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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

时间:2021-12-26 10:26:17 合作合同

实用的合作合同范文合集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作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合作合同范文合集八篇

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传真:

  地址:邮编:

  乙方:

  负责人:传真:

  地址:邮编:

  丙方:

  法定代表人:传真:

  地址: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联想手机合作协议xxx产品政策条款》(包含甲、丙双方所签全部产品合作协议),乙方愿意为甲方和丙方之间的付款订货和货款结算带给服务,理解甲方申请开出以丙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帐户,帐号:,甲方所有销售款项均应透过该帐户结算。

  2、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章生效后,甲方签发经乙方承兑并由乙方寄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对该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负责),丙方收票后向乙方开出相应金额的《商品金额证明书》(见附件二)并加盖公章和预留授权人签名(预留印鉴和预留授权人签名见附件一),然后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原件邮寄给乙方,乙方以此作为向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附件三)的依据;或者丙方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传真给乙方,同时从指定邮址(见附件一)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对该传真件资料进行确认,随后仍应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原件邮寄给乙方,乙方经核对该传真件与电子邮件资料一致后,能够先以该传真件和电子邮件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为向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附件三)的依据,丙方务必保证乙方收到的《商品金额证明书》传真件与原件资料一致。《商品金额证明书》为丙方向乙方签发的不可撤销的提货权凭证,原件交由乙方占管。

  3、甲方每次申请开出收款人为丙方的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保证金的交存可选取如下几种方式之一(以打√为准)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带给乙方认可的担保方式。

  □甲方交存不低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的承兑保证金。

  □甲方交存不低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的承兑保证金,在每次提货时追加至相当于每次提货金额%的保证金。

  4、在该协议项下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内,甲方每次提货应提前一天向乙方和丙方提出申请,乙方据此审签同意发货的《提货通知书》,并将该《提货通知书》原件邮寄给丙方,丙方以此作为向甲方发货的依据,或者乙方先将该《提货通知书》传真给丙方,同时从指定邮址(见附件一)发电子邮件通知丙方对该传真件资料进行确认,并在随后将该《提货通知书》原件邮寄给丙方,丙方经核对该传真件与电子邮件资料一致后,能够先以该传真件和电子邮件的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为向甲方发货的依据,但乙方务必保证丙方收到的《提货通知书》传真件与原件资料一致。《提货通知书》为乙方向丙方签发的不可撤消的行使提货权的凭证,原件由丙方占管,丙方应将乙方审签后的同意甲方提货的《提货通知书》专夹保管作为对帐依据。凭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甲方可向丙方提货。

  5、未经乙方审签《提货通知书》确认,丙方向甲方供货,不计入丙方带给给乙方占管的《商品金额证明书》金额之内。乙方《提货通知书》审签

  方式为:乙方在同意甲方提货的通知单上由乙方指定专人签字并加盖“银行”印章(签字式样及预留印鉴见附件一)

  6、对乙方审签的《提货通知书》,在提货前丙方应及时与乙方所留签字式样及印鉴进行核实,未经核实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职责;印鉴核对不符而予以提货,按第5条未经乙方审签《提货通知书》的状况处理。

  7、乙方对甲方使用《提货通知书》提货的状况有权与丙方核对(以乙方带给的《提货通知书》为依据)丙方与乙方至少每月应核对金额一次。

  8、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十日内,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提货申请,乙、丙双方核对《提货通知书》累计金额。若《商品金额证明书》金额大于《提货通知书》累计金额,则此差额由丙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在汇票到期前八日时将载明此差额的《付款通知书》(附件四)送达丙方。丙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付款通知书》回执(附件五)”给予乙方书面回复。丙方在汇票到期日前将此差额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逾期付款的,丙方将不支付逾期利息。款项结清后,乙方将《商品金额证明书》退还给丙方。

  9、除第8条约定的付款职责外,丙方不承担其他付款职责。

  10、三方务必严格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及索赔的费用。

  1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以诉讼方式解决。

  12、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商品金额证明书》累计金额与《提货通知书》项下甲方实际提货金额的差额不得超过万元。若出现第8条约定的丙方付款职责,丙方在履行完相应付款职责后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

  13、本协议一式五份,自三方均签章时生效,甲方执壹份(不包括附件一),乙、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除甲方那份不包括附件一外,本协议所附的附件一、二、三、四、五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15、三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如下:三方均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或金融机构,有权以自身名义,权利和权限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经营活动,并以自身名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合作合同 篇2

  甲方:广西荣裕盛昌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监理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针对广西南宁“龙域香醍半岛”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合作监理项目从工程实际开工之日算起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开工之日以甲方签证为准)。

  二、甲方的责、权、利:

  1、甲方对项目建设中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理负有重要责任,应自觉维护乙方的市场信誉,按时缴纳管理费,负责监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应承担的其他费用。

  2、若乙方派出的总监代表和其他工作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业务水平、协调能力等与甲方合理、合法要求完成工作产生矛盾突出时,随意向施工单位和甲方索要钱物要求和行为等,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3、甲方应尊重乙方派出工地的总监代表和其他工作人员。乙方协助甲方约束监理组人员不得索取和接受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的钱物,一经发现,甲方应从严处理相关人员。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以及各类监理报表及资料样表,甲、乙双方认真按有关部门规定贯彻实施和完善资料。

  5、甲方协调处理施工单位及监理部内部的关系,确保项目规范正常运作。

  6、甲方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安全、成本控制及合同管理等工作。乙方配合和指导本工程的监理、检查、验收等工作,但乙方在质量和安全方面,有权对违反强制性条例或验收项目的主控项目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和报告。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由于甲方在监理过程中不听从总监和其他工作人员书面劝阻或分清事由确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违章发生罚款,损失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监理项目受到政府部门书面责令停工整顿,除应承担项目整改费用外,还应赔偿乙方市场信誉损失费壹万元整(10000元/次),视情节轻重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乙方的责、权、利:

  1、甲方在对合作项目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介绍信等资料。

  2、负责与甲方签订监理合同及实施监理过程中签署盖章各种监理文件。

  3、乙方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证书。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将派出检查人员检查该监理项目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控制状况,并将检查结果和意见反馈给甲方。

  4、监督乙方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监理合同示范本以及现行监理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具体监理工作,对甲方现场监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及不合格的监理人员,乙方可建议甲方作出整改或更换人员。

  5、认真负责积极引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控制好工程质量。及时书面通报政府有关部门对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措施。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甲方及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建设性书面意见或有关部门整改意见,若甲方存有疑义应向乙方做出具体的解释并做好记录。甲方在监理工作执行过程中实际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6、乙方应尽其所能协助甲方协调、理顺与甲方合作项目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并化解矛盾。如有公关费用发生,属甲方责任的,则由甲方承担,属乙方责任的,则由乙方承担。

  7 、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监理服务费费。

  8、乙方负责编制、整理、收集本工程的监理公司的内业资料

  9、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办理本工程的开、竣工及验收等所有相关手续,提供本工程必须的所有监理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资格证等资料。乙方须派一位专业监理工程师长驻现场,主要是签字和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配合和指导甲方现场监理工作。

  10、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合格的监理资料、不配合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或乙方自身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工或不能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监理责任。

  11、因乙方服务不周、内部管理不善致使公司歇业停业,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停工,每次除赔偿甲方壹万元整(10000元/次)外,还可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情节严重甲方可向乙方索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最高不超过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除税后的管理费。

  四、监理管理费及支付方式:本项目监理费按每月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元)包干使用,凡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分项监理费均包含在包干价内,除按工期按月支付监理管理费用外不再增加其他公司监理服务费用。如现场派出常驻人员,甲方应另附人员成本(人员工资、保险、培训和其他福利):总代:5000元每月,专业监理工程师3500每月,资料员2500元每月。

  甲方支付给乙方管理费按每季度转帐支付一次,乙方需提供正式的监理发票。

  五、双方应面向市场及时通报监理工作和工地控制方面的信息,任何一方延误信息的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若有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或其他文本协议,仅作为办理该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资料之用,不能作为监理方(乙方)计算监理报酬或索取其他费用的依据,同时,其他条款与本协议书相矛盾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广西荣裕盛昌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3

  合同

  甲 方: 酒泉桑奥快运物流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项目

  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内经营桑奥快运的相关事宜,乙方负责该区域内的服务、售后和市场开发等。

  第二条 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始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在此期间内,甲乙双方联合协作经营。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和义务:

  1.1、乙方及其下属完全拥护桑奥快运物流公司的任何决策并且认真履行。

  1.2、乙方无条件完全维护企业形象,力争树立嘉峪关物流行业新标准。

  1.3、乙方负责桑奥快运在嘉峪关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广告宣传、服务等。

  1.4、乙方愿意接受桑奥快运物流对乙方的物流运作进行绩效考核,如不能完成相关考核,愿意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

  1.5、乙方负责购买桑奥快运嘉峪关站的各类保险。

  1.6、乙方负责清点到嘉峪关的货物数量,一旦签字确认,如有货物丢失,均有乙方负责。

  1.7、乙方无条件执行由公司制定的货物派收价格和服务标准。

  1.8、乙方不能无理拒绝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务内容,也不能更改产品的所有权性质。

  1.9、乙方只对客户商品的外包装负责,即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已经证明我方实现了物流服务的标准。

  1.10、乙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产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负责。

  1.11、乙方负责将所有货款于次日早晨缴纳给公司。

  1.12、乙方如果没有收取客户代收款而放货,相关经济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1.13、乙方只对签收后的货物承担相关责任,不对在酒泉至嘉峪关路线上运输中的意外事故负责。

  1.14、因为乙方原因,造成货损和丢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赔偿方式是乙方先上报公司,然后向客户或者供应商协商赔偿事宜。

  2、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合作范围内的物流运作进行考核。

  2.2、甲方有权更换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2.3、协助乙方开拓本地市场并及时处理在售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4、甲方负责货物价格制定和服务标准制定。

  2.5、甲方负责按月准时发放乙方的提成。

  2.6、甲方不能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公司制定的相关绩效考核,公司不能随意终止合同。

  2.7、为实施营销策划,有营销方案决定权利和价格体系决定权。

  2.8、对乙方客户投诉的监督权。

  2.9、对乙方经营活动的监督权。

  第四条 约束条款 甲方在乙方授权经销期限内受如下条款的约束: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以保证甲方营销模式及制度、形象以及服务的统一性、完整性。当乙方违反保证项中之任意一项时,甲方有权处以乙方相应的罚款。

  2、乙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触犯法律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2.1、故意毁损甲方声誉形象的;

  2.2、不执行甲方控制价格,乱定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

  2.3、对客户态度恶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4、对甲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2.5、故意拖欠甲方货款一周以上的;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方给乙方按提成结算,按照甲方发往嘉峪关的货物运费__________%提成。

  2、甲方给乙方按提成结算,按照己方发往外围的货物运费__________%提成。

  3、甲方每月____日,给乙方结算提成。

  4、乙方每日所有款项,必须次日早晨将货款交付于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否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将视为违约;如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其相应经济损失。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应诉诸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邮政编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利用_____________网站在全国的网络优势,扩大当地旅游产业和名优土特产的对外宣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乙方作为平台的技术服务提供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2、甲方平台与乙方平台进行集成,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3、乙方提供其客户服务系统作为用户统一的咨询、投诉受理中心。

  4、乙方负责平台业务整体的市场策划、推广、媒体宣传等,在乙方对甲方产品的宣传和推广中,与甲方协商确定其产品的优惠定价、折扣比例等。甲方全力配合乙方的推广活动。

  第二条、合作项目

  乙方可使用甲方_____________网站,网址:_____________,为所在地的旅游特产行业和商家提供服务。甲方可使用乙方_____________网站,网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及其合作伙伴提供服务。

  第三条、合作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需续签,双方应在本协议到期前____个月内协商,否则视为终止协议。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甲方媒介中宣传推广合作渠道,在合作渠道上大力推广乙方产品,以达到双方满意的营销效果。

  2、甲方媒介不得展示、刊登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和内容,亦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商标专用权等),且甲方有责任对甲方网站的经营及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以确保甲方网站的合法性。

  3、甲方应指定相应的商务、技术人员经常与乙方进行沟通和协调,除保证合作渠道的.正常运行外,就推广宣传、页面调整及其他技术合作方面的工作进行沟通和推进。

  4、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通过本协议授权其使用的一切内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双方合作的需要,为甲方开放指定网址后台和权限,以用于甲方下载合作渠道推广代码、查看合作渠道产生的订单及佣金、获悉最新活动及合作条款变更等信息。

  2、乙方有权决定合作渠道中的内容,且所有由合作渠道推广的产品均由乙方提供,乙方具有所提供服务及产品的最终解释权。

  3、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乙方保留随时更改上述免责及其他条款的权利。

  第六条、收益分配

  电商网站运营的收益分配:协议期内,乙方运营的______________网站所得的相关收入,甲方获得其中的_____%;乙方获得其中的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____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

  1、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利或优先权之行使。

  2、本协议以中文制成,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提供房屋与乙方联合经营××品牌商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营位置及面积

  1.1位置:依本合同列明的条款,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座落于——市——区——路××号×××广场(以下简称本广场)××××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作为联营条件提供给乙方使用(位置如附件一房屋位置图所示,该附件图仅为该房屋位置的标示)。乙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房屋进行经营。

  1.2面积:该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自与其他场地的相邻墙中心线计算面积,非墙体部分以门、窗之内表面开始计算面积。门、窗及门窗外表面不包括在房屋面积内)。

  第二条合作期限及装修期

  2.1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共同确定的开业日为××××年×月×日。

  2.2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装修期。装修期间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标准交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所有费用。

  2.3房屋移交日:装修期起始日即为房屋移交日,乙方须于该日自行至甲方办理房屋的接收手续。

  第三条合作方式

  3.1甲方负责提供该房屋作为经营场地,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手续,并负责提供屋内装修、商品货源、营业员、产品的合法有效证明等全部经营事宜。

  3.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经营范围

  4.1该房屋仅限乙方经营××品牌商品,经营业种及范围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变更房屋部分或全部区域经营其他品牌或业种的,视为违约,乙方须按人民币××××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自甲方提出书面警告之日起15日内乙方未整改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2除本合同约定之外,乙方的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为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的依据。

  第五条甲方收益

  5.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由甲方负责统一收银管理,甲方每月提取乙方当月销售额(含税)的××%作为甲方收益。

  5.2甲方每月应提取的收益,在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结算,甲方可于乙方每月销售额中直接划扣,双方结算后5日内,由甲方将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剩余销售额返还给乙方。

  5.3每日营业结束后,乙方应将当天的商品销售额和其它营业情况,以甲方规定的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当天的销售款由甲方管理。但双方结算的销售额以收银设备结算完毕后的金额为准,乙方独自统计的销售额不视为结算依据。

  5.4乙方的每日销售额由甲方于次日正式营业前,提交销售报表,乙方须对该销售报表予以签字确认。

  5.5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及乙方营业人员不得以代缴款或其他任何名义私自收取任何销售款项,一经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承担私自收取款项2倍的违约金,如出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相关费用

  6.1物业管理费

  本合同期内,乙方须按人民币×元/月/平方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月总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乙方每月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由甲方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从乙方当月的销售额中直接划扣,如乙方当月的销售额不足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须以现金方式补足。物业管理费由本广场物业公司出具物业管理费发票。

  6.2水、电、空调、电话等费用

  6.2.1乙方经营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公用事业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空调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收取。

  6.2.2该房屋移交乙方经营使用前,乙方应当向甲方一次性预交水费人民币×××元),电费人民币××××元、空调费人民币××××元。以后乙方须于每月前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上个月费用。

  如遇政府部门或公用事业部门调整水、电费等公用事业费价格,乙方须按调整后甲方核算的价格执行。

  6.3乙方经营如需安装电话,由乙方直接向市政电信部门申请,并自行向其交费。

  6.4乙方经营中需交纳的消杀费、环保检测费、卫生检疫费、排污费及其他本合同未做说明但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直接向市政相关部门交纳。确需由甲方代缴代扣之款项,乙方须按甲方发出的收费通知按时交纳至甲方。

  6.5税金和工商管理费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产生的税金和工商管理费,并自行向税务及工商部门交纳。

  6.6宣传推广费

  为求本广场整体营业之发展,提高本广场业户的经营效益,在日后经营中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将不定期对本广场进行宣传、发布广告,举办各项推广及促销活动,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现双方确定乙方每年应承担的宣传推广费用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前交纳给甲方。

  6.7消费者使用信用卡结帐购物时,其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7.1乙方须于本合同签署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全部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7.2本合同期满×个月后,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将无息返还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或其他第三方蒙受损失、出现消费者投诉,或因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等而产生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内交纳宣传推广费等任何费用,乙方现同意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7.3如在本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少于前述第7.1条规定的数额,或出现乙方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相关费用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装修

  8.1乙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乙方的装修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之规定以及《××广场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五)和甲方临时颁布的通知,乙方的装修须事先取得甲方的许可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如乙方的装修、改动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被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2若乙方需要改动房屋内设备、设施,必须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结构,不得损坏防水层、防水设施和妨碍本广场的正常经营。

  8.3乙方须自费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移除本广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构筑物、建筑物,乙方并须承担因前述事件所引致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房屋的使用

  9.1乙方应保证甲方所移交的房屋及所有设施设备(见附件二交屋条件及设施设备清单)的完好无损,且不得损坏公共区域及公共区域的任何设施、设备。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使用不当、故意破坏等原因造成损坏的,甲方统一维修,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9.2乙方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装修出现破损,乙方应自行及时修复,在甲方书面通知规定日期内仍未修复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单位维修,以保持本广场的统一水准,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9.3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该房屋内安置或准许他人安置任何重量超过该房屋楼板所能承受的建筑荷载(每平方米不超过××××kg)的设备或物品。

  9.4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储存易燃、易爆、易腐蚀、易腐烂、危险和散发令人不快气味以及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物品。

  9.5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外设置影响本广场环境和其他客户正常经营的音响、广播或做出任何扰人的噪音。

  9.6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外饲养或容留任何动物、宠物,并须自费采取甲方所要求之所有预防步骤及措施,以防止害虫在该房屋内生存、蔓延。

  9.7对于乙方擅自在该房屋外的任何位置存放货物、加装设备、标志、招牌等,甲方有权不作预先通知而予以清除,甲方不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清理及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9.8乙方保证该房屋内设施、装修等以及该房屋与建筑物其他区域通道必须无条件符合国家消防、环境、卫生要求。乙方应当自行满足其经营用途所需的消防、环境、卫生要求,并须保证本广场的各通道的畅通。

  9.9出入权

  甲方有权在乙方人员的陪同下,进入乙方房屋内检修房屋及设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需维修的,甲方在发出通知后,有权暂时终止任何设施、设备的使用,以进行维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排除险情,采取措施抢救、保护财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该房屋的交还

  10.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期满之日的次日(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当于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保持完好交还甲方,乙方的财产(不包括第10.3条所列的装修和财产)由乙方自行运出本广场,并拆除乙方的各种标识等,同时交出所有钥匙。

  10.2未按期交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房屋内乙方财产经甲方要求限期移除而仍未移除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置,同时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逾期交还该房屋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向后一承租方、合作方逾期交屋的违约责任及甲方处置乙方遗留物品所发生的费用,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10.3乙方的装修及不可移动财产(包括虽可移动但移动将造成甲方建筑物损坏的),除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拆除、清运外,乙方不得拆除、移动。双方同意按下列方法处理:

  1)合同期满的,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给予任何赔偿、补偿;

  2)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合同第13.1条款约定除外),甲方只对乙方装修及不可移动财产按下列标准予以补偿,乙方同意由甲方聘用有资格的工程造价机构对乙方的装修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甲、乙双方各占50%);装修或不可移动财产添置的日期至约定的合同期届满之日的期间,在五年以下的(含五年),按该期间平均折旧,按折旧后的余值进行补偿,(例如:添置日至租期届满为2年的,折旧率为每年50%);在五年以上的,按每年20%进行折旧,按折旧后的余值进行补偿,超过五年,甲方不予补偿。

  3)因乙方原因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不可移动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赔偿、补偿。

  第十一条经营活动

  11.1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许可证件。本合同签订同时或乙方开业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存。相关资料如有变更或终止,乙方应在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印鉴卡

  *授权委托书*商品合格证

  *注册商标证明*特殊行业许可证

  共计×项×页(见附件四:乙方证件资料)

  上述证件及资料需要年检的,乙方应在办理完年检后3日内重新向甲方提供。如乙方虚假提供上述证件、资料,而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11.2乙方经营期间关于商品的订购、发送、接收、保管、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均由乙方负责。

  11.3乙方的经营须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令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代理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若由此侵害任何第三方权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1.4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品质和安全性,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不准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作虚假宣传、表示和承诺。

  11.5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依法纳税和交费,若因乙方偷税、漏税、欠交各种费用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被勒令停业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不得拒付被勒令停业期间应向甲方交纳的一切费用。

  11.6乙方应保证其经营往来的所有发票、凭证均合法、有效。

  11.7乙方经营需自行聘用员工,其薪资、福利及相关待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直接支付给其所聘用的人员。乙方的用工应符合国家劳动法及其他法规、政策的规定。乙方员工上岗前须经甲方统一培训、考核合格,相关的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11.8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广场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五)及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临时颁布的通知)。乙方员工如有违规,必须按本广场规定进行处理,并向甲方书面报告处理意见,凡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1.9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经营中发生的顾客投诉,不得因此影响甲方的商誉。如因此导致媒体曝光或被消费者投诉,乙方须负责为甲方挽回影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10凡在该房屋内发生的或由乙方经营原因导致的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或损坏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1.11在乙方装修、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妨碍相邻房屋的经营,引起争议、纠纷及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同时按照甲方要求排除妨碍。

  11.12乙方经营该房屋及进行各种销售活动,如需使用甲方的标志、资料、名称等,必须事先将相关活动内容以书面形式送交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11.13乙方的营业时间应遵守《××广场商场管理规定》的规定,甲方并可根据该房屋所在地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季节变化,适当调整营业时间,乙方应当按甲方调整后的时间营业,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11.14乙方的工作人员、访客、代理人、供应商、承建商等人员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产生责任、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11.15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乙方的经营须遵守《××广场商场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责任划分

  12.1甲方:负责本广场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负责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负责广场整体经营活动、公共秩序的管理。

  12.2乙方:负责该房屋内的安全、清洁和经营秩序;负责该房屋内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负责乙方设施及财物的保管;负责乙方人员及财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经营限制

  13.1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的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借、分割,不得与他人互换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合作经营或有其它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3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在该房屋内注册新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凡与乙方的名称不符且使用该房屋的任何公司、组织),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于新公司成立后五日内向甲方提交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为共同义务人的承诺书,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阻止其营业,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保险

  14.1乙方应为该房屋内乙方的财产投保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并在开业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其保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甲方审查,复印件供甲方存档),乙方须保证该保险在经营期内始终有效。

  14.2无论乙方是否按14.1规定参加保险,乙方在该房屋内、外放置的商品或其他财产的损坏、丢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的解除

  15.1甲方逾期移交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金。逾期达六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纳任何一项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应付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仍未交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未如期开业或乙方在营业期间擅自停业的,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未开业或擅自停业达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4除15.2至15.3条规定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条款或违反其他任何一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改正或履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乙方经营,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15.5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15.6本合同期内,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房屋的招租

  在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的任何合理时间内,甲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招租,包括在该房屋的适当位置张贴、悬挂招租广告;甲方以任何方式发出招租信息,带领意向承租人、使用人或买受人进入该房屋参观等,乙方不得拒绝或阻挠,即使甲、乙双方正在进行续租协商而未达成合同。

  第十七条特别条款

  17.1为维护本广场大多数经营业户的利益,甲方有权依据本广场和区域经营状况,就乙方所经营使用的该房屋位置、面积或业种进行调整。如乙方同意甲方调整的,需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如乙方不同意甲方调整的或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对该调整事宜未作出任何表示或未接受甲方安排的,视为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给予乙方任何赔偿、补偿。合同解除后,如乙方未能及时交还该房屋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阻止乙方继续经营并收回该房屋。

  17.2甲方保留对××广场重新命名的权利,无需对乙方做出补偿,但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17.3乙方可自行办理本合同的备案登记。

  17.4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让任何第三方在本广场内、外的公共区域举行展览、展销等活动,并承诺不以此为由要求减付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等各种款项。

  17.5保密:乙方应当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内容及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17.6非甲方原因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坏,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7乙方在经营活动中,需使用甲方的标志、资料、名称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第十八条通知条款

  18.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书及文件予乙方,乙方确认以下地址为其通信地址。

  地址:上海市××区×××路××号

  邮编:××××××

  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及文件,以特快专递发送的,国内邮件在寄出三日后视为送达;国外邮件在寄出十五日后视为送达。

  18.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予甲方的书面通知,应直接送达到甲方的固定办公地址,即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号×楼。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上述条款由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确定。乙方特此声明,对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完全明白和同意。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合同说明

  22.1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22.2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修改和补充: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作合同 篇6

  第一节概述

  严格说来,房地产行业的合作开发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含义十分确定的概念,迄今也没有关于这一概念的权威解释。依本文理解,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共同出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而签订的合同。这是在广义上解读合作开发的概念。只要是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出资从事房地产开发即可构成合作开发,出资形式既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无形财产。在形式上,无论合作各方是以股东名义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还是不设立项目公司而直接由合作各方共同开发,均属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当然,已成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在从事房地产开发时也可理解为是其股东之间的合作开发行为,但这种“合作开发”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不包括在本文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

  一、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要内容

  由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形式上的多样性,其合同内容也随着合作形式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下面就其中若干必要性条款进行介绍。

  1、当事人条款。对合作各方的基本情况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如为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如有)、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如为自然人,则应明确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2、合作形式。此为明确合作模式及合作各方主要权利义务的基本条款。合同应明确是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还是不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如不成立项目公司,是各方联名开发,还是有一方或数方隐名参与开发。如成立项目公司,不论是否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均需对其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机构如股东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则无股东会的制度安排)、董事会、经营管理人员及其运作机制进行约定。

  3、合作条件。合作条件是指合作各方用于合作开发的主要投入,也可以理解为出资。前已述及,用于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出资主要为资金与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其他形式的财产。按合作合同约定投入其约定的合作条件是合作方的主要合同义务。

  4、土地使用权条款。任何房地产项目成立的基础均是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条款在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合同应明确合作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由合作一方取得再投入合作开发,还是由合作各方共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支付责任如何承担;如项目用地原为划拨用地,应明确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主体及相关费用的负担。值得注意的是,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与项目的规划存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国土部门通常按照项目的可建面积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规划部门在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调整项目容积率,则极有可能需要就增加的建筑面积另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如存在调整规划的可能,则应在合同中对此问题予以明确,以免滋生纠纷。

  5、项目工期房地产项目投资巨大,能否按计划完工对投资各方的利益有着重大影响。合作开发的各方由于在项目中投入的方式不同,追求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工期方面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如土地使用权投入方则会要求资金投入方尽快投入资金,确保工程尽快竣工,以保障其利益,而资金投入方则可能因融资问题,力图在工期方面令自己的压力减轻。因此,在合同中对项目的工期应予明确约定。如由一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则应明确其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责任。

  6、收益分配条款。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具体收益分配方式非常多样化,但总的来说不外乎实物分配与现金分配两种。如为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则其收益分配应受公司法及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如非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其收益分配也应以不损害项目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如采取实物分配方式,则涉及到的税费金额可能相当巨大,对此也应作出约定。

  7、违约责任合作各方的主要可能违约行为便是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相应地违约责任条款也应重点规制这种情况。除此之外,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的合作方可能利用其在项目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中的优势地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应在合同中明确此种情形的违约责任

  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属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由于我国城市土地的国有性质及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严格行政管理,有着众多房地产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因而该类合同在相当程度上排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也呈现出较强的中国特色。通常说来,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体现出如下法律特征。

  1、主体的复杂性这是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题中应有之义。与单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要复杂得多。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专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着严格的资质要求,而合作开发则给大量的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介入房地产开发提供了空间。因此,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形态,既可以是外国的法人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内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国立法并未禁止国内的自然人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限制,故个人只能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非中外合作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股东参与合作开发,而不能以个人名义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

  2、较强的行政干预性。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行政干预性主要体现在应履行一系列的审批及登记手续,其效力等问题也受到土地、规划、房屋及建筑管理等方面行政法律法规的诸多限制。具体说来,包括土地使用权制度及其登记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批及登记制度,此外还有我国相关外商投资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作(合资)开发房地产合同应履行的审批及登记制度等。对房地产开发进行规划方面的限制是世界

  各国通例,而土地制度和外资准入的审批制度等则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在我国合同法领域,房地产合同的行政干预性相对较强,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行政干预性在房地产合同中又属相对较强。这是我们在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不能回避的问题。

  3、合作形式的多样性如前所述,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在合作形式上有着多样性。在组织形式上,既可以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从事房地产开发而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也可以是不成立项目公司而是由两个以上民事主体联合进行开发,各方对其开发所得房地产属共有关系;既可以是内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开发,也可以是中外合作开发;中外合作开发既可以是成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行开发,也可以是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行开发。当然,不论合作形式如何多样化,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合作各方均有出资。而出资的形式主要有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和以资金出资两种,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出资,即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作为出资。我们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也是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是无形财产的一种,以此作为出资,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实践中,单纯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出资的较少,因为在合作各方拥有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可直接申请获得,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通常与其他出资形式共同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出资。

合作合同 篇7

  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合作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受托人) :

  为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合作管理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协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管理。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康复训练、量血压、定期体检等。

  特殊服务项目: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医疗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 1

  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家园社区 乙方:居家养老服务站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日

合作合同 篇8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以下是“酒店合作合同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甲方:**

  乙方:**

  ____与____先生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

  (公章)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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