同价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成型钢筋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及运输费用。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每迟延一日按未完成产品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钢筋毁损、灭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合理的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附件1: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及联系方式。

  附件2:钢筋加工配送服务工作流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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