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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

时间:2020-06-06 12:11:42 代理合同

精选代理合同合集六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代理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代理合同合集六篇

代理合同 篇1

  代理机构: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共XX市委组织部、XX市人事局关于印发《XX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xx]46号文件) XX市人事局《关于印发〈XX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1998]94号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人事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进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员名册).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以下 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向乙方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保留原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核、年度考核、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及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3、毕业生人事代理。为乙方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批、档案接转、转正定级等手续,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

  4、为乙方代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引进人才,工勤人员的接转手续;

  5、组织办理社会保险归缴手续;

  6、协调人事、人才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人事、人才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解或提交仲裁;

  7、协助乙方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8、帮助乙方的辞聘、解聘人员推荐就业;

  9、代办理与人事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 甲方义务:

  1、以党和国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人事代理工作;

  3、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四、乙方义务: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人事代理工作;

  3、乙方人员如有工作单位变动或其它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五、人事代理的工作程序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代理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

  2、甲方接到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代理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后,要及时审核有关证件和材料,并调查核实乙方的情况.

  3,甲方在办理好乙方员工的有关调动和毕业生报到手续后,双方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

  4、甲方按合同履行职责,承办代理业务。

  六、人事代理的有关费用

  1、人事代理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XX市物价、财政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服务项目,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甲方向乙方收取人事代理费用元/人/年。

  3、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

  七、其他事项:

  1、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有效期为 年 月1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书自动延续,并应由双方予以书面确认。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本年度人事委托代理费,每人每年度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

  3、人事委托代理费应当在每一年度的合同续延之日起10日内结清。

  4、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终止服务。

  八、甲、乙双方就特定服务项目而签定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双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人事代理关系,若有争议,当事人可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人才人事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经办人:

  委托人事代理单位人员名册(表)

  序

  号

  姓名

  毕业学校

  和 专 业

  现存档处

  进单位时 间

  备 注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结合现在的市场需求的特殊情况,成功地开发了既科学,又适应市场的_________产品。现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合作、友好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的专业的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产品代理机构,甲方为授权方,乙方为独立的经营机构和代理机构。

  二、本合同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区域内开展工作,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三、本合同在签定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不论出现任何情况,此费用甲方均不退还乙方。同时为了保证乙方的行为不损害甲方的利益和企业形象,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____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双方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由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四、在本合同签定之后,甲方须对乙方进行运营工作和管理工作方面的培训,乙方应认真学习,以便尽快在乙方代理地区开展工作。甲方对乙方的第一次系统完善的培训,甲方不收培训费。如以后乙方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的提升培训,甲方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收费。

  五、乙方应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特别是对信息的处理,不得有严重滞后的情况出现,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由甲方的不负责对乙方造成损失,乙方也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资料为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是为了帮助乙方经营而借与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乙方不得作翻印、复制、模仿或向第三者提供模仿甲方的经营资料。不管合同期限内或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有此行为产生,乙方同意甲方以侵害甲方知识产权对乙方进行处理。

  七、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八、乙方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乙方的运营,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将乙方转让给第三者,此时甲方有优先接受的权利。

  九、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名义责任。

  十、甲方因乙方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甲方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动乱、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损失的负担。

  十二、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乙方赔偿损失。

  十三、乙方违约,甲方因此而解除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代理费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十四、乙方违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害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乙方亦须向甲方赔偿损失。

  十五、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十六、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详细说明乙方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乙方的充分理解。

  十七、乙方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十八、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二十、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代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委托方):上海启示商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迅速推动[代理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代理经销乙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经销乙方拥有版权的或在乙方权利范围内开发或经营的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代理产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及市场策划;乙方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

  二、地域限制

  本协议只在 地区有效(以下简称“本地”)。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与其他地区代理商协商进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销售活动。

  三、费用与分成

  1.代理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代理费 元(RMB)划入乙方帐户;乙方应提供准确有效的银行帐号。

  2.销售分成:定价的代理产品,销售额的85%受益归乙方,其余15%归甲方应得分成,每月 日前结算一次,一个月为一结帐周期。

  3.特价的代理产品或促销产品的销售分成,不适用前述之规定,具体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报告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报告,说明甲方在上一结帐周期中的产品出售数量、概况、总销售额、用户信息等资料,并列明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动均须通知乙方。

  五、分销

  甲方可在协议限制的地域内设置分销商。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理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有可能将代理产品当作促销赠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动为目的的批发商、零售商及贸易商等。

  六、双方的权责

  1.甲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义务与权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维护代理产品市场价格的义务,必须保证该产品的零售价格不低于双方协议的价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间接使用乙方网站的产品或图案。

  c. 甲方不得有损乙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d. 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代理产品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据乙方的授权,代表乙方追究侵权方的责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类似行为的发生。

  e. 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乙方产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权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a. 乙方拥有所提供的代理产品的版权和所有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内容的版权合法性,保证内容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b. 乙方作为代理产品的版权人和所有权人,在甲方与其它代理商发生版权纠纷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涉及解决该版权纠纷所需之帮助。

  c. 乙方有权审核宣传方案。

  d. 乙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进,甲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e. 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价格,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动代理产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甲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免费提供给甲方宣传品。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a. 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工作进度表,并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

  b. 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七、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b.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d.妨碍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八、版权

  甲方承认与该产品相关联的版权价值,确认这一版权的相关权力及利益只属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许可直接或间接利用乙方版权从事任何活动。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使用了乙方版权并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视为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协议有效期限和终止

  1.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违约通知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十、其它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已向法律专业人士作出详细的咨询,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其它通讯来往,须以书面文字为准,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如书信、传真、电传、电报等。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律解释。

  6.本协议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4

  葡萄酒销售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系列葡萄酒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经销区域及期限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上述产品在 区域的总经销权。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乙方拥有上述区域总经销权期间,乙方在上述区域内独家代理销售产品,甲方不得在该区域介入产品销售或发展任何形式的经销商。

  3、在乙方拥有上述区域总经销权期间,如有上述区域内任何客户或下级经销商向甲方下单订购产品,甲方不得向这些客户或经销商销售产品,甲方须将订单转给乙方销售成交。

  4、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_____万元。

  5、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处置该保证金。本协议期满后如甲、 乙双方不再续约,甲方无息退还该保证金给乙方。

  二、销售定额数量

  1、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订货额应不少于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少于 箱共支。

  3、在乙方如期完成销售定额且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承诺以产品的形式按照乙方进货额的 %给予年终返利。

  4、乙方每个月的进货额应不低于年度销售定额月平均数的______%,如连续____个月进货额低于年度销售定额月平均数的_____%,或未能完成年度销售定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总代理资格。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订单向乙方提供产品。

  2、乙方确定订单并提交给甲方后,须按订单全额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和全额货款后,按照乙方要求的运输方式供货给乙方,所发生的国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和权益

  1、甲方有责任开展有效的产品宣传推广,树立品牌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

  2、甲方负责制定统一的产品价格体系,并有权监督和规范各地产品市场的经营行为。

  3、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和营销政策进行调整,但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包括进口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文档。

  5、根据乙方市场情况,甲方有义务派商务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市场营销工作。

  6、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产品营销情况,包括营销计划、库存情况等。

  五、乙方责任和权益

  1、乙方应积极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共同提升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2、乙方有权在授权区域内发展下级经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商应报甲方备案。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商与甲方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关系。

  3、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价格体系和销售政策,不得低于甲方终端建议供货价格抛售产品。

  4、在甲方的价格体系框架内,乙方有权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制定具体的产品销售价格。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区销售产品。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接受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销售。

  7、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不得同时代理销售其它同类产品品牌。

  8、乙方有义务提供产品的营销情况给甲方,包括营销计划、库存情况等。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致使本协议约定的目的无法实现或严重损害守约方权益,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保密约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知识产权、销售网络、客户资料、经营模式、运营数据等,约视为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约定的,应赔偿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其它

  1、本协议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可以续签,乙方具有优先签约权。 经双方协商后,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如遇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协议无法或延迟履行,则不视为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户名:

  工行卡号: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代表(签字):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进行区域代理销售陶瓷品牌全系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甲方拥有陶瓷品牌全系列产品的经营权。

  2、甲方现授予乙方为 省 市 县(区)的代理商,甲方按协议维护乙方的经营代理权。

  3、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权益,服从甲方的统一布局和管理,切实强化区域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甲方督察和指导;

  6、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法规,守法经营,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而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代理经营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三条 代理商的委任与条件

  1、乙方代理经营区域范围是 省 市 县(区)。严禁乙方跨区域销售和低于甲方供货价格销售,对有跨区域销售及低于供货价格倾销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交付或补足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30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依约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合同约定的款项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相应扣减;在扣减后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将履约保证金补足。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或在甲方公告的5个工作日予以补足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逾期补足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补足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每一年度必须完成 万元(按出厂价)销售额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乙方超额完成销售额度,甲方将向乙方返利,返利按超额部分的 %计算。

  4、乙方不得实施任何损害甲方良好声誉和品牌形象的行为。若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实施该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第四条 订货与运输

  1、供货价格:以甲方统一制定的《供货价格表》为准(详见附件一),特殊产品另外定价。《供货价格表》中的价格为不含税价,若乙方需要甲方出具税务发票的,由此产生的税费(按货款的 %计算)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供货价格表》可按三个月重新确认一次,确认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提高价格,特殊情况,甲方如需调整价格,必须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调整后的价格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之日起3日后生效。

  2、订货下单时乙方应填写好订货单或订货合同以传真或Email形式发至甲方,双方应在订货单或订货合同中明确产品规格、颜色、数量、价格、包装要求和质量要求、交货时限和责任条款等,甲方根据订货单或订货合同安排生产。

  3、订货方式:每月 日前由甲乙双方确定具体的订货内容。乙方每日销售情况必须用Email或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备货工作。在预定出货日前的2个工作日内甲方不接受任何订单交货日期或订货数量的变更。

  4、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产品需求数量供货,其正常符合要求的产品数量偏差应在± %,范围内乙方必须接收,如多于此范围的,除乙方要求外,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少于此范围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进行补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5、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原则,即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货,但订货单或订货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6、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7、运输由甲方代办,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方式由甲方确定。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承运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乙方在货到3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时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保存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待双方认可后进行协商处理。逾期提出异议,视为产品合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未在3日内将收货凭据经签字盖章后传真或Email形式发送给甲方视同收货认可和验收合格。

  第六条 销售

  1、所有产品销售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详见附件二《产品零售价格表》)。

  2、乙方不得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但零售不得低于统一零售价的七折,批发不得低于统一零售价的六折。甲方将派巡查人员暗中查访、交易。若查实违规低价销售,第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一半作为违约金;乙方应立即补足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第二次甲方以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尽全力在指定的市场中促进甲方产品的销售。乙方必须保持充足的人员提供适当的服务。

  4、根据销售需求,乙方可在相关媒体发布广告。乙方必须将任何使用甲方名称的'广告性或公关性的资料在制作前至少提前5日提交甲方批准。

  5、严禁乙方将甲方产品(含本合同约定的画面、器型)交由第三方生产,并不得将画面制成画纸进行贴花生产。如有违反,甲方将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同时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七条 换货、退货原则

  乙方在代理销售期间不得要求甲方退货。若非甲方原因造成货品不良品质(损坏、污染等)影响产品再次销售的,甲方不予退换货,其责任和风险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货品不良品质(损坏、污染等)影响产品再次销售的或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产品验收期间向甲方书面提出换货要求,其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和推广活动有咨询、知情权。

  (2)对乙方雇佣的人员有提出建议或要求替换的权利,可以对乙方雇佣的人员进行培训。但是乙方雇佣人员的工资与福利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

  (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甲方的义务

  (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并提供商标使用授权证明。

  (2)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3)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并经双方确认后,根据合同约定承担换货义务并承担运费。

  3、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甲方责任。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维护和提高产品声誉的义务。

  (2)乙方有拓展市场、建立健全有效的销售网络的责任。

  (3)乙方有对甲方的产品技术、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价格体系等信息保密义务。

  (4)乙方有义务代表甲方妥善处理当地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功效咨询等相关事宜。

  (5)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7)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间,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2、若乙方实施了以下行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代理权,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而没收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1)乙方在一年内未达到约定的销售额度时。

  (2)超越代理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3)由于经营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誉等原因,无法再承担代理工作的。

  (4)违法违规经营,对”陶瓷”品牌造成损害的。

  (5)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陶瓷”品牌的。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

  (7)乙方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当不可抗因素产生导致一方无法正常经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4、本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应立即将所有专有和保密资料还给甲方,并且停止使用甲方所有的商标、财产权、文件和数据。

  5、一旦本合同终止,任何乙方的付款义务应立即到期应付。

  6、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同时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等)。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如双方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通知

  1、双方指定联系人。指定的联系人的行为代表各自一方。

  甲方指定________为合同的联系人,传真: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通讯地址: 。乙方提交的一切文件均应以此人为收件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传真: ;联系电话: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应以此人为收件人。

  2、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自发件人向收件人发出传真、电子邮件之日起三日内即视为送达;若采用邮寄的,应以特快专递的形式投递,投递地址为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各方通讯地址,自邮件送交投递人之日起三日内即视为送达;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即视为送达。

  3.一方变更联系人及联系人的传真、通讯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应自变更之日起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

  1.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并严禁进行网上销售。

  2、本合同附件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订货单或订货合同系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双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细则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合同期内在市(不含隶属行政城市)范围内,发展经营及管理“妈妈屋”孕妇装专营店(以下简称专营店),使用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

  2.代理经营统一模式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3.乙方发展经营的专营店里,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列数量,甲方提供的“妈妈屋”品牌不得低于60%。

  4.在代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类型其他商标产品,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类型产品。

  二.授权期限

  1.限原则上为两年,即从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办理过延续手续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续一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招商资料及《专营店营运手册》,同时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乙方管理人员(含市场人员、仓管人员、营业店长)给予培训及实习机会,乙方来甲方公司培训总人数在2人以内,时间不超过3天,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汇款、支票到帐之日起)3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后,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授权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货,并有义务维护该区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窜货冲击,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销售证件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销售,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店面(专柜)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辅助用品(指装修效果图、灯箱片、品牌画、促销POP、广告气球、手提袋、授权铭牌等),另在适当的时期发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在发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志使用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必须使用甲方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指导性通知和规定,乙方发展专营店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管理、统一策划和促销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以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6.乙方必须年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不低于万元(以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为准,不含税),以下简称保底量。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无误后,无息退还),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汇款,以后每次进货必须货款两清,款到发货,不得拖欠。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不得恶意降价,扰乱市畅2坏盟鸷“妈妈屋”品牌形象。

  四.配、换货制度

  1.乙方配购货时,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如因资金临时周转不畅,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享受7天的货款信用额使用权,其信用额最高为合同保证金的50%,如7日内信用款没打到公司,公司将按每天0.3%收取滞纳金,以后不再享受此项权利。

  2. 乙方每次购货时,必须有书面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作为凭证,同时乙方每次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货品签收回执单传真给甲方,予以确定。

  3.遇到以下三种情况时,甲方不能保证100%供货:A 少量试销产品及淘汰产品B 极度畅销产品C 销售极差产品。

  4.乙方申请换货时,必须开出货品清单传真或电子邮件电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换货托运手续,若擅自换货,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货品丢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凡换货产品,以防必须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在同季节内,未水洗、未出样、无污点、破损以及商标完整),否则不予调换,另对包装不齐整或缺少的换货产品,甲方加收3%的损耗费。

  6.调货时间按照甲方统一规定:A 公司配货:40日内(以甲方发货日期起,至甲方收到乙方返回货品之日止)100%调换鶥乙方自行选定产品:同一季节内20%调货鶦过季产品:不能超过年保底量的10%鶧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调换的货品,甲方视为乙方买断鶨调货按现价执行。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不予调货,同时停止供货。

  8.该制度的解释权在甲方,如因市场机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将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乙方实际进货价格)奖励给乙方作为发展基金。

  2.当合同期满时,如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必须先将该市一切有关原始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将不得在继续使用“妈妈屋”的系统形象及继续发展管理专营店,在甲方接管市场,并试运行30日后且无任何不良隐患时与10日内办理清退手续。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附件,有争议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出现异议而无法协商时,则由西安市仲裁委裁决。甲方保留对此合同中有争议性条款及专业术语的解释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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