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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

时间:2020-07-25 12:05:44 供货合同

【精品】供货合同范文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货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供货合同范文八篇

供货合同 篇1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2

  供货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投诉电话:签定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前____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购买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供货方授权购买方经销供货方_________酒产品。

  2、供货方授予购买方______酒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价格表附合同)。

  2、购买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供货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供货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______天通知购买方。

  四、结算方式

  1、经供货方财务部门确认,购买方货款到帐后,供货方组织发货。

  2、如供货方更改帐号,以供货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供货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购买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供货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购买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购买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全额汇入供货方指定帐户。否则,视购买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购买方向供货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购买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购买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供货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家,酒店______家,酒楼______家(附终端明细目录),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______%,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_____%以上,经供货方确认。

  2、购买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单位:万元)

  3、经销期(包括试销期和正式经销期)内购买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购买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供货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购买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供货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购买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供货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购买方支付供货方_____元/件--_______元/件的违约金,或供货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购买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购买方不得经销与供货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供货方视购买方违约,终止与购买方的合作。

  七、供货方责任:

  1、供货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购买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购买方在销售供货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购买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供货方审核同意后,购买方即可安排实施。

  3、供货方协助购买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购买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购买方市场,运费由供货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供货方货到购买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购买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购买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购买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购买方承担,购买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购买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购买方个人行为,概与供货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购买方负责。

  2、购买方向供货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购买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_____万元以上。

  3、供货方每月对购买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_____日。

  4、购买方必须向供货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购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供货方核实后,购买方支付供货方_____元/家的违约金。

  5、属供货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供货方。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购买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供货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供货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购买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供货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购买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供货方按购买方进货价____%的价格回收,与供货方有关并由供货方提供的资料,购买方应无条件交回供货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供货方退还购买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货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四、其它:

  供货方:

  购买方:

供货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两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两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两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两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两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两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两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两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两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两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两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两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两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两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货商)

  本学期由_____为甲方食堂供应_____.为了保护供需双方旳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旳放心食品,确保甲方全体师生员工旳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1、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旳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旳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旳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旳,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旳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旳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简单旳供货合同范本简单旳供货合同范本。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旳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旳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旳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

  6、货款按月结清。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简单旳供货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本合同执行时间为一学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另行续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名: 经营负责人签名:

供货合同 篇5

  供方: (简称甲方) 需方: (简称乙方) 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购销模板规格 915x183 ,价格 43 ,方木规格 标准格,价格、规格以供货单为准。

  二、乙方地址: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首次付款时间: 货到一半 ,二次付款时间:8层付总款的80%,余款封顶后付清。

  四、以上单价不含税金,如需开发票,税金按总金额的4%计算。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模板,保证乙方能在约定的时间内重复使用 6 次,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开胶、脱层现象,小于5%的应视为正常,大于5%的甲方应负责调换,不能调换的应协商补偿,不得推脱责任。

  六、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付款,时间为7天,如果付款时间向后延误超过一个月,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付款的10%作

  为违约金,超过二个月按20%作为违约金,以此类推。

  七、甲方向乙方供货时,乙方指定收货人为签字为算,其它人除乙方负责人外,不得随意签名打条。

  八、签定合同时,乙方需要提供负责人、项目经理、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九、若双方发生纠纷,在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供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乙方负责人(需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遵义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对遵义新浦还房片区各项目材料供应,同意签订一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方式

  1、材料供应按甲方代表李洪平签字的《材料申请供货清单》进行材料供货且质量按要求进行供货。由乙方成品加工,包运输到工地现场位置,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材料下货。

  2、第一批材料送货必须有甲方代表李洪平签字的书面或短信通知《材料申请供货清单》乙方才能送货。否则,甲方不认可也不支付材料款。

  3、乙方所供每批材料必须有近期时间内的原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书》原件各4份,交甲方李洪平审查合格。

  二、材料单价

  1、黑色砂浆每吨850.00元(不含税金)。乙方送到工地的每袋量为25Kg/袋(量差±1Kg),因材料科对公转帐每吨另加25元。

  2、外墙腻子每吨850.00元(不含税金)。乙方送到工地的每袋量为35Kg/袋(量差±1Kg),因材料科对公转帐每吨另加25元。

  3、内墙腻子每吨510.00元(不含税金)。乙方送到工地的每袋量为35Kg/袋(量差±1Kg),因材料科对公转帐每吨另加15元。

  4、上述材料单价为(20xx年-20xx年)固定单价,不因市场动态变化而调整单价。

  三、质量标准要求

  1、乙方所供货材料必须保证每包35Kg(量差±1Kg),甲方可以随时抽查,如果发现缺斤少两,并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2、甲方在工程施工中若差货、补货时乙方无条件及时供货,数量及单价按原合同单价不变。

  四、材料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开放商及监理单位(现场朱刚、易良奇和刘伟)要求的质量,方为合格品材料。

  2、材料进场验收时,乙方到场所有材料必须有近期时间内的原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书》各4份,资料交甲方审查合格后并报验开放商和监理公司确认。

  3、乙方供货到工地的材料数量,由甲方代表翟和平(18926789218)签字认可确认的数量后(乙方送货前须2天前通知甲方翟和平到场收货),方可上交财务进行安排付款计划。否则甲方财务不予支付材料款。

  五、交货时间

  1、按甲方代表李洪平签字的(或传真、短信)乙方的《材料数量清单》上的日期为准,在3天内供货到现场。

  2、乙方应保质、保量、保时间供货,每拖延一天,每天罚款3000.00元。

  六、付款方式

  1、无材料预付款;

  2、每月25日乙方供当月的供货数量的送货单原件和汇总总价收款收据,经甲方相关人员审计送货量和甲方要求必须提交的完整资料无误后,甲方将在次月5日对乙方进行公对公转账到合同指定账户。

  七、争议与违约责任

  (一)争议: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遵义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违约: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均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按本合同规定及相关法规执行,由违约方承担。

  2、因乙方材料质量和设备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3、甲方可以随时抽查乙方送到工地的每包重量,如果抽查中发现缺斤少两或者不足双方约定的每包重量(量差±1Kg),双方按照此重量比来计算前面送来的总包数之和重量进行扣减,造成甲方返工的由乙方负责更换并赔偿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4、因甲方在工程施工中若差货,补货时乙方无条件及时供货,数量及单价按原合同单价不变。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诚意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供货合同 篇7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XXX有限公司XXX项目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XXX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XXX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

  电话:XXX 传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处订购用于“XXX”雨棚用不锈钢爪件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2、货物生产厂家:

  3、材料性能要求如下:美国牌号316或中国国家标准0Cr18Ni9

  4、合同总金额:

  小写(RMB):XXX元(不含税)

  大写(RMB):XXXX整(不含税)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待乙方材料运输到交货地点,且落地经甲方验收并签认收货单后,付清材料款。

  6、交货期限:

  1)在乙方收到订金后3日内转接件(底座)到货

  2)合同签订30日内全部到货

  7、交货地点::XXX项目部工地仓库

  8、运输方式及保险:

  由乙方负责运输及保险。乙方须选择安全可靠的运输方式,并负责运输保险。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甲方只在交货地点进行最终验收,卸货由甲方负责。

  9、乙方随货提供的资料如下:

  1)质量保证书;

  2)出厂合格证;

  3)出货明细清单。

  10、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对乙方付款,若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付款不及时,则乙方交货期限顺延。

  2)若乙方未按约定日期交货,则每拖延一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5%违约金给甲方。

  3)若乙方延期交货超过1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部分总额30%的补偿金。

  4)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乙方交货延迟的,乙方须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提供由事故发生地的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交货期可顺延,否则乙方还须承担责任。

  5)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并返还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项。

  11、其它约定:

  1)乙方保证所从事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商务活动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而双方经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向签订地点所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均受其约束并接受。

  3)本合同具有独立性,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4)本合同自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该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共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合同章)

  代表

  乙方(盖合同章)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8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买卖标的:甲方向乙方购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用于德润朗悦湾项目,产品清单祥见附件。

  二、买卖价款:

  经甲乙双方对价格协商,确认本合同总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合同总价款以实际发货数量乘以单价为准)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产品型号及数量增加,经双方书面同意确认后,增加部分按实际增加金额结算。

  三、价款支付方式:(分批次发货、分批次付款)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需支付乙方方作为订金,甲方支付订金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发货通知》应包括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及颜色要求。乙方收到订金后,应向甲方开具相关收据。

  2、乙方在接到《发货通知》后,20日内将货物运抵到甲方指定收货地点或物流,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在接到货物入库通知后对货物数量、规格、型号进行书面确认,如甲方在货到三日入内未确认,视为甲方已确认收货。甲方确认后即视为乙方已按本次《发货通知》的约定提供货物,甲方在收货三日内需及时支付该次《发货通知》所产生的材料款,包含前期所支付的诚意金,付款金额为{(材料单价发货数量)-订金}。

  3、第二次及以后发货,甲方需交付乙方部分订金,订金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订金收取后,必须开具相关收据。货物到场验收后,甲方在收货三日内按照该次《发货通知》支付乙方材料款,付款金额为{(材料单价发货数量)-订金}。

  4、货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若乙方有其他收款账号,乙方应用书面授权委托书通知甲方。

  四、货物交付方式:

  在甲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二十日历天内,乙方负责把货物交运发出,涂料由厂家发到昆明,发货费用由乙方承担。涂料到昆明,乙方通知甲方,并协助乙方将涂料送至昆明指定收货点或者指定中转物流。交付地点如有变化,甲方应通知乙方,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货款,自超过应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一个月未支付预付款、货款,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赔偿给乙方。

  3、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发货,自超过应到货之日起每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一个月未到货货,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赔偿给乙方。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或逾期要求乙方发运货物,货物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发货,货物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6、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但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六、产品质量、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甲方指定品牌的合格产品,每批次涂料均应有产品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随货同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及产品信息必须真实,所提供之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

  对于乙方不进行施工的项目,仅为单独供涂料给甲方,乙方必须把相关产品施工技术参数及基材的施工要求,特别是水泥砂浆及腻子的要求向甲方说明。按照外墙涂料相关标准及要求在涂料使用年限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质量技术原因分析,及提供处理方案建议。

  七、其它:

  1、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信息向第三方泄露。

  2、行的委托代理人,双方通过传真或邮箱的往来函件视为书面函件,传真、邮箱地址如有变更需通知对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争议,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本合同包括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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