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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

时间:2022-02-15 12:12:02 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合集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加工承揽合同合集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加工承揽合同合集5篇

加工承揽合同合集5篇1

  认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由承揽方提供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总价款为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达到 %,定作方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预留 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交货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提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它

  (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30-50%幅度)违约金。

  六、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八、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九、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三、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六、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xxx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订

加工承揽合同合集5篇2

  现有_________________单位将______________(地点或加工件全称)交予___________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款,望双方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完工,共计_____天。(不可抗拒原因顺延)

  二、甲方在合同签订时要将所加工产品的成套图纸交付乙方,以便乙方施工。乙方在受到图纸后详细查看后交由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在看图时不明确的地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图纸的技术交底,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不能答复的技术问题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有加工产品图纸及技术交底资料由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同样具备合同法律效应)

  三、质量要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加工或有甲方技术交底资料加工。乙方不得擅自改动。不合格加工件由乙方负责。

  四、加工产品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加工产品(工程)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金额不含税金及其它费用。如有要求另行协商。)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总价定金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要向甲方加工件所需原材料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订购单或能材料订购单据时支付乙方总价_______________%。

  3、加工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支付乙方总价__________%。

  4、加工件安装或交付时支付乙方总价________________%。

  5、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加工件总额。

  七、产品质量保修期

  1、玻璃_________________

  2、钢材_________________

  3、铝材_________________

  4、油漆_________________

  5、喷塑_________________

  八、安全生产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验收:

  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或竣工报告单七日内组织验收,七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工程全部合格,同时甲方履行合同后续责任,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可对本合同工程随意处理。

  十、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偿对方损失。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逾期一天应赔偿甲方总价的5‰,提前按照同等奖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在双方属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十二、本合同共___页,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本合同所有来往电子邮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开户行: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合集5篇3

  定做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合集5篇4

  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地点:

  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地材名称及单价

  一、砂石料加工为综合包干单价,单价内含人工费、机械维修费、材料费、场内转堆费、场内装车费、所有加工用电费、机械燃油费付邮费、料具费、照明费、所有人员工资、人员进出场费、管理费、利润等。

  二、乙方在开工后,必须买好所有人员的工伤保、医保及社保。

  第二条机械及原材料提供方式甲方提供原材料(山碴)到碎石厂现场,提供所有设备(含碎石设备_____台、装载机_____台、破碎锤_____台、挖掘机____台、电力设施、生活设施),由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山碴)进行加工成甲方所需要的砂、碎石产品。

  第三条加工砂石料质量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达到国家标准《建筑用砂》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其质量要求只能为甲方提出的有效粒径为标准。

  第四条加工砂石料数量

  本工程在________时间内预计加工砂石料数量合计为________万m33,具体数量由甲方向乙方下达使用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下达的计划编制砂、碎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计划,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若业主中途调整生产计划,乙方需服从甲方整体安排。

  第五条砂石料数量确认方法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每月_____日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月砂、碎石等用料清理汇总,以甲方签认过领料单作为计算依据制作计价单,并扣除乙方在甲方领取的油料、五金等材料总价款,该计价单由甲方计划经营部、工程部、机物部进行签认,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加盖甲方印章,作为支付乙方价款的凭据。

  二、甲方根据计价单按80%的比例支付计量款,另____%在乙方未再甲方加工原材料后一个月之内付清给乙方,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或合同终止____个月内不计利息退还。(若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履约金及结算款中代扣代付)。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实施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试件取样、试验进行管理,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二、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揽任务,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的加工产品计量费用。

  三、负责提供施工用电(高压端)引入到乙方加工场地,如有场地电机超负荷运转造成变压器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四、负责提供施工用水引入到乙方加工场地内。

  五、负责协调关系。

  六、负责下达砂、碎石等石料需用量计划,确保每天所需的石料。

  七、负责组织车辆运输吧原材料(山碴)运输到乙方施工现场,并承担运输费用(场内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在满足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自有人员、甲方提供的设备进行合理调配,在甲方的监督下自主组织砂石料的加工等相关事项。

  一、上足本工作的生产工人,保证生产需要,负责按甲方要求组织岗前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乙方必须进行安全岗位培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在生产加工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义务配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和迎接上级领导的检查工作。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加工出的合格产品量必须完成甲方下达的使用计划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量不能满足本工程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场采购时,价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材料供应不足造成乙方停工需去其他料场采购时价差费用与甲方承担,且停工达______天以上甲方需负责支付乙方停工期间费用。

  二、原材料、成品(即使经检验质量不合格)或半成品仅限于本项目建设使用,乙方不得对外销售;生产线设施、设备,仅用于本项目砂石料加工,乙方不得对外承接其他加工任务。否则,乙方承担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连续两次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进行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四、乙方应采取有效安全保卫措施,保障料场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发生被盗事件,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履约保证

  提供履约保证金______万元。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法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交由思南县人民法审理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甲方:

  授权代理人:

  合同订立日期:

  乙方:

  授权代理人:

  合同订立日期:

加工承揽合同合集5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中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币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合集5篇6

  甲方:(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制品厂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纸箱印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印刷品印刷及印成品服务共四项。

  1、印件名称一: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色数: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印件名称二: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色数: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3、印件名称三: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色数: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4、印件名称四: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色数: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总金额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

  2、由甲方将纸箱印制品材料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给乙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条:交货时间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印刷设计稿,如甲方未按时间向乙方提供设计制作材料,乙方有权选择书面通知甲方,书面通知到达甲方后,乙方有权选择限时交付或顺延合同所列甲方委托项目的完成及交付时间。

  第三条:交货方式地点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第四条:付款结算方式及时间

  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元,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元,作为定金及预付款,余款在乙方加工完成并交付之时,由甲方把余款一次性打到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对公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能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有权留置加工承揽物并在加工方拒付款项达到十日后,自行处理加工承揽物(出售及另作他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制作等。乙方完成相应工作后,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投入生产,乙方顺延相应加工承揽物交付时间。

  2、乙方在完成甲方项目设计后,经甲方认可,投入制作生产或下一步工作流程。

  3、甲方应及时验收并按照合同支付相应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期限向乙方支付定金及预付款,乙方有权不安排生产计划。

  2、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交货或未按甲方质量要求交货,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定金及预付款。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均应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共同选定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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