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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1-02-28 11:45:48 购销合同

【精选】购销合同集合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购销合同集合五篇

购销合同 篇1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BZ- (20xx)085 甲方:滨州市枫盛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滨州市荷塘渔村餐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并承担给乙方和顾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2、在乙方订货后,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如甲方擅自涨价,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并承担一切后果。

  4、甲方给乙方的产品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需提前一周向乙方声明。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则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乙方选择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

  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二、购货清单及结算方式

  酒水购货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1、 合同货物的付款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 方式。

  2、 乙方必须于到货三十 日内付清货款。

  三、损耗残次品处理

  1、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及时以甲方开出的出库单为凭据对账,如出现过期,由甲方负责调换。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20xx年08月 25 日至20xx年08月25 日止,协议期满壹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赔偿损失不得低于合同总货款的5%。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甲乙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合同签定地点:滨州荷塘渔村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甲方: 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户名:滨州市枫盛商贸有限公司 户名:滨州市荷塘渔村餐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滨州分行黄河二路分理处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滨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7001836808050160434银行帐号:376810100100208023

  日期:20xx年08月25日日期:20xx年08月25日

购销合同 篇2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丙方对乙方合同义务进行担保,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 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注:合同签订后,甲方每一次送货后,乙方未在一个月内向甲方再次发出书面的需货通知,则该情况视为乙方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即为违约),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应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的要求赔偿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

  二、乙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应提前 天以传真方式(传真需加盖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货款价值,该传真应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在确认后安排车辆将该钢材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现场,运费及吊装费由甲方承担。注:若乙方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送货,则送货时间、地点、数量、单价、总金额以送货单所列示的信息为准,甲乙双方对签收的送货单无争议。

  三、每批货物的价格参照上海西本钢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当天市场价格上浮 元/吨计算,并以送货单确定的单价和总金额为结算依据。甲方所送钢材数量全部按理论重量或 计算。

  四、钢材接收验收方式:

  1。钢材交货地点为: 。

  2。乙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名字 ,身份证号码 ,工作人员名字 ,身份证号码 。负责收货并代表乙方签署收货单(或送货单),其签收视为乙方收货且对货款金额的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并在相应单据上注明身份证号码。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由工作人员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乙方能够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或由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乙方收货后应先检测后使用,如未经检测先使用则视为合格。乙方收货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获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甲、乙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五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 乙方的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这期间总计钢材用量为 吨全由甲方供货。

  2。 甲方先期垫资 吨钢材,以后每次送货到场后当场支付该批货款的 %,剩余 %的货款累计到满 吨货款时,则甲方为乙方实际垫资了

  吨货款,该 吨钢材款自合同签订日起满 个月时即行全部支付;期间超出 吨的部分在货到时即行支付各批次货款,乙方应在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如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如数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权拒绝送货并有权把未使用的钢材运回(注:乙方应赔偿此批全部钢材来回运费及吊装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应付钢材款及垫资款日计千分之 的违约金;另甲方有权就乙方付款不符(违反本合同付款规定)的行为单方解除合同。

  3。 乙方应要求甲方在 年 月 日开始供应钢材,乙方要求甲方供货总量不少于 吨,若乙方需求数量不足合同数或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要求甲方供应钢材,乙方应适当补偿甲方由于垫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给甲方以 吨钢材垫资款(按送货单确定的金额为准)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并支付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支付全部所欠钢材款并承担全部钢材欠款日计 %的违约金。

  七、甲、乙、丙三方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八、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垫资款、货款及违约责任的承负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产生之日起到债务履行期满后二年。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帐号: 帐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供方:长沙市芙蓉区圣西尼卫浴商行

  需方: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科大佳园安装工程

  二、 所需陶瓷卫生洁具、配件型号名称与价格: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首批供货,货款于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需方两周内支付该批货款。

  2、需方要求分批供货;供方接到需方要货通知,供方在十天内送货到需方工地;验收合格后办理付款手续(如到货日期为当月25日前,供方开出发票,需方于次月25日前支付该批货款;如到货日期为当月25日后,供方于次月25日前开出供货发票,需方于第三月25日前支付该批货款)。

  3、如工程出现变更,在货物未损坏的情况下,供方应予以无条件退货。

  4、本工程不设质保金,由供方出具质保函。

  5、货款采用银行转帐或现金的方式结算。

  四、性能及品质要求:

  本合同所定货物必须是需方指定产品,并保证产品性能优良,符合相关的技术质量标准。

  五、售前售后服务:

  1、供方提供售前服务,派工程技术人员指导需方有关人员对本合同所定货物选择和安装指导。

  2、供方提供售后服务,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样品间和整体安装,处理安 装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指导乙方有关人员掌握产品的使用及保养维修技术。

  3、供方对本合同所订货物产品承担维修保证,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陶瓷件一年内免费包换,五金件三年内免费包换。对供方免费包换外的需方所需配件,供方以优惠价供货。

  六、违约责任、合同纠纷: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合同签订地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伍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肆份。

  供 方:长沙市芙蓉区圣西尼卫浴商行 需 方:湖南六建机电安装责任有限司 物流中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帐户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圣西尼卫浴商行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行银园分理处 开户银行:

  帐 号:45406977908091001 帐 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卖方:

  买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签署:

  (1)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卖方”);

  (2)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1)卖方已拥有一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一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 (“买方用途”);

  (3) 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 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 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 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 交付

  3.1 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 ,交付压力为 。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 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 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

  (适用于新项目):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 双方应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 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 ,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 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 买方至少应提前 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 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 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 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 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 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模版二: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每一标准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以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为单位表示)由天然气基础价格(Pi)和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两部分组成。其中,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 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 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 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 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 调试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间。

  9.1.2 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 (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 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 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 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 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 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 生效和终止

  17.1 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 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 。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 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 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2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后 日内,违约方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 年的期间累计超过 年,或 (b) 连续 日,经提前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 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 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 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 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 签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买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附件一 供气优先顺序

  附件二 结算条款

  附件三 责任与补救

  附件四 质量规格

  附件五 检验计量规程

  附件六 计划与指定机制

购销合同 篇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规范商品钢筋材料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所需钢筋购销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如表所列:(见附表)

  注:因市场原因,每次采购的钢筋价格不尽相同,乙方需每次出货时填写完整协议规定的附件表格,标明型号、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并加以签字盖章,经甲方签字确认收货后生效。

  二、交货规定

  2.1 交货地点:彭山区公租房二期工地。

  2.2 交货方式:供应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的卸货地点,甲方承担卸货费用,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卸车工作。

  三、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

  3.1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和甲方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实验室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家要求。

  3.2 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材质单、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四、包装要求和定尺要求

  4.1 钢筋应捆扎;线材、圆钢、冷轧带肋钢筋每捆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螺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4.2 圆钢、冷轧带肋钢筋、螺纹钢要9米定尺。线材应为高线。

  五、订货、送货

  5.1 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提前24小时用订单或电话通知乙方,明确供货时间、钢筋规格型号、数量和卸车地点。

  5.2 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钢筋规格型号、数量、发货时间。

  六、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6.1 数量验收:

  (1)线材的数量验收:采购方和供应方约定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为准。

  (2)钢筋数量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材料验收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6.2 质量验收:

  (1)表面质量验收: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2)检测中心检测: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有相关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符合相关国标现行最新版的规定;视为最终合格。如实验室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

  七、货款结算方式及货款的支付方式

  7.1货款结算: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验收单为依据,以抽样检查最低值为结算单计量标准,由甲方开据材料结算单,货款=材料结算单计量数量乘以合同单价。

  7.2货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每 个月作为一个付款周期,按施工方的收料单进行汇总,付料款的 %,如遇供料过大(100吨以上),乙方无法承担垫资资金。可与甲 方协商提前预付部分货款。

  八、违约责任

  8.1 因供货方原因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交货的,应按不能交货部分乘以10%计算违约金。

  8.2 供货方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罚金给甲方。

  九、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两种形式处理:

  (1)申请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后作废。

  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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