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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

时间:2021-03-01 11:44:38 合作合同

【精选】合作合同合集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作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合作合同合集8篇

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县 镇(乡) 村____________农户

  为促进订单农业的生产,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种植的产品的名称、面积、播种日期。

  乙方负责种植:(品名)面积__亩,(品名)___________面积亩,(品名)面积__亩,(品名)___________面积亩,(品名)面积亩。播种日期由甲方安排,乙方必须按期播种。

  第二条种子由甲方提供。种子款由乙方在该种产品首次出售时向甲方支付,具体价格约定如下:(品名)_每公斤_____元,(品名)___________每公斤________元,(品名)_____每公斤_____元,(品名)_________每公斤__________元,(品名)__每公斤_____元。

  第三条种植技术指导和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收购

  ㈠甲方无偿负责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要求种植,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㈡产品质量标准: _____。 ㈢产品收购:甲方按产品质量标准收购,不合格产品不予收购或议价收购。

  第四条产品价格,货款结算。

  ㈠产品的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具体价格约定:(品名)_____________每公斤_____元,(品名)__每公斤__元,(品名)_____每公斤_________元,(品名)每公斤__元,(品名)_____每公斤___元,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㈡货款结算: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经乙方同意也可采用银行结算方式。

  第五条 收购地点、期限:

  收购地点: _______,收购期限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_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㈠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25%的幅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㈡甲方如需提前收购,要商得乙方同意,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 %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㈢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 %(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㈠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品种的面积,应承担差额部分 %的违约金。

  ㈡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________ %的违约金。

  ㈢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的,甲方可以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㈡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接到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工商部门一份,一份,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 年月日

合作合同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劳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明确派遣人员转录为合同制在册员工的选拔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根据集团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油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稳定一线,优化结构。通过对优秀派遣人员的识别选拔录用,稳定生产一线队伍,激励派遣人员积极做贡献,不断调整优化合同制在册员工队伍结构。

  2.强化考核,突出重点。从人力资源现状和紧缺关键岗位出发,强化个人业绩考核,倒逼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上台阶,重点将有知识、有技术技能、有组织领导能力、有突出业绩的优秀派遣人员作为转录对象。

  3.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照规定条件,公开做好申报、审查、公示、考试、考核等重点环节,接受广泛监督,确保选拔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4.依靠基层,激励一线。畅通派遣人员向合同制在册员工流动通道,依靠基层鼓励和引导派遣人员立足本职、扎根基层、加强学习、勤奋上进,发挥积极向上和成长在一线的导向作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转录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油田公司可择优录用派遣人员为油田公司合同制在册员工。

  转录分为直接录用和选拔录用两种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直接录用

  第五条 直接录用应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重点面向生产一线工作岗位,连续在岗3年及以上;

  (二)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三)爱岗敬业,热爱油田,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履职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持有近一年县(区)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

  (五)遵守各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统一调剂安排(不服从者直接取消资格);

  (六)无违法记录,近5年内无违纪记录。

  第六条 直接录用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首席技师”、“省技术状元”、“省技术能手”、“省青年岗位能手”及“省国资委系统青年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和市级及以上“科技新星”、“杰出青年”、“巾帼十杰”称号的。

  (二)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集团公司级科技成果奖,或油田公司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

  (三)获得集团公司级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前五名的,或油田公司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前三名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原聘用及单位整体划转、撤并、分立期间的工作年限予以认可),具有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技师资格,聘任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或具有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技师资格,聘任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

  (五)在生产一线管理岗位工作的现场正副区队长,连续五年考核结果为称职的;或车间、队、站正副职,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称职的。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岗工作满五年、期间考核结果为称职的。

  (七)连续三年获得厂级及以上或市级行业及以上标兵、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及集团公司级及以上优秀党员等集团公司认可的荣誉称号的。

  (八)符合集团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九)进入集团公司高层次及高技能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范围的。

  (十)集团公司认可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符合直接录用条件的,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逐级报油田公司审核,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选拔录用

  第八条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面向生产一线录用劳务派遣人员的通知》(陕油人函?20xx?13号)精神,转录应坚持面向生产一线及向关键岗位倾斜。

  第九条 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方可进入选拔录用范围:

  (一)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二)从事采油工、注水泵工、油气田水处理工、井下作业工、压裂工、固井工、测井工、综合计量工、集输工、电焊工、电工、钳工、司炉工、司泵工、机械维修工、作业机司机、汽车驾驶员、汽修工等工作;

  (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在本单位、本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且在本单位、本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

  (四)爱岗敬业,热爱油田,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履职能力;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持有近一年县(区)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

  (六)遵守各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统一调剂安排(不服从者直接取消转录资格);

  (七)无违法记录,近5年内无违纪记录。

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_________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2、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1)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协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因生产、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___为________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

  乙方:

  1.劳动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三、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3.根据待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

  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鉴别证

  ()鉴字第________________号

  鉴证部门(盖章)

合作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_____代理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

  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 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第二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出资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出资款用于__________,如需续交_____则由双方按相应的股份占比出资。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盈亏分担

  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风险和利润共同分担

  1、甲、乙双方各占合作经营此项目纯利润的_____%;

  2、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项目管理由甲、乙双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双方协商后实施执行。

  2、其他业务员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

  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合同 篇6

  身份证号码: 1322x6608272343

  身份证地址:吉林省x县x镇西南街一委3组

  收 货 地址: 吉林省x县x家属楼楼下x

  收 货 人: 景x

  一、协议总则:

  1.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2.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基础上,以促进公平、公正、有序及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产品,完善服务,不断提升可爱可亲服务体系在中国市场占有率,作为双方合作目的。

  3. 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仅以本协议为限,此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于 20xx 年 08 月 03 日起至 20xx 年 08 月 02 日止,协议期内不收取品牌管理费。

  4. 知识产权:可爱可亲经营模式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可爱可亲商号、可爱可亲商标、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产品信息、厂商信息、标志和服务标志、教育体系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模式、会计统计、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等所有相关资源和技术。

  5. 甲乙双方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承担独立法律责任。

  二、品牌合作及相关条款:

  1. 乙方可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要求,如乙方无违反本协议的情况,双方即可续约。双方续约后,乙方无需再向甲方缴纳品牌使用费用。如乙方没有提出续约要求,则于协议期满时视为自动解除合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所有涉及甲方知识产权的相关物料。

  2.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品牌,在 吉林 省 松原 市 扶余 区(县)开设可爱可亲 高级 (级别)特许店,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建立的品牌店按甲方确认的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管理,享受甲方的专业技术指导和接受甲方监督。

  3. 乙方确定最终经营店址后,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和开业,甲方可以提出更改地址的意见,若乙方未根据甲方的意见重新选址,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在未取得市级代理权时,不得使用以城市为名的店称,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权。

  5.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已经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商品(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要求设立专柜的需按其要求进行)。

  6.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商号、商标、营销策划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经营管理方法下从事可爱可亲相关经营活动。

  7.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品牌及其相关品牌形象、视觉效果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设计方案、招牌设计方案、货架设计方案、商品陈列技巧等)进行店面的设计装修,并开展销售经营活动,以甲方提供的产品为其店内销售的全部产品(乙方向甲方申请自行采购的除外),并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8.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品牌的使用权,本合同条款下之产品、经营方式和管理均具有不可转让性。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出借、转让使用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授予的一切经营权利私下转借给第三方。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制作、复制可爱可亲品牌形象的物品或甲方的产品,不得在未经授权的场地展示可爱可亲形象物或出售甲方的产品和服务,否则将视乙方该行为为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赔偿。

  9. 乙方签约时一次性支付 高级 (级别)品牌使用费¥_ 6.98 万元(大写陆万玖千捌佰元),获得甲方的正式授权。除本合同被依法撤销外,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品牌使用费。

  10. 甲方授权乙方在约定区域范围内展开经营活动,其取得资格的方式是在符合本协议的第二章第9条款后(缴清相关的费用)即时生效。

  11. 乙方签约时缴纳品牌管理保证金_6000 元( 大写 陆千 元),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合同终止后三个月以内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若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出现以下 a、b、c、d 、e、f、情况时,甲方将不予退还此保证金:保证金之前不是说没有吗?

  a)乙方在双方合作终止后未妥善安置顾客

  b)乙方在协议期满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结业;

  c)乙方被客户投诉退赔或串货尚未解决

  d)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

  e) 乙方未能退回所有涉及甲方知识产权的相关物料

  f)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任意升、降价

  12. 双方签约后,乙方获得甲方一次性免费赠送市场价值_ 伍 万元的可爱可亲系列产品及相应级别赠送的仪器设备和CI形象产品。

  13. 乙方进货额每达到¥_10000__元时,甲方返还乙方品牌费¥_500_元,返至总额累计至¥6.98 万元为止(进货金额只计服装、玩具、可爱可亲自主品牌,特价产品除外)。增加奶粉等

  14. 乙方平均每月进货量不低于4000元。

  1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经营方式及相关条款:

  1. 甲方授权乙方在其区域内可以以电话订购、店内零售的方式进行实体店铺的销售。

  2. 乙方在其授权区域,经营期间必须自行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其债权债务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乙方在经营期间原则上只能经营已经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产品以及甲方自行生产、提供或许可其经营的其他产品。如果乙方需要销售当地特色而我司未与该厂商合作的产品,可以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方可自行采购或由总部协调采购(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承担任何的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4.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明码标价,按甲方网上公布或发货单的厂家建议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的具体消费水平,可以上下浮动20%定价(厂商有保护价的除外),不得超低价销售专卖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 在经营过程当中,如乙方在一年半内确实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关闭,为了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总部可以考虑退货(乙方未在甲方处采购商品及贴有价格标签、陈旧、损坏、拆卸等影响第二次销售的除外),其退货费用按乙方自甲方购入价的30%回收,运费由乙方承担;退回产品有效期必须为一年以上,食品类为两年以上,在该期限外,总部不予受理退货处理。

  6. 甲方为乙方办理发货事宜,发货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发货必须提供准确的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包装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乙方应在货物到达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所列的商品。

  7. 甲方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免费培训,委派专业的销售专家协助乙方开业及人员培训,派出人员在培训期间的车旅费、食宿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之权利:

  1. 乙方有权优先获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产品、营销、推广、促销、市场等相关资讯。

  2. 乙方有权依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或其代理订购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孕婴用品,并在授权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3. 乙方有权在其授权区域内通过电话订购、店内零售的传统销售方式进行销售。

  4. 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打折让利促销活动,在其推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折扣成本,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但如果甲方有统一的促销支持则按政策执行。

  5. 乙方有权进行广告刊登,但应预先将广告文案送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 乙方在合同签署后48小时内享有单方解除权。在合同签署48小时后或乙方获取甲方经营资源后,该单方解除权即告取消。

  五、乙方之义务:

  1. 为有效促进产品销售,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统一制定的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竭力执行。

  2.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甲方或其代理在确认货款到帐后组织发货,否则因货款未到账而导致发货时间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3. 乙方在本协议发生终止、解除、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应在30日内向甲方退还有关文件资料,撤消相关用户名和密码,以示履行保密义务。如果有关文件资料,用户名和密码等公司商业机密遗失、损毁、被盗等意外情形发生,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对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4. 乙方需认同并接纳甲方的经营宗旨、管理章程和运作模式,服从可爱可亲总部的管理与指导。

  5. 乙方对甲方订货信息系统内的商品价格有保密的义务,如乙方将进货价格泄露给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导致厂商停止供货、抬价,或泄露给其他个人和单位以谋取私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补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6. 乙方严格按甲方或其代理统一提供的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店铺设计形象要求进行装修,乙方自行负责其装修费用。开业后一个月内须将店铺的外景效果图和店内照片用快件的形式邮寄到总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装修费不是说有报销的吗?

  7. 乙方须依法注册个体工商户,经营甲方资源。如乙方注册公司经营甲方资源,则乙方必须重新以公司名义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 乙方联系方式(例:电话,邮箱等)如有变更,须于7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乙方经营地点及收货地点如有变更,须提前2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如乙方暂未确定店铺,在确定店铺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9. 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未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达成一致,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第一条第4款规定的甲方知识产权,否则应赔偿甲方品牌费用¥6.98万元。是否还要收取费用?

  六、甲方之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店内的产品陈列、零售标价、销售方式、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

  2. 甲方根据市场发展的长远计划,有权提供宣传用品,如:海报、挂旗、宣传手册、站台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宣传、卡通贴画等,并适时针对市场发布相应的广告信息。

  3. 甲方及其代理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经营方式、营销技巧、产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制定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或交流。

  4. 甲方及其代理可以对乙方开业期订购的首批产品的百分之壹拾伍进行调整发货,以更加完善乙方店内的产品资源。此项不容接受

  5. 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造成甲方或其代理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破坏,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6. 换季产品(例如服饰、鞋帽)等在同季度内按甲方调剂政策予以调剂,跨季度的产品甲方有权不予调剂。

  七、甲方之义务:

  1. 甲方或其代理负责维护乙方的经营权。为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甲方采取区域政策保护措施,甲方在授权乙方一定的区域内不得擅自授予其他投资商经营同样的店铺。但自愿连锁、直营连锁、网店、商场、超市内的店中店或专柜的经营形式除外;同时,乙方不能向授权商圈区域外串货。

  2. 如果甲方供应的产品因内在质量问题(乙方从总部以外渠道进货的由乙方自己负责)引起的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由甲方出面协助乙方向与甲方建立销售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进行索赔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3. 甲方通过其订货系统和订货清单向乙方提供全国统一的优惠供货价格(一般按市场参考零售价计算从2.5折到7.0折不等,食品类、纸尿裤、强生等薄利产品按发货时的厂商供价行情的除外)信息给乙方,由乙方通过网上订货信息系统、传真、电子邮件、委托甲方客服人员等书面方式下单订货。

  4. 甲方保证对乙方的产品供应是长期稳定的。为确保该条款的实现,紧俏产品乙方应提前下订单,并给甲方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订单处理完成时间。

  5. 甲方或其代理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设计方案,乙方自行装修制作,装修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或其代理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宣传推广用品(包括吊旗、店员服装、开业气球、价格标签、物价牌、会员卡和购物胶袋等),超过公司配额的开业用品乙方需另行付费购买。

  6. 甲方或其代理负责制定和修改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的经营手册、培训资料、管理模式、店铺管理章程、会员卡制度、销售策划方案等。

  7.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个人资料及店铺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所有个人资料及店铺信息向第三方公布。

  八、特别申明:

  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全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其履行了全部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明确认知其签订本协议的一切法律后果。

  九、违约责任及相关条款:

  1.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补充条款:

  1、报销路费及住宿费:¥2400元;报销哪方的住宿费?

  2、乙方增加仪器配置:专业单人泳疗设备2套(价值¥7000元),多功能店铺专业收银机一台(价值¥4800元),多功能妊娠纹修复仪1台(价值¥8800元),豪华多功能瑜珈健胸仪1台(价值¥13800元),超豪华多功能美体塑身健身仪1台(价值¥9800元),高级婴儿理发椅及理发器1套(价值¥1980元),补充仪器款共计:¥46180元;

  3、乙方享受阳光样板店政策;

  4、乙方于20xx年8月03日已支付品牌使用费及保证金¥119580元。

  甲方:广州xx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盖章)

  甲方地址:广州市x北路233号x广场4201室

  甲方代表:

  签约日期:

合作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山西宏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机械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内容

  本工程最终确定的全部基础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回填;接地工程开挖、回填;施工场地进出通道修缮;甲方所需场地的平整;青苗误工以及乙方所属的所有机具、设备等工具管理费用,同时落实将开挖的土石方运至甲方所指定卸料场地。 乙方所有施工均需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并遵守甲方规定。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乙方实施该分项分部工程及缺陷修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三、合同工期

  根据施工要求确定

  四、分包单价

  1塔位按实际施工基数为准。

  2、 /基,为最终结算单价,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该包干单价包括如下内容:塔位路径修缮、土方开挖、回填及基面平整、接地线开挖及埋设。

  3、1#-7#百五十元/方计,包括炮机转场在内。

  4、必须要用平板车转场的情况下,在得到甲方同意确实需要转场,按七百元/次计。全线路超过 次以上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职责和权利

  1. 负责塔位指引、分坑、接地开挖路径划分。

  2. 负责基坑深度、宽度的丈量。

  3. 负责指定土石堆放地点。

  4. 如乙方现场施工配合不到位,在甲方提出后拒不整改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扣押乙方施工费用。

  五、乙方职责和权利

  1、 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或者甲方代表的指挥。

  2、负责设备的保管、保修;负责设备燃油供应及费用。

  3、全线路所有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以及验收规范要求或者甲方要求。

  4、如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与他人纠纷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于乙方自身设备原因转场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其他约定

  1、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甲方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结算时按情况扣除全部损失费用。

  3、乙方无故撤走施工设备,并因此对工期造成影响,在甲方通知乙方没有结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拒付未结算的工程费用、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

  4、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纠纷或协商未果,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签订后,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甲方或乙方提出需修改时,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合作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新型插座事务。

  第二条 专利技术的权属状况:

  ⑴ 专利技术名称: 。

  ⑵ 发明人/设计人: 。

  ⑶ 专利权人: 。

  ⑷ 专利授权日: 。

  ⑸ 专利号: 。

  ⑹ 专利有效期限: 。

  ⑺ 专利年费已交至 。

  第三条 合伙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四条 为保证甲方的有效权益,乙方负责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如下实施该专利技术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包括商标、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双方可以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和份数,以便于双方共同监督、检查)

  2.乙方提交的上述技术情报和资料应是能够体现该专利技术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水平、性能的资料,以及有关的辅助性材料。

  3.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具体交付方式和地点为: (明确甲方提交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4.乙方应向甲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图纸资料的规格及绘制符合国家的 标准(或 规定)。

  5.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的 日内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 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6.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的名称或代号为: (写明属于技术的秘密的技术名称或代号),记载上述技术秘密的资料为: (写明技术秘密的载体)。

  7.甲方应保证不得泄露上述的技术秘密。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协议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协议订立时,乙方如果不如实向甲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甲方有权拒绝出资,并要求乙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六条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协议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不向甲方返还前期投入费用,甲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如果本协议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前期投入费用。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协议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七条 出资方式

  1.乙方负责专利产品的宣传工作(包括电视媒体、报纸、网络等),宣传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负责专利技术的发明创造及后续改进

  3.甲方负责支付因本专利前期开发产生的债务 元。

  4.甲方负责支付本专利的3C认证费 元。

  5.甲方负责支付本专利的模具修改费用 元、开发费用 元。

  6.甲方负责本专利产品的销售(包括销售费用)。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占注册资本的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十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财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 盈余分配

  1.甲、乙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按本专利产品销售后产生的税后利润为依据进行分配 ,以每年的12月31日进行核算,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三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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