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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承诺书

时间:2020-09-27 09:49:48 承诺书

贷款承诺书模板集合8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书信吧,书信是一种用文字来表情达意的应用文体。你所见过的书信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贷款承诺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贷款承诺书模板集合8篇

贷款承诺书 篇1

  编号 (出借人):

  年月担保向你借款 元(大写),并签订了《 借款合同》(编号:),本人已经对相关的借款合同文书作了全部了解,并知悉了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本人及财产共有人自愿用全部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有价证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债权)为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向你提供担保,并作如下担保承诺: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范围:包括《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出借人的合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实现债权的各项追偿费用、法院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全部合同债权。

  3、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4、无论是否另有他人提供担保,我在担保范围内无条件地、独立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放弃法定的一切抗辩权利。

  5、对你的债权,无论是否有任何人提供了物的担保,我的保证担保责 任不以该物的担保优先受偿为前提,更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仍应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责任。

  6、本承诺为无条件的和不可撤销的承诺书。借款人不能按约定履行偿 还义务的,我接到你书面通知后3日内履行全部清偿责任。否则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所享有的包含追偿权在内的一切合同权利可以一并向我行使,我自愿无条件接受。

  7、本承诺具有独立性,无论借款合同或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效,均不 影响本承诺书的有效性,同时也不受借款合同其他担保方式的影响。

  8、如有多人提供担保的,每个人的责任也是连带的、不分份额的,任一人对所担保的全部债权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有权选择其中一人、数人或全部作为追偿对象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全部清偿责任。我对此追偿方式无异议。

  本人的担保承诺已取得了财产共有人或配偶的同意。如遇重大资产变动的情况,本人将及时通知你采取保全措施。

  承诺人(签字):

  财产共有人或配偶(签字):

  年月日

贷款承诺书 篇2

  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同意我xx(子/女等称谓、借款学生姓名)办理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xx元,用于缴纳其学费,住宿或作为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本人承诺作为其永久联系人,按规定向学校提供其联系方式,督促其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承诺人(签字加盖手印):xx

  xx年xx月xx日

贷款承诺书 篇3

  __________学院:

  本人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系(院、部)_____专业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本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能圆满完成大学学业。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郑重承诺:

  1、助学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其用于其他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院与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3、毕业后变更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在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4、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本人在全部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前,自愿将毕业证、学位证交由学院代为保管,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后,返还本人;

  7、本人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并保证在还清贷款前的每年12月20日前贷款用银行卡内有足够金额供银行扣付当年利息;

  8、若本人贷款违约、逾期六个月或以上,可由学校在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在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此致!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 所在院(系)(盖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承诺书 篇4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本人(单位)于 年 月 日向贵局提交了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号码: );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上述材料执法人员已拍照取得。

  现承诺:本人(单位)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提供人(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贷款承诺书 篇5

  保康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承诺人: ,性别 ,现年 岁,家庭住址 (现居住地 )。家庭人口 人,职业 (工作单位 ),职务 ,系借款申请人(或保证人) 的丈夫(或妻子)。

  关于我丈夫(或妻子) 向贵社申请贷款 万元,期限 年,用于 ,本人知情。此贷款经贵社批准并承贷后,为我夫妻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以上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达,特此承诺!

  承诺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贷款承诺书 篇6

__________学院:

  本人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系(院、部)_____专业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本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能圆满完成大学学业。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郑重承诺:

  1、助学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其用于其他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院与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3、毕业后变更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在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4、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本人在全部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前,自愿将毕业证、学位证交由学院代为保管,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后,返还本人;

  7、本人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并保证在还清贷款前的每年12月20日前贷款用银行卡内有足够金额供银行扣付当年利息;

  8、若本人贷款违约、逾期六个月或以上,可由学校在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在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此致!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 所在院(系)(盖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承诺书 篇7

  __________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是__________学院_____系(部)_____年级_____专业_____班学生,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学号为__________。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本人上学期间费用,需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李七庄支行申请信用助学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其中学费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住宿费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向学校做出以下承诺:

  我保证在校学习期间认真学习、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完成学业。我同意学校按期将我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习情况如实向农行李七庄支行通报、同意学校发现我在校期间发生有违纪行为、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退学、出国定居或留学、学习发生困难无法完成学业、中途退学、被开除学籍等情况时,及时向农行李七庄支行通报。同意在我毕业前按学校及贷款银行规定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确认手续,若未办理有关手续,同意学校暂缓我办理毕业手续。我毕业时仍未还清贷款,学校未收到贷款银行关于我的书面《贷款还清通知》的情况下,我同意学校将我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交由教务处保管,待我还清贷款时个人将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取回。

  我保证自承诺书签定之日起,文明自律、努力学习、及时还贷,用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和社会对我的信任和帮助。

  承诺人:_____(按指模)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承诺书 篇8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购房人 (以下简称购房人)向 (以下简称房开公司)购买自住商品房一套(详见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购买人购房资金不足,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维护公积金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开公司向公积金中心保证如下:

  一、购房人同意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购房款总金额,先行付清除贷款金额和5%的购房结清余额以外的购房金额,并同意委托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以购房人的购房款名义一次性转入房开公司在 银行 账户。

  二、房开公司保证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所在的楼盘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三、房开公司保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座落位置和幢号、房号等具体部位、建筑面积、质量要求向购房人交付其所购商品房。如交付日期延期,房开公司将重新确定的交付日期及延期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公积金中心。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住房作转换、转让、退购等处理。

  四、房开公司保证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购房款结清后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的购房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人一致。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为他人或增加他人。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注明“已住房公积金贷款”字样,并不得作废、挂失、补开等处理。

  五、如房开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上保证义务而造成公积金中心损失的全部由房开公司赔偿。如房开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房开公司追索。

  六、本保证承诺书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生效,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重新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公积金中心执行之日终止。七、本保证承诺书的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八、本保证承诺书一式三份,房开公司、购房人、公积金中心各执一份。

  购房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房开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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