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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

时间:2020-08-12 12:21:34 供货合同

关于供货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供货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供货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供货合同 篇1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 计量 总金 交售时间及数量

  品种 数量单价

  名称 单位 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鉴(公)证机关(章)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甲方按订购单(详见合同附件)所列内容向乙方购买所需货物,乙方按订购单所列内容供货。

  二、交货期限: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订购单约定的交货时间按期交货。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需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逾期交货。甲方在逾期交货情况下如接受所订货物仍有权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三、品质要求:

  大货面料缩水率不能超过3%,对人体有害物质一定不能超标。乙方严格按照“确认样品”的质地、“色卡确认板”的颜色生产大货。交货面料要符合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a类标准的各项要求(主要检验项目有:强力、色牢度、ph、甲醛、偶氮染料、可分解芳香胺等)。

  四、货品验收:

  1、乙方应提前5天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员对大货面料进行验收,如果乙方生产的面料没有达到国家检测标准和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验收不合格后,乙方应马上安排返工或重新生产面料,如因此导致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则按照条款二进行交货。

  2、质量异议期:由于面料产品的特殊性,甲方在对采购面料进行裁剪前,如发现有质量任何问题,甲方有权提出质量异议。甲方有权对乙方交付的面料按国家标准另行委托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出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还该批次面料。乙方无条件退还合同定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如甲方在对采购面料进行裁剪后才发现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3、甲方发现乙方大货面料有质量和数量问题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信函、快递方式等)提出质量异议通知。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补救处理方案并积极与甲方协商。如乙方过期拒不提出明确处理方案,或未与甲方就处理方案达成一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八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方也有权视情况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交货数量:

  甲方可接受超出约定数量3%的大货货品,但实际交货数量不能少于约定数量。

  六、交货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的交货资料要求,把大货面料送交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信函等书面文件指定交货地点)。乙方交货时应在交货清单上注明单号和货物的款号、色号、布种、克重、颜色、缸号以及数量。

  七、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订购单后7个工作日以内,甲方将订购单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给乙方后,乙方将合同货品交付给甲方;乙方合同货品全部交付甲方 天以内,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余款给乙方。如甲方未能按时付款,将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相关违约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逾期交货达到5天以上(含5天),乙方将承担合同总价款金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达到10天以上(含10天),乙方将承担合同总价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逾交货期超过15天甲方则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若因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将赔偿合同总价款的30%违约金。

  九、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纠纷。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表格(订购单)是合同的组成部份。

  甲方: 武汉凡杜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2

  买方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就沙尔丹洁具在供货过程中的诸多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合同价格的说明

  1、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元)。合同单价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包干单价包含卫生洁具各项生产成本、管理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保险费、利润等各种送货甲方工地交货前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

  2、合同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不作调整。

  三、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陶瓷产品执行标准和技术要求:

  1.1 质量执行GB6952-20xx《卫生陶瓷》等相关标准;陶瓷可视面为白色釉面,煮沸法吸水率不大于3%;墨水试验冲洗后不留痕迹。

  1.2 蹲便器带沉水弯。

  2、淋浴器执行标准和技术要求:

  2.1 质量执行GB/T23447-20xx《卫生洁具 淋浴用花洒》等相关标准;

  3、浴室柜执行标准和技术要求:

  3.1 浴室柜柜体的木家具用料应符合GB/T3324的规定;

  3.2 配套产品及配套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3 柜类表面不应有凹陷、压痕及划伤、裂痕、崩角和刃口,外表面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

  3.4 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应平正、严密、端正、牢固,结合处无甭茬或松动,不得少件、漏钉、透钉;闭合部件,如门、抽屉零配件应启闭灵活。

  4、 淋浴柜、座便器、蹲便器、花洒等配件配管齐全,配落水配件、给水软管。

  5、陶瓷洁具包装为木箱或纸箱,花洒、浴室柜等包装为纸箱。单元包装箱内配件齐全。包装箱外必须有品牌和型号,包装箱内必须带有合格证书、安装说明等资料。且每套洁具表面显眼位臵应有擦不掉的品牌标致。

  6、产品质量必须同甲方职工认定的样品一致。

  四、供货时间

  1、甲方书面计划提出后15天内将计划内容到货完毕。

  2、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延期供货。

  五、交货地点及方式 甲方工地,下车交货。

  六、结算金额

  以实际供应数量办理结算。

  结算金额=实际使用数量×合同单价

  七、货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每批货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货款总价的90%,货款付至合同总价的60%时,预付款自动转为货款,全部供货完成后结清剩余货款。

  3、结算后零星增补货款一次性付清。

  4、乙方按供货全额开具有效发票。

  八、质量保证及异议提出期

  1、甲方、施工单位对到货洁具的数量、规格型号、出厂合格证清点接收。

  2、施工期间均为产品异议提出期,施工单位指定专人代表甲方进行收货,并可对供货产品质量提出异议。

  3、质量保证期为洁具验收合格后24个月。

  4、在洁具的整个使用寿命中,乙方对所供洁具负维护保养责任。

  5、验收合格前均为异议提出期。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洁具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选用其它品牌产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所供卫生洁具必须全部达到质量技术标准,如经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测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

  3、在本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

  4、出现以上三条违约情况,甲方终止支付乙方已供货未付款的货款,追回已付预付款,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等额的违约赔偿金。

  5、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按500元/天对乙方罚款,罚款金额在货款中扣除。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签订合同地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定日期: 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____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供给乙方钢材一批,约____吨,钢材确保质量,产地不限。

  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一级钢单价元吨

  二级钢单价元吨

  三级钢单价元吨

  按上列单价结算付清货款。

  第二条甲方供给乙方水泥一批,约____吨,水泥产地________。甲方确保此批水泥质量,并提供厂方化验报告,水泥单价现价按____元吨结算付清货款。

  第三条我公司所供物资(钢材,水泥)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钢材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钢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钢材,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____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资(钢材,水泥)短运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急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货货物的货。

  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____元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七条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____元)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____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4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2.1.2 生产厂商为: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5

  供货方:(以下称“甲方”) 订货方:(以下称“乙方”)

  以上甲乙双方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1.商品种类、品牌

  商品种类: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在互连网上的上的销售业务。

  2.资质

  2.1. 双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依法具有经营本合同所列商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当年合法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或副本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对方核对及备案。

  2.2.双方应提供以下文件:

  □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 互联网经营许可证;

  3.商品要求

  3.1.商品质量

  甲方应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承担责任。由于商品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而造成他人损害、损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2.商品包装

  甲方所供商品的外包装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与厂址、规格、等级、质量合格证明、主要成份的名称与含量、用途、使用说明、出厂日期、有效期限、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4.订货

  4.1. 甲方应提供商品清单,明确规定商品名称、质量、规格、单价,并加盖甲方公章或 合同章,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4.2. 乙方订货需提前1-2天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甲方,并以订货单订货,明确规定商品名称、规格、单位、供

  货价、总计金额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章或合同章传真方式发送给甲 方。

  4.3. 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通知后,应及时在1-2日内组织发货,并在发货的当日回告乙方发货情况,以便乙方查收。

  4.4. 订货单

  5.交货

  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的地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6.验收

  每次订货的商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折扣、总金额等以双方约定的订货清单为准,乙方收到货后,应及时清点,如果乙方接收到的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或者有不合格商品,乙方应在收到货物2个工作日内回告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回告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提出处理意见。如乙方在规定时间未提出异议,即为默认验收合格。

  7.结算

  8.1. 结算方式

  账期:30天

  8.2. 支付方式

  乙方在完成订货通知后应在下月15日前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为:□ 网上银行 □ 银行汇款

  8.3.返点:在合同期内

  乙方每月的结款额达到 万元,甲方给予乙方 %的销售返点; 乙方每月的结款额达到 万元,甲方给予乙方 %的销售返点。 返点由甲方和乙方在每月完成对账后返还,返点以货相抵。

  9.退、换货

  双方约定: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包装损坏以及滞销产品甲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运费甲方承担;产品滞销(进货3个月销售数量不到进货额的一半)退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10.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只能在网络上做销售,甲方保证其供给乙方销售的商品均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并且商品在本合同下的交付和销售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11.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即为违约。违约金为总合同额的50%。

  11.2.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补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损失赔偿费为违约金为总合同额的50%。

  12.争议的解决

  12.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2.2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则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13.合同期限与终止

  13.1.本合同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的,合同有效期顺延至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之日为止(但提出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或者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13.2.其他:合同期提前终止或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必须在终止后10日内完成所有订货的对账及货款结算。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文空格处手工填写;不填写内容的,应以“×”符号表示。

  14.2.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乙方有权利使用该商品的网站图片和画册图片,宣传图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或负责人) :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签订时间:年月 日

  代理人(或负责人):地址:电话: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签订时间: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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