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快淘范文网>范文>合同范本>供货合同>供货合同
投诉建议

供货合同

时间:2020-05-22 16:31:30 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汇总九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货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供货合同汇总九篇

供货合同 篇1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购货方):******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卫生用品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纸抽盒

  二、产品规格、单价和数量

  1、产品规格:350克纸盒135mm*105mm*9mm、内装木浆纸60抽。

  2、产品价格:含税单价1.25元/套;总价为37500元(叁万柒仟伍佰元整)。

  3、产品数量:30000套

  三、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四、付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定金;

  2.乙方将全部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乙方付清合同余款。

  3.乙方在支取每笔款项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一年。

  自 20xx 年 3 月 5日起至20xx 年3 月 4 日止

  六、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产品与本合同的规格、单价、数量一致,产品符合甲方指定的样式和产品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视为乙方违约。

  2.甲方保证货物无问题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否则,乙方有权收回货物,视甲方违约,并支付给乙方该批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3.在合同正常的履行当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支付另一方该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至合同自然终止日终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在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签章(公章): 签章(公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xxxx年 月 日 xxxx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洞泾厂区、九亭厂区的职工食堂提供大米、食用油、食用盐、味精等食堂用材。

  二、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结算方式

  甲方每月中旬付乙方上个月的货款,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如遇甲方特殊状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货款进行延期。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供货进行检验,被判为不合格者,乙方需无条件更换货物,此检验无论是在甲方收货时或收货入库后,都为有效。

  2、甲方有权随时指定或更改乙方提供货物的品牌、质量标准,乙方不得有异议。

  3、甲方可不定时对乙方进行相关考核,不合格不达标的要求及时改正,连续两次考核不符合甲方指定之标准,可视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数额直接在乙方货款中扣除。连续三次考核不达标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追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双方合同,但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5、乙方负责运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所送货物的品牌、质量、价格等须事先在甲方备案,经甲方审核通过后,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否则,乙方将最近一个月的货款作为违约赔偿交由甲方扣除。

  7、乙方同意对其提供的货物承担无限期的质量保证责任,若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而引起相关的安全事故,无论双方是否处于合作期限中,乙方都需承担全部责任,并将最近一个月的货款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补偿,且甲方获得合同的无条件解除权。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漏任何甲方信息。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一个月的货款作为违约赔偿。

  五、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签订的条款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4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经两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具体见采购清单,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在同等商品中,乙方应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给甲方,具体价格见清单。价格调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甲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以最短时间将所订商品送到指定地点。

  四、办公用品送到甲方后,由甲乙两方共同对数量进行清点,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负责更换或退货,或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价格折扣。

  五、每个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发票及甲方签收的送货回执单,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每月结算一次。

  六、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商品为原厂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如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七、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

  八、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商品或提供的商品有瑕疵,每出现一次承担 元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两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5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二○xx年八月二十日至二○xx年十月十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购方):四川省凯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销方):岳浩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合同条款如下:

  一、 产品数量、单价:

  甲方采购乙方水泥约 吨,价格以送货同时期市场价为准,(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货单上确定价格及金额),且不得高于江阴市造价办发布的施工周期的价格。

  二、 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每编组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合格报告。甲方凭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三、 袋重误差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超过误差标准按实际结算数量。

  四、 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单位工地的指定地点,乙方凭甲方签发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收货证明(入库单)作为与甲方结算的依据。运费,上、下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供应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时将水泥运到工地(甲方提前15天下达材料需用计划),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货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停工损失。

  六、 付款方式:

  乙方先期垫付 吨水泥给付甲方使用,以后其款项按金额的80%付款。工程完工后十天内结清全部水泥款。

  七、 本合同一式肆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7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材料名称

  1.1材料(产品或设备)名称: 详见材料清单

  1.2规格型号: 详见材料清单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1.4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 3和4 项。

  1.4.1. 可就所购材料、设备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询。

  1.4.2. 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甲方施工。

  1.4.3. 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甲方或材料、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及一般维护。

  1.4.4. 乙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工作。(保修时间按所购材料或设备的保修单规定或依甲方与业主所签承包合同的相关规定)

  第2条 材料包装

  2.1包装标准: 一般

  2.2包装费用: 由乙方承担

  2.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 1和3 种处理方法。

  1. 甲方负责自行回收

  2. 包装物随产品归乙方所有

  3. 其它方法:现场所产生的其它与产品包装有关的垃圾及其相关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3条 材料数量

  3.1采购数量: 详见材料清单

  3.2计量单位: 详见材料清单

  3.3合同数量确认方法: 以甲方材料入库耗用单所确认数量为准

  第4条 收货规定

  4.1交货单位: xxxx有限公司

  4.2收货单位: xxxx有限公司

  4.3收货地点: xxxx

  4.4收货方法: 以甲方相关人员确认为准

  4.5运输方式: 汽运

  4.6运输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承担

  4.7收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为准确性

  第5条 收货时间

  5.1本合同起止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期间具体节点,见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5.2若属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在采购结算时扣除。

  5.3如遇下列情况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材料供应可作相应顺延。

  5.3.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5.3.2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材料供应量大幅增加。

  5.3.3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

  5.3.4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将延误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需甲方签证认可,逾期不予确认。

  5.4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材料供应时间及附加服务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6条 合同价款

  6.1本合同总价款为 xxxxx 元(大写 xxxx 元整)作为支付材料预付款和逐批材料的每批货款的依据。

  6.2以上合同价款中含 税 .

  本工程竣工前,乙方收取的预付款和进度款总额,达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

  6.3本合同价款为 固定价格合同 .材料采购总价包干,如因甲方要求更改造成材料采购的增减,则纳入最终结算,其它原因甲方一律不予增减采购量及价格。

  第7条 货款支付

  7.1材料预付款:按合同的 ?% 支付,发货前 清。

  7.2材料采购进度款: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80%的进度款。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 .留 ?% 作为材料质保金,一年后无息返还。

  7.3乙方施工和生活用水、电及机械台班、测量,由双方按定额规定或按实结算。

  7.4乙方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工程竣工结算书送交甲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使结算拖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的预决算人员应有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结算的工程项目、时间、金额、转帐的银行账户、账号。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不得与甲方办理预决算。

  7.6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报送的工程预决算书(一式三份)只能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甲方收到乙方预算书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7.7结算书必须由双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人员应有法人授权书)并盖单位公章。

  7.8工程结算书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双方修正章,否则为无效结算。

  7.9付款依据:

  7.9.1 合同、普通发票。

  7.9.2 材料入库耗用单、材料耗用汇总表、资金分配单(各种单证要求项目经理、主管工长等相关人员签字俱全)

  7.9.3 甲方收到业主当月进度款后,甲方按不高于甲方自身收款比例同比例支付乙方货款。最高不得高于总价款的80%.

  7.10支付方式:转帐支票,不支付现金,乙方支领进度款所用印鉴与签定本合同所使用的印鉴单位相符。

  第8条 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8.1本工程质量应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材料及其相应的安装等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8.2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甲方将在乙方的最终结算中扣罚2%的质量

  保证金。

  8.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同时向甲方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因甲方代表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8.4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

  8.6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8.6.1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8.6.2提交齐全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2套。

  8.6.3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8.7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

  第9条 文明施工与安全保卫

  9.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保卫的各项规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设施,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9.2乙方施工区域现场应达到文明工地合格标准。若被有关部门评为不合格工地,乙方应在两天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承担经济处罚。

  9.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是安全负责人。乙方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上报。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通知甲方。

  9.4乙方的施工机具、材料、周转材料、临时设施均应放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并自行承担消防工作。如发生公、私财物被盗及火灾昀由乙方负责。

  9.5甲、乙双方签定的安全、保卫、治安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9.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将设施、材料、周转材料全部清退出场。超过期限不作清理,

  甲方将按废弃物清理出场,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0条 争议、违约

  10.1发生争议后,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保护施工进度,保护好已完工程。

  10.2凡乙方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协议的履行。

  10.2.1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在质量检查中被质监部门评为不合格。

  10.2.2工期达不到已确定的节点考核要求。

  10.2.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现场管理混乱。

  10.2.4甲方依据上述情况的发生终止协议后,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已完工程移交甲方,并在三天内将人员、机具,周转材料撤除现场,逾期则按9.6条处理。

  10.3甲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10.4因乙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10.5双方因合同发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区法院提请诉讼。

  第11条 其他

  11.1本合同未明确事项均按《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和条款执行。

  11.2合同文件范围:

  11.2.1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其附件(含安全协议、治安防火协议、廉政协议)

  11.2.2中标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11.2.3关于工程协商、变更等

  11.2.4甲方代表的书面指令

  11.2.5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11.2.6国家、本(省、市、区)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和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11.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11.4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执二份,乙执二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供货合同 篇8

  托运方(甲方):编号:

  承运方(乙方):合同签署地: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水泥

  第二条、承运数量

  以工程实用量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运输单价(均为含税价)价格见附表。

  第四条、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发生变化、道路情况有恶劣变化、国家有关运输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运输单价,若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x小时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调运车辆。

  二、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x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

  第六条、验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能超过千分之三,超过x‰时的误差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流失、无错收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乙方出现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由承运方全权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单据与甲方对账,甲方应根据所收运输单及工地收货入库单的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输费用,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第九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需乙方书面提供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付款)。

  第十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应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来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给乙方付款时,则需按银行同期贷款给付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

  托运方: 承运方:

  20xx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工程地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 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产品规格型号及数量: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第二条产品的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货方法、费用负担及付款方式:

  1、 运输方式:乙方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工地现场交货;在交货地点,由甲方接货人签名接收货物并提供设备货物储藏仓库或空间。

  4、 运输费用(含运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 设备吊装费用另计。

  6、 付款方式:(1)、现金 (2)、转帐支票

  第三条乙方中央空调设备到货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货物安全由甲方负责。甲方现场验收合格,签收认可。

  第四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甲乙双方商定:20xx年 月日之前,甲方所需设备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安装工程费用另计。

  2、中央空调设备质量符合厂家提供的产品设计说明书上的要求及国家标准。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若涉及设备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甲方未能全额支付中央空调设备款,中央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第五条 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中央空调设备款(固定价价款);

  2、本合同中央空调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设备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甲方未付清中央空调设备全款以前,中央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3、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不含设备吊装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除合同第六、九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2、乙方无故拖延交货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15~20天向乙方订购中央空调设备(厂方供货周期的原因);

  2、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3、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中央空调设备款,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4、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5、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而且交货期顺延。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进行验收而造成的延误;

  (4) 甲方同意的供货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中央空调设备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 设备自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整机保修期为壹年(由厂家提供);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中央空调设备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八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年月日:

【供货合同汇总九篇】相关文章:

1.供货合同汇总六篇

2.供货合同汇总五篇

3.供货合同汇总9篇

4.供货合同汇总6篇

5.供货合同汇总8篇

6.供货合同汇总7篇

7.供货合同汇总10篇

8.供货合同汇总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