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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0-08-04 12:18:28 购销合同

【精华】购销合同锦集9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购销合同锦集9篇

购销合同 篇1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材料的名称:砂、碎石、元石、连砂石(其中元石径应达到0.5-4cm)范围内。

  砂:采用中粗细砂,砂子必须含泥量不得大于2%。 粒料:应当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先用质坚干净的粒料。

  二、材料的数量和计算单位、计算方法

  2、计算单位、计量方法:计量的单位为立方米;计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点由甲方收料人员验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材料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四、材料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单价以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13

  2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3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4、连砂石: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5、此价格为现行价,如遇中途油料浮动超过10%,双方再重议价。

  五、验收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通知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实际现场收方为准。

  3、验收标准:行业统一标准。

  4、验收人员:甲方指定人员。

  六、对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电话通知乙方提出异议。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一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当日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的30%违约金。

  2、乙方方所交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调换、退货面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付款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质量、规格、型号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结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总结算时扣回。其余材料采取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材料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前期供货一个月后,甲乙双方共同结算,结算价款在该工程办公楼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分三次付清;

  2、根据供应的材料的实际数量每月底结算一次,每月三十或三十一日对帐,货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的80%;

  3、余款(每月扣除的20%)在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

  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主或主管部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并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义另有要求,本协议及其附件中的名词应具有如下定义:

  本协议: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采购订单、本协议所有附件、技术协议以及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框架协议甲 方:指 ,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注册地址为 。

  乙 方: 指 ,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在 成立。注册地址为: 。 最终用户:指 下属的分(子)公司(见附件1)。为本协议项下 最终使用人。除甲方书面同意,本协议所指定任何最终用户均无权直接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第 三 方:指甲乙双方、执行方、最终用户、集成商以外的其他法人、组织机构和自然人。

  招标文件:指由甲方发布的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指乙方为响应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而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过程中签署的答疑、澄清等补充文件。 技术协议:指乙方与本协议的最终用户就本协议项下的设备技术条件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标 的 物: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完成本协议及其项下合同所必须的、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硬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及保险等。

  采购订单:指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签订的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具体要素的交易凭证,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见附件3)。

  现 场:指项目所属最终用户的工作现场。

  第二条 框架协议执行方式

  1.为执行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其需求计划及本协议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价格和付款方式执行采购订单,双方最终签署采购订单。

  2.除本协议明确约定或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及其本协议项下订单的制造、加工等义务委托或转包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适用于本协议的项目、供货范围及技术标准

  1.本协议适用于附件 1 中所列项目。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可以对适用于本协议的项目清单进行增减调整。每次调整由双方书面确认。乙方承诺不因项目未批准无法实施追究甲方的责任。

  3.技术标准:按照乙方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为准。技术协议应作为本协议项下订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价格及交货期

  本协议项下所指货物单价固定(分项价格表详见附件 2 )。甲乙双方根据该固定单价签署本协议项下订单。

  1.货物单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为到最终用户现场价格,含国内运保费、增值税等费用。

  2.附件 2 中的价格为固定单价,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受订货数量、批量、交货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附件2中设备数量增加或减少均按该单价增减。

  3.附件 2 中的价格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时间,在此有效期内,框架协议下的价格保持不变.

  4.采购订单项下每套交货期不应超过 8 周。

  第五条 技术协议与商务报价

  1.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与项目最终用户技术交流,并在接到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与最终用户技术协议的谈判和签署。

  2.乙方应将在采购订单执行过程中有关开工会、设计联络会、组态、培训、工厂验收、现场开箱验收、现场服务等所需人工日数量明确在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中,并将上述费用在商务报价时一并报出。

  3.乙方根据与最终用户的技术协议和本协议中的单项价格,向甲方报出每套系统的配臵和商务报价,经用户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甲方,作为甲乙双方签署订单的依据。

  第六条 付款条件

  1. 本协议项下人民币采购订单付款条件为:(银行承兑支付)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合同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合同设备全部到达甲方现场,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 余款10%为合同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或合同工程)正常运行壹年无质量问题后结清余额。

  2. 如果采用上述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应在订单中另行约定。

  第七条 采购订单

  1.甲方根据项目进展向乙方发出项目技术和商务谈判通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程序和原则报价,双方确认后签署采购订单

  2.采购订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未约定权利义务等内容均适用本协议有关规定。其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3.采购订单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修改。如确需修改,则提出一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影响签约进度和交货期的责任。

  第八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提供适合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等,以保证货物安全稳妥送达现场。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装卸或运输中发生货物损坏、灭失或丢失,乙方应自费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供。

  2.如因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灭失或丢失,乙方应自费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供并向承运人追究责任。

  第九条 货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本协议及其项下采购订单中货物风险和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由转移,双方各自承担交付前后的风险。即在采购订单约定时间、地点交付之前货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1.最终用户负责根据技术协议约定标准对到货货物数量、外观等进行全面检查及质量验收。

  2.如双方对货物质量、数量等产生争议,双方同意由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确认货物质量的基本依据。相应的检验费用由检验报告中引起质量问题的责任方承担。

  3.如最终用户通知甲方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暂时中止支付相应部分货款并根据第三方检验结果决定是否恢复支付。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质保期限及服务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货物通过现场验收后12个月或发货后18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货 (不可抗力除外),应向甲方承担以下迟交货违约责任:

  1.1每迟交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迟交部分货值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部分的货值。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交货义务,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1.2逾期交货超过90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3分期交货情况下,如乙方部分交货延迟导致本合同被甲方单方解除,甲方有权就已接收部分货物向乙方要求退货,乙方应退还该部货款、承担退货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如逾期未补足,应按本条第1款承担迟交货违约责任。

  3、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应向甲方承担以下质量违约责任:

  3.1如货物在现场开箱检验或安装调试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并要求乙方立即修理或更换。

  3.2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自费对质量问题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十三条 备品备件

  乙方应保证根据甲方要求供应本协议项下货物的备品备件。如乙方因系统升级不能提供原型号备件,则须提供满足系统要求的替代备件 。

  第十四条 有效期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有效期为2年。

  2.本协议下采购订单有效期至订单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第十五条 修改和解除

  1. 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协议主体及附件作任何单方面修改。如一方有修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协商一致后签署修改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在修改协议签署生效前,任何一方应保证本协议/采购订单正常执行,不得停止拟修改内容所涉及的工作。

  3.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协议/采购订单。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立即单方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对方未经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及订单,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com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另外两方,并在其后14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 如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9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

  协商解决如何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及订单

  第十七条 争议协调程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应本着公平友好原则协商解决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第十八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服务和文件,不受第三方关于专利、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侵权指控。如甲方或用户因使用乙方或集成商提供的任何硬件、软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而受到第三方对于甲方或用户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将由乙方负责应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为履行本协议及订单需要,在与本协议有关的管理方、设计方、施工方、集成商承诺保密的前提下,可向其提供必要资料。除此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透露本协议、附件及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技术协议内容及有关项目的资料信息,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3.甲方和乙方均不得将本协议、附件及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作为商业宣传资料。

  第十九条 附件及解释顺序

  1.本协议所列下述附件是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协议与附件内容不一致,应按如下顺序解释:

  本协议补充协议(如有)

  本协议

  附件1:项目清单

  附件2:分项价格表

  附件3:采购订单范本

  附件4:招标文件

  附件5:投标文件技术协议

  第二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 其它

  1. 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协议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发生所有权、经营权变更不影响本协议及项下采购订单执行。公司合并收购应由合并后公司、重新变更注册的公司或原公司所有权获得者承继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3. 本协议及项下采购订单有关来往函件,应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重要传真的接收方应将传真首页签字后回传给传真发出方;电子邮件的接收方应向电子邮件发出方确认收到。

  签字:甲 方:

  营 业 地:

  授权签字人:

  签 字 日期:

  乙 方:

  授权签字人:

  签 字 日期:

  最终用户:

  营 业 地:

  授权签字人:

  签 字 日期: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采购合同,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1.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1.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1.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前,将有关运输提单、装箱单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50% 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1.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剩余货款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2. 交货与交货方式

  2.1乙方应在发货后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2.2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 违约与赔偿

  3.1 甲方违约处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3.2 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4. 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4.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4.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有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6.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6.2 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3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7. 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第一条:授权、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境内成立美安______店,并独家垄断经销"延臻青"胎盘素系列产品。

  (二)乙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法人须具有相应学历,诚信经营,热爱美安事业,具有一定从业经验,且应维护美安的良好企业形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三)乙方向甲方首批进货______万元以上的产品,享受______折进货权,配送______盒产品和______元的.宣传资料。

  (四)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市场管理经验,具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相关经营手续,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CI策划进行店面装修,并拥有业务员活动和培训场地,经甲方审核、批准后,颁发《经营许可证》。

  (五)乙方在本区域内招商,可获得其进货额10%的招商补贴。乙方为所辖区域

  _______配货,可提取其进货额10%的配货补贴(医务中心和省、市、县三级代理形象店首次进货除外)。

  (六)乙方必须贯彻执行甲方颁布的业务员招聘制度,并建立业务员聘用及销售档案;业务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持证上岗。

  (七)甲方收取乙方收入的10%,作为乙方使用甲方市场运营管理系统的服务费用。

  (八)乙方所进产品在一周之内,可无条件申请退货;办理换货时,如产品外包装损坏,甲方将扣除20%的货款。

  (九)乙方有在当地树立和维护甲方良好企业形象的责任与义务,有在当地建立好与各级主管机关、行政监督机关、领导机关良好关系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在当地必须遵守各级主管机关、行政监督机关的政令法规,如出现在当地被工商、质检等处罚及各种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的法律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十)乙方每月度应完成______万元产品的销售定额,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者将取消其形象店经营资格。

  第二条:订货、付款和发货

  (一)乙方每次订货须将订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向甲方提交订货信息,经甲方确认后,根据订货数量和种类在五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发货。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二)甲方发货方式为采用货运发货,乙方自提,甲方负责全部运费。乙方如申请快递发货,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自付。

  (三)乙方如发现货物数量短缺,应由物流部门出示相关证明,然后及时与甲方物流部联系,经过核实后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条:违约条款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不得低价位冲击市场和违反区域销售政策。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价格与区域政策,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授权,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根据市场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二)甲、乙双方任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者,另一方可以书面催告限期改正,若经催告仍不改正则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依法索求损害赔偿。若双方在合同执行中产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而诉讼,则由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条:合同之终止与变更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增删。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若续订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的经销合同。双方中有一方破产、清算、解散或被银行列为拒绝往来户者,另一方可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涂改或转让。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方因战争、叛乱、民间***、攻击、停工、劳资纠纷、火灾、盗窃、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因征收或政府等组织所发表之类似命令,而造成经济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导致部分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六条:双方之关系

  甲、乙双方充分认识双方之间并非代理人或代表人之关系,且无权代表他方以任何方式或目的签署任何契约,双方之间亦不构成合伙或者合资。

  第七条: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订补充合约,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

  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壹年。 甲 方:美安药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乙方供给甲方玉米1万吨(从合同生效日期起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每天供应粮不少于300吨),单价1.92元/公斤。

  二、乙方将玉米运到甲方指定的仓储库,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供给甲方的玉米水分≤14%,容重650克以上,国家标准三等,酶变粒不超过2%,杂质不超过1%,不完善粒不超过2%,玉米颗粒均匀,无异味。入湿粮出干粮质量关均由乙方负责。如果粮食不符合国家收储粮食标准,所产生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四、结算方式:甲方每天以乙方所进潮粮玉米款,进行结算。

  五、乙方将符合国家三等玉米送到甲方指定的仓储库,数量以甲方实 际过磅数量为主。

  六、供粮方以烘干场地,烘干塔及附属设备作为抵押。

  七、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质量和数量,否则乙方付给甲方违约总粮款的3%。

  2、甲方必须按时给乙方付玉米款,否则按所欠货款的3%付给乙方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效力同等。如果甲乙双方出现争议,由当地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裁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开发市场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卖货物的基本内容及金额 货物名称、单价、数量见附表一 合同总价: 预付定金: 余下金额:

  二、 供货型号、数量、金额以需方实际提货为准,实际发货明细以需方书面通知为依据,需方每次订货提前3-5天传真通知供方,每次书面订货单需加盖公章或该公司负责人签名。 三、 包装标准:纸箱包装,纸箱不回收。

  四、 发货及运输方式:供方送货上门,并承担运输中所有费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收货后3天内核对发货品种、型号、颜色等,若对货物、配件等有异议, 请及时电话或传真通知供方核对,核对完毕双方必须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核对期限为7天内完成,若过此期限视作发货无误处理。

  六、 零配件供应:供方按提货总额免费提供 10%配件(只以实物形式发放,不作为抵扣货款或返利方式结算),部分配件先作价提供给需方,待需方退回后,供方返还配件金额给需方。

  七、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之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所有金额。(无质量问题)

  开户行:开户账号:开户名:

  需方提货后,货款必须付入供方指定帐户上。若没有供方公司盖章总经理签名同意,任何供方有关人员不得办理借支或调货事项,否则供方概不负责(视作为私人行为)。需方未付清该批产品货款前,该产品所有权属供方,若需方拖欠供方货款,经供方多次追款需方均未能准时还款,供方有权提取需方相同价值产品或货物作还款抵偿。 八、 退货规定:产品不良品由需方负责维修,若不能维修部分可退回供方,但必须向供方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能退回,并遵守以下事项:

  1、需方退货总额超出提货总值的 20%以上, 则退货运费由需方自行负责,并取消当年销售返利奖励;

  2、需方退货控制在 10%~ 20 %以内,退货运费供、需双方分别负责50%;

  3、需方退货比例不超出10%,退货运费全部由供方负责; 4、需方退货比例不超出 10%,供方按需方结算总额给予15‰奖励;

  5、需方全年度能做到不退货,供方按需方结算总额给予30‰奖励; 九、本合同中双方债权、债务不受此时间影响,有效期到欠债方付清对方欠款为止。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于双方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之法院立案仲裁解决。 十三、本合同双方盖章或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供方:需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购销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l/Kg

  2、挥发扮: Vad 22%一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 st.ad≤0.7%

  5、焦渣特性: 2—56

  6、灰份: Aad≤24%

  7、粒度:精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t,定价为 元/吨(按l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最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己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台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5500KCal/Kg内,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l0元/吨。

  八、数量计量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台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台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越美国际轻纺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第二条 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通知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便及时确定供应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及《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须保证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同时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产品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xx国家标准 ,容重严格控制在≤3。

  第四条 运输、包装、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交货地点: 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地,按甲方收料员指定的位置卸货。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送检测中心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乙方送至甲方的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必须按批以木板托盘进行打包包装,合理损耗不超过1.5%(即每百块内废块、断块数量不超过1.5块)。

  5、到现场的材料数量必须足量,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果发现一次,以前所送的材料数量,都按此次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无理取闹,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货到现场有破损的加气块(不在合理损耗范围内)在收货时扣除。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材料送到工地,甲方指定项目物资部 李灵生、王利、张英 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月底对账时,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乙方结算时,须提供国家正规发票,如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发票,甲方不予支付结算款。

  结算方式:按月支付80%的加气块材料款,下月20日前支付上月剩余料款加本月供应加气块料款的80%,如此类推,合同全部欠款在本工程结束供货的次月20日前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应到现场的墙材,其规格、质量、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若供应的加气块达不到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需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加气块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墙材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法人住所地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货银两讫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4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2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帐 号: 帐 号:7334710182600049320

  税 号:140105110070560

  日 期: 日 期:

购销合同 篇9

  甲方:洛阳航空城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洛阳市涧西区玉露建材经销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如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及规格

  8mm卫生间玻璃隔断,数量/㎡,合计:

  二、质量要求

  安装淋浴房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质保期为 两 年。

  三、付款方式及供货

  合同签订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30% ,收到定金乙方开始加工制作、安装淋浴隔断,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7天内付款65%,余下5%为质保金。

  四、如有违约,违约方按货款总额5%向另一方支付。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乙 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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