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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

时间:2020-10-09 20:04:35 代理合同

【必备】代理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代理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一、甲方因 与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田武、李凤仪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向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一百五十 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律师函发出时 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无 。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双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细则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合同期内在市(不含隶属行政城市)范围内,发展经营及管理“妈妈屋”孕妇装专营店(以下简称专营店),使用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

  2.代理经营统一模式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3.乙方发展经营的专营店里,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列数量,甲方提供的“妈妈屋”品牌不得低于60%。

  4.在代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类型其他商标产品,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类型产品。

  二.授权期限

  1.限原则上为两年,即从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办理过延续手续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续一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招商资料及《专营店营运手册》,同时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乙方管理人员(含市场人员、仓管人员、营业店长)给予培训及实习机会,乙方来甲方公司培训总人数在2人以内,时间不超过3天,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汇款、支票到帐之日起)3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后,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授权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货,并有义务维护该区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窜货冲击,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销售证件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销售,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店面(专柜)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辅助用品(指装修效果图、灯箱片、品牌画、促销POP、广告气球、手提袋、授权铭牌等),另在适当的时期发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和经营理念,在发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志使用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必须使用甲方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指导性通知和规定,乙方发展专营店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管理、统一策划和促销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以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6.乙方必须年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不低于万元(以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为准,不含税),以下简称保底量。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无误后,无息退还),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汇款,以后每次进货必须货款两清,款到发货,不得拖欠。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不得恶意降价,扰乱市畅?不得损害“妈妈屋”品牌形象。

  四.配、换货制度

  1.乙方配购货时,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如因资金临时周转不畅,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享受7天的货款信用额使用权,其信用额最高为合同保证金的50%,如7日内信用款没打到公司,公司将按每天0.3%收取滞纳金,以后不再享受此项权利。

  2. 乙方每次购货时,必须有书面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作为凭证,同时乙方每次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货品签收回执单传真给甲方,予以确定。

  3.遇到以下三种情况时,甲方不能保证100%供货:A 少量试销产品及淘汰产品B 极度畅销产品C 销售极差产品。

  4.乙方申请换货时,必须开出货品清单传真或电子邮件电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换货托运手续,若擅自换货,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货品丢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凡换货产品,以防必须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在同季节内,未水洗、未出样、无污点、破损以及商标完整),否则不予调换,另对包装不齐整或缺少的换货产品,甲方加收3%的损耗费。

  6.调货时间按照甲方统一规定:A 公司配货:40日内(以甲方发货日期起,至甲方收到乙方返回货品之日止)100%调换?B乙方自行选定产品:同一季节内20%调货?C过季产品:不能超过年保底量的10%?D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调换的货品,甲方视为乙方买断?E调货按现价执行。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不予调货,同时停止供货。

  8.该制度的解释权在甲方,如因市场机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将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乙方实际进货价格)奖励给乙方作为发展基金。

  2.当合同期满时,如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必须先将该市一切有关原始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将不得在继续使用“妈妈屋”的系统形象及继续发展管理专营店,在甲方接管市场,并试运行30日后且无任何不良隐患时与10日内办理清退手续。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附件,有争议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出现异议而无法协商时,则由西安市仲裁委裁决。甲方保留对此合同中有争议性条款及专业术语的解释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合同附则。

  甲方: 乙方:

  电话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注释1)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进行学习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商,开展“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负责“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的正常运作,为乙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软件升级,修正错误,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责任的内容;对于甲方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进行免费升级维护。

  2.2甲方为乙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

  2.3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2.4甲方持续完善代理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商业务。

  2.5甲方持有“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所有权。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向客户提供“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内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2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零售价发展客户,与其它代理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损害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乙方在申请“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新用户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3.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选择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到期用户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及时为其到期用户续费造成用户名被删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5乙方应对甲方明确

  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及课程编码学习法名义开拓市常

  4.付款/结算条款/与代理商级别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以下简称“系统”),具体内容及服务如下:

  独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纳独家代理费元(人民币大写),乙方成为省市区县镇独家代理商。享有该地区独家代理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发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万,乙方销售额向甲方返款30%。在两个月内,应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见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权区域招经销商也可以直接采取连锁经营。订购产品名录见附件4

  4.3、可以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开办辅导班,公司提供技术与平台,该项服务免费。

  4.4、如乙方采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对学生进行辅导,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办辅导班所需要的各类辅助服务,如制定学习方案、提供阶段试卷等。

  4.5甲、乙双方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见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见附件3)。

  4.7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将按照总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价格销售。

  5.违约责任

  5.1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2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乙方负责。

  5.3如因甲方技术原因给“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用户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免责条款

  6.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6.2甲方在进行“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器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乙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由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由双方另签新合同。

  8.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5双方未尽事宜可增加附页,法律效应等同于主页。

  《签字页》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电话:024-86280355乙方电话:

  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3号地址:

  穗港馨都大厦1602室

  邮编:110032邮编:

  注释1:“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为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开发推出的第四代学习方式,会员可以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平台进行学习。

  附件1

  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独家代理协议

  一、独家代理方式

  省会城市独家代理费5万元,甲方给乙方铺50万元的货(学习卡)。

  市级独家代理费2万元,甲方给乙方铺20万元的货(学习卡)。

  县级独家代理费1万元,甲方给乙方铺10万元的货(学习卡)。

  镇级独家代理费5000千元,甲方给乙方铺5万元的货(学习卡)。

  乙方每销售一张卡,给甲方返点30%。

  二、应乙方要求,在两个月内,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

  三、乙方在三个月内,销售额达不到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代理商资格。甲方需退还乙方独家代

  理费,乙方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

  附件2

  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权协议

  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使用甲方‘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产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所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出租或许可其他机构或个人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3.不得以甲方未授权的方式对‘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进行复制、解密。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利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制作、销售任何形式的软件。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让‘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上述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均将被视为违约或侵权,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代理合同’,收回乙方代理权,不退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要求本单位人员在使用该系统时遵守上述规定,限制或禁止违反者再次使用,并协助甲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7.‘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合同’期满后,乙方仍可继续代理本系统。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外,乙方必须无限期遵守本协议以上各项条款。

  附件3

  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条款

  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合同甲方)按本附件规定,向用户(合同乙方)提供技术服务。

  一.服务方式;

  1.在合同期内,进行网络以及电话咨询

  2.公司对给乙方发送相关资料;包括产品宣传资料的电子版和培训文稿。

  二.服务标准;

  1.公司为用户提供服务,保障用户对产品的正常使用。用户可以根据实际要求,通过电话咨询、邮件咨询和网络服务等服务方式来获取相应的服务内容。

  2.上门服务: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后,上门服务包括上门培训、上门回访和系统维护等服务形式;辽宁省以内地区,3天内解决;辽宁省以外(不设分公司或事务所)地区,如果乙方要求进行上门服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服务费用以及是否进行上门服务。

  3.电话咨询:本公司设有服务电话(4006161516),为用户提供国家法定工作日的12小时电话咨询服务。电话咨询即时响应,1小时内解决。

  4.邮件咨询:公司客户服务设有邮件服务邮箱(952328743@qq.com),用户咨询邮件3小时内答复。

  5.定期回访:公司每月向用户提供一次电话回访服务。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基础上,为共同推广_________软件系统,达到良好的合作效果,实现开发商与代理商的双赢目标,就乙方为甲方销售《_________软件》使用许可协议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现签定代理经销合同,以保证双方的利益。

  第一条 甲方给予乙方合法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资格,在本协议签定生效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_________软件》_________省唯一的销售代理经销商。

  第二条 乙方需交纳加盟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后,方可正式成为甲方的代理经销商。如当年销售额达到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以上,加盟费返还乙方。

  第三条 自协议签定之日起至合同结束时,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给予乙方在_________省范围内合法销售甲方产品资格。

  2.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软件产品。

  3.作为软件开发商,甲方为乙方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软件演示、安装调试、版本升级。

  4.为乙方提供优惠的甲方产品代理价格,甲方给予乙方所销售软件的销售折扣,具体数额如下:年销售额_________以上,软件折扣为五折。年销售额_________以下,软件折扣为七折。

  5.为乙方提供全面的`资料,有《_________软件》销售授权书一份,《_________软件》为期一年的试用版一套、全套拥护手册,《_________软件》演示版光盘及宣传彩页若干,_________一册。在收到乙方的加盟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后发出。

  6.对于甲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甲方将进行终身维护。

  7.乙方若需对甲方软件进行改动并进行二次开发,需另订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由甲方另收开发费用。

  第四条 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为甲方销售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等始终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包括正式版和试用版)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

  2.乙方所有销售的甲方产品均须从甲方合法获得,绝不采用预装的方法将一份甲方产品提供给多个用户,即乙方在向用户提供甲方产品的时候,必须保证一份甲方产品只能提供给一个用户。

  3.乙方只能将甲方产品提供给最终用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产品提供给任何想利用甲方产品牟利或进行分发的单位或个人。

  4.乙方不得做任何影响甲方名誉或产品信誉的事情。

  5.乙方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法违法销售或分发甲方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

  6.乙方在软件销售及其它任何行为中所引起的纠纷或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为甲方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使用许可协议而发生的乙方的销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若违反协议中规定,进行销售或分发,愿按违约销售或分发的份数,以二十倍于所销售或分发的甲方软件的市场零售价的金额赔偿给甲方。

  乙方若违反协议中规定,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愿接受甲方不低于_________元的经济索赔。

  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须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争议,本着协商的原则

  友好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可依法解决。

  若双方发生争议,须依法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纠纷交由本地的有权部门解决。

  第六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协议到期后,若乙方愿继续代理甲方产品,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重新签定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若须更改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签定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样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九条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5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和投资计划按要求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目的招标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11号

  工程规模:地上6层,建筑面积10400m2

  总投资:估算人民币1765万元

  二、招标工作总则

  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招标活动,招标全过程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设计文件、图纸、施工计划进度要求、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条件、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等各项与招标工作有关的资料。

  2、配合乙方组织潜在的投标单位踏勘建设现场,介绍和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

  3、编制标底过程中有审核、调整权。

  4、乙方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对外泄露有关的招标资料、数据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不得干予乙方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招标中甲方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方案等有修改、调整的建议权。

  2、按照甲方要求和招标程序,拟订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邀请函)、投标须知、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招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

  3、组织潜在的投标单位踏勘建设项目现场。

  4、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有确认与否决权。

  5、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投标情况,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必须对标底保密。

  五、委托代理费用支付

  招标代理费用经协商双方同意按16.5万元支付,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支付50%,代理工作结束后七日内支付余下的50%。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规定泄露应该保密的招投标情况和资料、或与投标单位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应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提供基础资料不完整或资金等问题影响招标工作的,应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委托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发生,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区域。

  二、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宅博士牌净水器所有系列产品。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区域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经销商管理和售后服务。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宅博士品牌净水器的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除甲方另行书面授权或者书面确认外,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者以其他形式代表甲方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行为。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1、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的订货量为 .

  2、完成全年100%订货量,返点2%,超额完成部分,返点3%.返点以同等金额代理产品的形式支付。如果连续3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

  3、乙方应当执行有关法规对广告活动的要求,并遵守甲方对广告活动的有关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4、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6、为了保护所有经销商的利益,乙方不能在互联网上发布低于甲方在互联网上发布的相应产品价格的信息。违反此项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货款与物流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15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八、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售后问题,配件由甲方提供(滤芯除外)

  九、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在经销本代理合同产品过程中使用甲方享有的、已应用于相应代理产品上的专利权、商标权,但乙方不得擅自将前述权利应用于非经销代理产品行为之外或者授权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维权费用。

  3、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一、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15天通知乙方。

  3、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二、合同终止

  1、除本合同已约定情形外,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2、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三、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国家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3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的;

  (8)受到甲方3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十四、争议的处理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胜诉方参与仲裁或者诉讼活动所开支或者需要开支的律师费(风险代理律师费不超过胜诉标的的30%)差旅费以及其他仲裁开支,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六、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产品价格

  宅博士净水器全国统一价格表的报价不含税金、不含运费、不含安装费,如乙方要求

  甲方提供发票,需要加收税金。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年 月 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7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8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将以一定的形式提醒甲方续费事宜,但这并不意味着乙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9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0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主要地点在_________。

  3.7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___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6.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_________元人民币,此笔费用属预付款性质,甲方之后发生的业务费用可以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乙方在实际收到甲方款项后的根据实际金额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仅供域名及空间相关服务使用,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附件

  8.1 代理价格表

  8.2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附则

  9.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5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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