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快淘范文网>范文>合同范本>代理合同>代理合同
投诉建议

代理合同

时间:2022-01-10 13:11:48 代理合同

实用的代理合同合集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代理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代理合同合集6篇

代理合同 篇1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第号年月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XX在地区的一级代理商。本着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代理产品:

  代理产品系列:xxxxx、xxxxx、xxxxx系列

  以上产品规格以我公司XXx年产品目录和XXx年产品价格表为准。

  二、代理规范:

  2.1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执行甲方产品的一级代理销售,不得跨区域经营销售。

  2.2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内乙方须完成销售甲方产品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xxxxxxx万元)的年度总销售额(销售业绩以乙方购买甲方产品的结算价计算)。

  本经销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本合同正式生效起10天内付款置办库存,首次库存金额(人民币)xxxx万以上;乙方并保证在甲方账面金额维持在万元以上(代理金额25%以上);否则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销售额分解(单位:万元)

  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

  金额

  月份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金额

  全年合计

  2.3乙方必须100%按以上表格完成相应月销售额或年度月平均销售额,如果不能完成季度销售额70%,则甲方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2.4乙方若完成年度总销售额的80%以上,则甲方无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下一年度的代理经销权,下一年度的合同销售额依据须经甲方评估及当地行业市场发展实际情况调查订定。若乙方在双方合同期内前6个月未能完成年度总经销额40%以上甲方则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本年度代理经销商资格;若乙方全年未能完成年度总销售额的70%,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下一年度经销权资格。

  2.5乙方如有工程或特殊订单需求采购其它非乙方签约类产品,必须提前向甲方报备,授权后允许可向甲方其它签约类别的经销商订货。

  2.6乙方不得同时经销与甲方同档次、同类型的国内外产品。

  2.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市场价格指导并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且乙方只能在约定地区销售,乙方及其分销商不得跨地区销售。

  2.8乙方不得假冒“xxxxxxxx”系列产品或利用甲方公司名义用其它配件组装假冒“xxxxxxxx”系列产品。乙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在甲方帐上的保证金,不足部份可向乙方提出请求支付补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2.9甲方经销商之间因市场实际需要进行调货的,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有义务履行相关调货责任及运费,由调货双方经销商之间自行结算。

  三、订单管理

  3.1乙方订货应按甲方规定填写《订货合同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商务人员审核签字后传真至甲方确认,《订货合同单》上应注明该批订货的交货期、运输方式及发票类型,其它方式甲方不予认可。

  3.2甲方接受乙方最低订货单位以50万/次为单位,须按合同金额约定下季度订单可按月分三批次出货,不接受零散订货。

  3.3常规产品的正常订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订货合同单》对发货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4如乙方订做的非标准产品,须在《订货合同单》生效后1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货款到帐后甲方即开始生产,发货时间由乙方货款到帐时间与《订货合同单》甲方确认的生产时间为计算依据。

  3.5所有产品,如非甲方产品质量原因,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和退款。

  四、物流管理

  4.1所有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将货送到乙方指定的物流公司发货。

  4.2如按乙方要求的其它运输方式(如铁快、航空等)的运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办发货。

  4.3乙方收货时应与货运公司当面点清收货数量、规格型号,外包装破损的应当场开箱检验,确认产品质量后才能签收;如发生货差、货损,须在货运公司的《货物托运单》上注明缺损货物的型号、数量,拒绝签收缺损货物,作为收货依据与公司对帐,对于经确认的因运输造成的货差、货损,公司将补发同等数量的同型号产品。

  4.4乙方对所收到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验收期限为1—2天(货运公司要求当场验货,乙方应予以配合)。如有异议,应在验收当天内,向甲方提出相关的书面及产品损坏照片为证作为投诉反馈资料和依据,否则可视为乙方对所收产品验收合格,其产品所有权随之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其后由物流因素产生的经济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五、市场支持

  5.1乙方在经营中如需专卖店、展墙及其它形式的广告支持,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加盖公司公章的合同方可实施,乙方不能刊登制作未经甲方批准制作的任何广告或文宣。

  5.2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提供产品的基础宣传资料或产品目录。

  5.3甲方以优惠价格提供乙方新产品样品供推广使用。

  5.4所有广告必须符合甲方的视觉形象策略(VI)。所有设计方案及广告必须用书面方式通过甲方审核后方可执行。

  5.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展架/展板等物品,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使用权,如双方终止合同,甲方可收回展架/展板等物品,乙方如丢失,则按成本价赔偿给甲方。

  5.6双方可依市场发展情况可组织高规格推广会、新产品发布会、产品展览会等推广活动其产生费用依个案另约定协议后执行,甲方有义务提供教材及师资全力参与配合乙方任何方式推广活动。

  5.7根据甲方推广计划,统一投放媒体/电视/高速公路广告等方式进行推广,并不定期举办多种形式促销活动,配合乙方进行当地的市场开拓。

  5.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在公司总部不定期举办新产品发布会,代理商商务代表/工程技术/售后等专业培训,乙方应全力配合以提高市场竞争力,甲方负责提供师资/教材/食宿安排。

  5.9合同终止后一周内乙方有义务拆除或停止使用甲方所有含有“Neo-Neon银雨”字样的广告招牌及名片、目录等文宣。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不得与甲方商务人员进行现金货款结算(不允许乙方与甲方商务人员的私人借贷),所有货款均需通过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为乙方未支付该货款,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2、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3日内书面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3、若乙方跨地区窜货,或在终端不遵守甲方价格政策造成市场失序或价格干扰行为,一经甲方查实,甲方除当期进行罚款处理以外,情节严重者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七、其它事项

  7.1本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合同将视为无效,由违约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7.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内容作为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意见分歧或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事宜(包括产品质量问题),需向甲方所在地江门地方法院申请裁决。

  7.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7.5附件一、附件二作为本经销合同书的重要附件,与经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2

  合同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深圳;总金额:万美元,在XX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 双方权利义务: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

  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

  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

  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

  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

  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

  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 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2. 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

  人知识产权。

  3. 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

  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

  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 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

  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

  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

  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

  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 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 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 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运动员)地址

  乙方(代理人)地址

  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

  运动员委托代理人以他的名义在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下行使权利,代理人合同范本。代理人有权行使本协议中直接提到的或与运动员有书面协议的内容,其他无权做。

  二、条款

  1. 代理人受委托时限为一年,截至12月31日。

  2. 如果代理人与国家联合会之间的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代理人与运动员的协议即不再有效。

  3. 本协议不可自行续签。如果双方均有意续约,须待代理人续约后方可进行,并且必须在前协议到期前发出书面通知。

  三、费用

  (在遵守国际田联有关运动员代理人的管理条例下,由运动员与代理人共同协商确定,商定后的数字必须明确写入协议中去。收费标准遵守国家协会的有关规定。)

  四、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由谈判而定。很多情况下,运动员不只希望代理人仅仅是安排其竞赛日程,而是要求代理人兼顾其他方面,提供全套服务。)

  1. 代理人授权安排运动员的任何比赛,包括运动员参赛费用的协商和谈判。

  2. 代理人有权实施调查,与赞助商进行谈判,并最终代理运动员签订合同。

  3. 代理人从运动员利益出发,可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发现和调查新的商业机会。

  4. 代理人不得越权行使委托权,在没有事先获得运动员同意的情况下,不能签订任何商业协议。

  5. 代理人有权以运动员的名义处理财务,但必须遵守运动员的指导,同时对他处理的资金严格记帐。以这种方式处理运动员的财务也必须符合国际田联和国家联合会的有关条例。

  五、代理人义务

  代理人的义务如下所述:

  1. 有足够的知识和技能履行代理合同,同时有强烈的责任心;

  2. 对运动赛程安排了如指掌,与运动员的教练、所在俱乐部、国家联合会一起,共同协商和制定该运动员的竞赛安排;

  3. 遵守国际田联和国家联合会的章程及有关条例;

  4. 帮助运动员遵守国际田联关于资格的适用条例,尤其是第17、18和53条;

  5. 在运动员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让运动员及时、全面地了解代理人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和各项安排;

  6. 代理运动员的原则是不影响其运动训练和参加比赛;

  7. 避免发生利益冲突,无论是表面还是私下的;

  8.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代理运动员收回所有合同的款项,合同范本《代理人合同范本》。代理人有义务这样做,但如果第三方在获得代理人同意后不交纳时不负任何责任;

  9. 及时支付所有协议费用。

  六、运动员义务

  运动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 让代理人了解其竞赛安排及其商业兴趣和投资意向;

  2. 参加所有代理人为其安排的比赛或公众集会,除非因为伤病或发生意外情况;

  3. 如果代理人谈判决定,或运动员同意为比赛做推广,必须依合同要求参加所有的推广活动;

  4. 遵守国际田联和国家联合会有关代理人的规定;

  5. 及时支付协议中所提费用;

  6. 参加所有国家联合会及国际田联指定的比赛,即:

  A.地区锦标赛

  B.室外锦标赛

  C.世界杯赛

  D.奥运会

  7. 对运动赛程安排了如指掌,与教练、所在俱乐部、国家联合会共同协商和制定本人的竞赛安排。

  七、保证和承诺

  1. 代理人必须向运动员保证并承诺,其拥有运动员所属国家联合会及国际田联的认可。

  2. 运动员必须向代理人保证并承诺,代理人是该运动员的唯一委托方,直到本协议到期。运动员不能雇用其他人或允许第三方来从事本协议里商谈的条款。

  八、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本合同:

  1. 代理人的执照被运动员所在国家联合会收回;

  2. 代理宣告破产;

  3. 在其中一方破坏协议时,无辜方向破坏方发出通知,但不能对原协议进行修改;

  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3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表明要终止合同的意愿。

  九、相关成本

  1. 代理人须负责所有正常支出的杂费(比如租用办公室、电话和邮费)、成本和其他处理有关运动员事务的开支。代理人对非正常支出不负责任。代理人在获得运动员的同意之前,不得随意支付上述费用。

  2. 如果代理人直接开支上述有关运动员的费用,如差旅、住宿、生活费等,由运动员在收到费用支出收据的21天内补给代理人。

  十、机密

  1. 代理人保证对所有关于运动员的事务保密。不论是正在为该运动员做代理,或已经结束与运动员的委托合同,除非运动员授权揭露事实。

  2. 如果代理人向国家联合会或国际田联揭露运动员资格问题或其服用违禁药物的事实,则不属于违反了以上第1款的规定。

  十一、争议和仲裁

  在发生与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合同双方必须遵守运动员所属国家联合会现成条例的申诉程序。如果该申诉没有取得任何结果,双方可以向国际田联仲裁小组提出申请,该组织的决定将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并成为最终决定。

  十二、本协议依据地区联合会所在地的法律执行和解释,服从法庭普通判决。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XXXX

  公司地址:XXXX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 :XXXX传真:XXXX

  乙方:

  地址:

  电话: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关系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由甲方提供其所拥有的品牌、产品、营销理念等相关支持,乙方(加盟商)以资金、人力资源参与合作;为实现双赢,加强甲方与加盟商的战略同盟关系,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第二条、加盟与授权

  2。1 甲方授权乙方为“天籁木门”品牌室内套装门系列产品 市场加盟商,乙方享有该区域的市场经营权。

  2。2 由加盟商投资设立加盟专卖店,专卖店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3 店面应按甲方统一形象设计装修,经营上接受甲方营销部指导和监督。

  2。4 加盟店分为:一级加盟店(直辖市、省会城市),二级加盟店(地市级城市)。三级加盟店经济较好的县级城市。加盟专卖店应选择在专业市场或布局较好的独立门面;专卖店需要配置传真机、数码相机、可上网的电脑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给乙方提供必备的营销资料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在技术与销售上予以支持,协助乙方开发市场。

  3。2 甲方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天籁木门”品牌室内套装门。

  3。3 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完成最低 万元(¥ 元)销售额(样品门货款除外),乙方需向甲方交纳 元(¥元 )品牌使用保证金。(①合同到期或中途提出终止合同,乙方如完成约定销售额,再退还公司所提供含有天籁字样的物品、拆除门头后,即可全额退还品牌使用保证金;如乙方未完成约定销售额甲方有权扣除品牌使用保证金。②如连续3个月未传单或发现有销售其他品牌同类产品,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扣除品牌使用保证金。)

  3。4 为开拓市场的需要,乙方同意甲方无偿使用乙方的地址、电话号码和店名,并积极配合参与,推进促销活动。

  1合同编号:

  3。5 严禁乙方在协议期限内盗用甲方资源(如更换样品商标、变向宣传等)从事与甲方品牌无关的活动。

  3。6 乙方保证在甲方授权的区域销售产品,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以维护“天籁木门”经销商的共同利益。

  第四条、发货、运输与验收

  4。1 乙方提前以书面传真方式,将所需室内套装门的规格(门扇或门洞详细尺寸)、款式、颜色、数量传真到甲方。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制定订单,传真至乙方,由乙方仔细核对、签字确认,回传至甲方销售部门并按货款比例将定金汇至甲方账户,再开始计算下单时间(甲方不接收非书面形式订单)。公司正常交货期为30—35天(特殊产品交货期另计)。

  4。2 如需代办运输的,甲方负责办理运输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在收货时应查验货物的完好性,对外包装磨损的产品必须开包当场检验确认,如发现运输损坏货物乙方应拒收货物与托运方进行交涉,甲方积极配合。在托运方与乙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后乙方才可入库,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售后服务及质量保障

  5。1 乙方应有专业的`营销人员和安装人员,经乙方申请,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营销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乙方应做到一般问题能现场给予解决的能力。

  5。2 甲方应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的档次,产品制作标准应符合木质门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一年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更换或承担维修处理费用。乙方或乙方客户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沟通处理。

  5。3 如遇甲方制造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将问题照片发给甲方或退回问题产品,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照片或退回问题产品后3天内给予答复,并及时进行落实处理。

  第六条、结算与销售价格

  6。1 以加盖甲方公章的价格表为准。原材料变动幅度较大的时候,产品的价格将做相关调整,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

  6。2 乙方不能低于甲方产品的供应价在市场上销售,也不能高于成本价220%向用户销售。

  6。3 乙方在本区域内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遵守价格保护协定,避免市场混乱,否则甲方将视乙方为自动放弃区域保护,甲方有权介入,整顿市场价格体系。

  第七条、货款结算方式

  甲方财务收到乙方订单所需订金后,甲方安排生产或采购进货。在产品发货前 3天,乙方需支付扣除订金外的剩余货款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以汇款凭证传真给甲方,甲方财务收讫为准)。

  2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诉讼管辖

  8。1 乙方中途变更定单数量、规格或退单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2 乙方自行改变产品尺寸、用途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2 甲方保证在乙方授权区域内,不直接销售“天籁木门”品牌产品(工程单例外)或另寻其他代理商。如有发现,后果由甲方负责。

  8。3 乙方在区域内接到工程单,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相关协助和手续,但不能改变甲、乙双方的购销性质,乙方与第三方的买卖关系所产生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8。4 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有销售其他品牌同类产品的行为,立即取消或暂停一切给予乙方的支持与优惠。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终止合作关系。

  8。5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九条、公司支持及考核(详见附件:招商政策)

  甲方在合同期内实行“年度考评”的考核制度,对乙方进行销售额考核。在考核阶段,乙方未能完成该期间销售额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销区域进行渠道整改、增开新客户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及生效

  10。1 甲方营销人员为具体执行本协议的委托人,但未经甲方营销总部的书面同意,甲方的营销人员不得从乙方处收取、借用各种形式的现金、货款、借款或发生债权、债务、否则后果乙方自负。

  10。2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1。1 《招商政策》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本合同附件《招商政策》的规定执行。

  11。3 合同期满,乙方已完成各项经销指标的有权优先续约。

  11。4 合同期满,乙方无论因任何原因未能取得有效续约的,则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注:本合同以甲方财务收到乙方品牌使用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XXXX 乙 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日 期: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______项目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______,该项目的委托销售范围包括:住宅______平方米(______套)、商铺______平方米(______间)、写字楼________平方米及车位_______个,具体可销售物业以及销售价格详见附件。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销售价格

  1、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该项目的价格由甲方确定,但甲方须保证该价格不低于对外销售的折扣价。

  2、销售价格确定之后,如甲方需要提高销售价格,应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确认,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双方责任及权利

  甲方责任及权利

  1、委托期间,甲方提供销售场地、办公设备和电话等设施并负责相关费用,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事宜。

  2、负责审定该项目的销售计划、销售价格、付款方法及推广工作,制作有关楼盘推广资料,包括展板、宣传海报及条幅等。审定媒体投放计划及预算,并承担相关的宣传推广费用。

  3、须取得销售该项目的相关批文及证件,保证该项目销售的合法性,以使乙方可合法地向认购者推介该物业,同时甲方须负责向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等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如该项目不具备合法销售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项目经理等人员负责现场确认乙方所推介的客户,并及时与乙方确认应付的代理费数额。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客户确认名单或代理费确认文件后10天内未能回复的,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文件内容予以确认。

  5、负责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者收取定金、楼款等购房款项,并将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给乙方留存。

  乙方责任及权利

  1、负责介绍并协助客户与甲方签订合同,收集客户资料。

  2、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重职业道德及个人形象,自觉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不得参与有损甲方利益和声誉的活动。

  3、负责举办定期例会,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4、在本合同有效期结束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交还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5、本合同终止日起5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电话等设施返还给甲方。

  6、如因乙方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代理费用计算

  1、代理期内,甲方按乙方的销售金额计付代理费。销售金额指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金额,代理费计付前提为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代理费计付标准如下

  代理期内,销售金额达到新的结算标准时,甲方应按照新的结算标准计算代理费的差额部分,并在下月结算时一并补足给乙方。

  第六条:代理费结算方式

  1、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已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单位及客户明细以书面形式确认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15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双方确认本合同的地址真实有效,如有更改应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将函件/通知等资料邮寄至该地址,自寄出之次日起,视为已有效送达对方。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xx年9月14日在重庆市签署: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甲方因与重庆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重庆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具体包括调查、谈判、和解方案实施、一审、二审和执行。甲方确认债权本金为贰佰万元(RMB2,000,000),对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为叁佰万元加上从20xx年6月28日起算每月百分之二(2%)的利息。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以上合计人民币伍佰壹拾捌万元(5,180,000)。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苏晓军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

  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五、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本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甲方应当支付人民币贰万元作为乙方办案经费。此后,无论采用何种清收方式,除风险提成之外,甲方均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2、乙方代理甲方以诉讼或者非诉讼方式清收欠款,对于甲方本金贰佰万元部分,无论回收金额多少,乙方不予收取酬金。对于甲方向债务收取的违约金部分,双方予以平均分配。

  3、若采用非诉讼方式清收债权,甲方应当出具授权书,债务人清偿款项应当转至乙方帐户。乙方对于提成酬金,可予直接扣划。若采用诉讼方式清收债权,对于法院及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等收取的费用,甲方须予承担。甲方在收款后三天内向乙方支付酬金。

  4、甲方与债务人达成和解继续合作,或引进合作者开发债务人土地的,视为乙方完全完成清收任务,甲方应在和解或者合作协议签署后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200万元。

  5、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总数额的百分之二十(20%)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七、其它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委托事务的办理期限应以相关部门的办理期限为准。乙方应不间断的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代理事务在六个月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经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的代理合同合集6篇】相关文章:

【实用】代理合同合集7篇03-08

实用的委托代理合同07-27

【实用】代理合同模板合集10篇12-03

【实用】代理合同范文合集9篇05-24

【实用】代理合同范文合集八篇05-15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09-13

实用的代理合同7篇11-16

实用的代理合同8篇03-10

实用的代理合同六篇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