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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

时间:2021-02-23 20:32:48 加工合同

加工合同8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工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工合同8篇

加工合同 篇1

  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代乙方向乙方指定的 (境外料件供应商全称) (以下称“料件商”) 购进本协议项下的料件交乙方加工装配成本协议项下的整机,并代乙方出口销售给乙方指定的 (境外整机收购商全称)(以下称“整机商”)。对此,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进口料件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出口整机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包装要求及费用分担:出口整机包装由乙方根据其指定的整机商的要求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交货及运输

  1.甲方向乙方交付料件: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承担:________至________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交付整机: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承担:由_______至_______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单证

  1.乙方每次交付一批整机后,应于相应整机出口报关后_______日内将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交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来整机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即开出相应的进料抵扣发票给乙方。

  3.如乙方未能在交付每一批整机并出口报关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则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相应整机货款中的退税部分。

  ……….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条件

  1.进料款:甲方代乙方购进料件并对外付汇,相应进料款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机出口货款中扣除;付款金额按照实际收货数量及在海关备案的进料合同中规定的价格计算。

  2.整机款:甲方代乙方出口整机并对外收汇,对应的人民币按照美元对人民币1:?_______折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整机商开来的金额为出口发货总价的正本信用证(远期信用证的,信用证已经开证行承兑)、货物出口报关、收到乙方开具的足额增值税发票后3天内,在扣除进料款及甲方手续费后付给乙方。

  3.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为进口料件总价的_______ %,以人民币支付,按美元兑人民币1:_______ 折算,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机出口货款中扣除。

  八、甲乙双方的责任

  1.上述进口料件由甲方进口并交给乙方后,若出现质量,规格,数量问题,乙方必须在五天内(逾期视为接受)向甲方提出有关清单,证据与说明,由甲方负责对外交涉,乙方有义务协助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关于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委托单位专门负责上述货物的进出口报关及合同核销工作,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上述货物帐册的登记,进口货物的统计,有关单证的追还和保管,随时准备接受海关的检查,并随时协助甲方报关人员办理有关海关报关手续。如果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单证以供甲方办理报关手续或由于甲方不及时办理报关手续而被海关处罚的,责任由违者承担。

  >3.上述货物按海关规定办理有关海关手续前,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出售,转让,虚报.如有逃税和违章行为,责任由违者承担。

  4.按照海关规定,协议期满必须及时向海关核销.因此,本协议期满前15天内,乙方应当持有关资料协助甲方办理本协议的延期、终止或核销手续,且该手续只能办理一次,逾期不办而受海关处罚的,责任由违者承担。

  5.因整机产品质量不符、数量短缺及不能及时交货等问题而导致甲方不能如期全部复出口的,由乙方根据中国法律及海关的有关规定承担甲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处罚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6.乙方保证其委托甲方从境外购进的料件及其按照本协议加工装配后所形成的整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专利及/或专有技术及/或其它知识产权;同时,乙方保证整机的产品质量符合整机商的要求;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不可抗力

  凡协议的任何一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须在两天以内以传真或电报方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取得有关机构的合法有效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协议生效

  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二、协议修改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十三、协议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海关各持一份,效力均等;本协议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特别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条款不符的协议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有效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工装服装 套,每套 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双方经平等协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 面料由乙方提供,但须经甲方确认;

  二、 款式由甲方确认,与乙方协商,并由乙方确定;

  三、 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款式,先制作做9套样本服装, 分为大中小3个号码,每个号码3套,由甲方工作人员进行试穿,试穿时间10 天。试穿过程中甲方及时将发现问题反馈乙方,并形成最终款式。如甲方对乙方提供样本服装不满意,有权利中止合同。

  四、 甲方负责提供订做服装的尺寸,套数。

  五、 甲方需在试穿满意后,并与乙方确认最终款式及各 项具体要求后,预先支付乙方面料、加工费全部金额的50 %,即人民币元,大写: 。余款须于加工服装完成提货后,30天内全部付清,并由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六、 乙方根据服装标准尺码生产,甲方检查,并有权对 各种质量问题提出要求;

  七、 面料质量及做工问题由 乙方 负责。尺码不合适时,由乙方无偿修改;

  八、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时间交货,交期为20xx年 月日;

  九、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日 月

加工合同 篇3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鞋子生产代加工合同范本。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的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的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的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的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主要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

  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合同范本《鞋子生产代加工合同范本》。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主要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英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

  乙方

  日期

加工合同 篇4

  供 方:

  需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备注

  普通幕墙料 160 吨 约120吨 铝锭+4500 不含税,不含运费

  断桥幕墙料 180 吨 约50吨 铝锭+5500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按实际过磅重量数额结算

  注:铝锭价格按照订单当日长江现货平均价为准,节假日或周末没有报价的按照节假日之前最后一天的报价为准。

  二、供货时间: 收到确认的订单及定金次日起30日内开始供货。

  三、包装要求: 贴膜复合纸 包装。

  四、型材表面处理要求: 阳极氧化(膜厚AA12) 。

  五、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需方自提。

  七、需方所订产品必须预交定金 30% ,定金在最后一批材料款中扣除。

  八、需方新开模具 套,共计模具款 元,模具费由供方承担,需方付模具定金100000.00元,模具定金在最后一批发货时扣除;需方开模应先提供图纸、实物及相关技术资料为乙方开模依据,试模成功后,供方提供样品,经需方确认合格后再批量生产。需方须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如发生相关产品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等违法行为,由需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供方保证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在供方的成品库由供需双方共同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提货。如发现供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需方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确属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十、需方须在铝型材产出后十日内提走,逾期不提,当铝锭价格出现浮动时,按铝锭价格上浮比例同比上浮,下浮价格不变。若需方超出三十日不提货,供方可自行处理该批型材,且不退还定金。需方按 6200 元/吨,赔偿供方二次加工费用。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供需双方任何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供、需双方货、款两清后,合同解除。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供方名称: 需方名称: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需方):签订时间:

  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进行油漆喷涂加工。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油漆外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相关事宜协商如下:

  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甲方按厂房租赁合同,提供产品加工所需的厂房和油漆房、油漆仓库及空压机设备等相关设施,以及生产用水用电(电费按表收取);乙方人员伙食费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管理部告知用餐人数,否则多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2甲方在每月27日前将次月生产计划(油漆加工方面)发与乙方,便于乙方做产能准备,所有待喷涂产品在乙方能保证进度、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发与乙方加工。

  1.3在加工过程中,乙方自行设置检验员,必须对所加工的产品负责,进行自检并合格,然后报检,甲方有权依据加工工艺要求,对乙方施工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与甲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并在甲方厂房指定区域内进行油漆加工。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接受甲方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方面的统一要求,并承担相应耗材等相关费用,在终止合作时,对甲方所提供设备进行整理,并保证其完好。

  2.2乙方负责除1.1甲方提供设施以外的其他必需条件。

  2.3乙方及驻厂人员,必须完全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委派负责人或其代表专职管理乙方人员的安全生产、食宿,并负责协调与甲方的关系。如因乙方人员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4乙方人员在甲方处作业发生的工资、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任何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2.5乙方生产需按甲方给出计划进行,并组织管理好进度和人员,接受甲方质量与进度的考核,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所有易燃易爆材料应有专人专区保管。

  2.6乙方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和体检由其自行负责,其人员在任何地方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7乙方人员住宿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每月将此与其他应承担费用一起由甲方按月知会乙方,在当月结算货款中扣除。

  2.8 油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提供油漆加工固体废弃物处理资质或提供第三方处理资质的证明和处理合同,乙方必须保留处理凭证并交由甲方保存。

  3、 进度及质量保证

  3.1乙方根据产品加工周期和甲方进度要求安排生产,月末甲方将对其月度进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当交货及时率<98%,每低于1%处罚款500元。

  交货及时率=(月度总计划数量-未交货数量)/月度总计划数量×100%,

  3.2产品加工质量要求,乙方应做好全过程的控制,符合甲方客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或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并最终以达到客户认可为验收条件。

  3.3产品质保期:质保期根据甲方客户要求,时间自乙方入库日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甲方客户提出返修、退货、索赔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及损失,具体详见《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3.4质量保证期内在甲方应付乙方账面上必须保留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产品质保期到期后一个月付清。

  3.5由于甲方原因产品在组装、运输中所造成油漆损伤,其修补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产品传递、结算单价与流程

  4.1 乙方通过自检合格后,填写产品型号、加工批次、数量、序列车号等数据至传送单上,在接收方签字后将已喷涂产品转送至甲方生产部相关班组,至成品合格入库。

  4.2每月25日为结算日,以甲方货仓当月入库(乙方加工)成品数量作为月度结算数量,并经甲方生产部核准后方为有效数量。

  4.3按双方商定,各种产品油漆加工单价按甲方油漆定价标准进行计算(在标准值得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要求,不同的油漆品牌乘相应的系数)。(具体各产品加工单价见附件)

  4.4甲方指定油漆原辅材料(底漆、中涂漆、面漆、固化剂、稀释剂、原子灰及砂纸、磨片等)品牌。

  4.5月初由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油漆外协加工单与甲方采购部进行对帐,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

  方开具加工增值税发票(17%)提交甲方,挂账90天后办理付款手续(扣除当月乙方应付甲方款项)。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退货,其质量扣款将在本月应付额度中扣除。

  5、 违约责任

  5.1甲方承诺在结算期限内支付乙方货款,如因特殊原因延期支付,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

  5.2乙方承诺对甲方供货期、质量及其他协议要求条款的保证,并接受有关考核。

  5.3乙方送交的加工件,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非常严重的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加工资格,停付其应付货款。

  5.4因其他原因,乙方要求停止与甲方继续合作,乙方应提前60天提出书面退出报告,否则将赔偿甲方10万元的违约金。正式退出前,乙方应继续严格履行本协议一切义务。

  6、其他

  6.1本协议所有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在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或任意一方有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妥则按照合同法规定提交甲方所在地的相关机构进行仲裁。

  6.2协议有效期为1个月,自前,乙方应正式提出续约意向。

  6.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认。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日起正式生效。

  附件:

  附件一、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附件二、油漆技术协议

  附件三、厂房租赁协议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加工合同 篇6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其他约定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_)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重庆亮川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商定,甲方将重庆亮川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加工交由乙方组织实施生产,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特定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地:

  重庆市江津区

  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2、如因国家征收、资源匮乏,不受前款期限约束。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

  ①负责将加工碎石的原材料运进进料仓,并无偿提供所有的碎石加工设备和用于清洗碎石的生产用水以及乙方碎石作业人员的住宿房屋。

  ②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外界阻扰(包括工商、公安、税务、环保、当地村民等)。

  ③制定并向乙方下达当月的生产计划和任务,监督检查

  乙方对生产计划和任务的落实。

  ④提供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配件购置资金。

  ⑤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清当月的劳务加工款。

  ⑥负责与生产厂家联系并处理和解决所用于生产碎石加工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设备质量问题。

  2、乙方

  ①必须按甲方所需的规格(20料、13.2料、瓜米、机砂)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②负责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易损件的更换。

  ③负责所有碎石作业人员的生活费用,服从甲方总体安全生产管理,制订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④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规程生产和作业。

  ⑤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⑥本协议所需工人由乙方聘请,同时乙方必须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其具体事项由甲方负责实施办理,所需意外伤害险金额由甲方先前垫付后在乙方当月劳务加工款中扣除。

  ⑦乙方聘请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在工伤意外伤害险进行赔付后,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负责承担50%。

  四、价格条款

  1、乙方加工碎石数量以甲方过磅单为结算依据(其中

  河沙按每吨折算成0.96吨,单价为2元/吨;机制砂每吨折算成0.92吨,单价为8元/吨;20料按每吨折算成0.98吨,单价为8元/吨;13.2料按每吨折算成0.98吨,单价为8元/吨;瓜米料按每吨折算成0.98吨,单价为8元/吨)作为实际数据和甲方结算依据,此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设备配件费和设备维修费。

  2、支付时间

  甲方在每月30日与乙方对当月的磅单数量进行当月结算,并按照磅单数量乘以前款约定的单价,在扣除乙方所有借支款后,在次月的10日前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劳务加工款。

  五、双方的权利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协议的义务,如因一方违约,另一方都有终止协议的权利。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经协商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作为附件,同为有效,补充协议对本协议有关条款作出修正的,以修正后条款为准。

  六、协议的生效、份数、收执和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8

  订做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方(乙方):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一、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 合同签定起 日内

  其它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验收标准、方法:按样品工艺为检验标准。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方式及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安装地(北京范围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问题根据问题所属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它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户名: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 做 方

  制 作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单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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