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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时间:2020-05-08 12:22:54 承包合同

精选承包合同集锦9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承包合同集锦9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市规划与建设局和××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

  养护地点:

  养护面积: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四、一年园林养护工作具体安排:

  一月份:全年中气温最低的月份,露地树木处于休眠状态。

  1、冬季修剪:全面展开对落叶树木的整形修剪作业;大小乔木上的枯枝、伤残枝、病虫枝及妨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枝杈进行修剪。

  2、行道树检查:及时检查行道树绑扎、立桩情况,发现松绑、铅丝嵌皮、摇桩等情况时立即整改。

  3、防治害虫:冬季是消灭园林害虫的有利季节。可在树下疏松的土中挖集刺蛾的虫蛹、虫茧,集中烧死。1月中旬的时候,蚧壳虫类开始活动,但这时候行动迟缓,我们可以采取刮除树干上的幼虫的方法。在冬季防治害虫,往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4、绿地养护:绿地、花坛等地要注意挑除大型野草;草坪要及时挑草、切边;绿地内要注意防冻浇水。

  二月份:气温较上月有所回升,树木仍处于休眠状态。

  1、养护基本与1月份相同。

  2、修剪:继续对大小乔木的枯枝、病枝进行修剪。月底以前,把各种树木修剪完。

  3、防治害虫:继续以防刺蛾和蚧壳虫为主。

  三月份:气温继续上升,中旬以后,树木开始萌芽,下旬有些树木(如山茶)开花。

  1、植树:春季是植树的有利时机。土壤解冻后,应立即抓紧时机植树。植大小乔木前作好规划设计,事先挖(刨)好树坑,要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浇水。种植灌木时也应做到随挖、随运、随种,并充分浇水,以提高苗木存活率。

  2、春灌:因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为防止春旱,对绿地等应及时浇水。

  3、施肥:土壤解冻后,对植物施用基肥并灌水。

  4、防治病虫害:本月是防治病虫害的关键时刻。一些苗木出现了煤污病,瓜子黄杨卷叶螟也出现了(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进行防治)。防治刺蛾可以继续采用挖蛹方法。

  四月份:气温继续上升,树木均萌芽开花或展叶开始进入生长旺盛期。

  1、继续植树:四月上旬应抓紧时间种植萌芽晚的树木,对冬季死亡的灌木(杜鹃、红花继木等)应及时拔除补种,对新种树木要充分浇水。

  2、灌水:继续对养护绿地进行及时的浇水。

  3、施肥:对草坪、灌木结合灌水,追施速效氮肥,或者根据需要进行叶面喷施。

  4、修剪:剪除冬、春季干枯的枝条,可以修剪常绿绿篱。

  5、防治病虫害:

  (1)蚧壳虫在第二次蜕皮后陆续转

  移到树皮裂缝内、树洞、树干基部、墙角等处分泌白色蜡质薄茧化蛹。可以用硬竹扫帚扫除,然后集中深埋或浸泡。或者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的方法。

  (2)天牛开始活动了,可以采用嫁接刀或自制钢丝挑除幼虫,但是伤口要做到越小越好。

  (3)其它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6、绿地内养护:注意大型绿地内的杂草及攀援植物的挑除。对草坪也要进行挑草及切边工作。

  7、草花:迎五一替换冬季草花,注意做好浇水工作。

  五月份:气温急骤上升,树木生长迅速。

  1、浇水:树木展叶盛期,需水量很大,应适时浇水。

  2、修剪:修剪残花。行道树进行第一次的剥芽修剪。

  3、防治病虫害:继续以捕捉天牛为主。刺蛾第一代孵化,但尚未达到危害程度,根据养护区内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措施。由蚧壳虫、蚜虫等引起的煤污病也进入了盛发期(在紫薇、海桐、夹竹桃等上),在5月中、下旬喷洒10?20倍的松脂合剂及50%三硫磷乳剂1500?20xx倍液以防治病害及杀死虫害。(其它可用杀虫素、花保等农药)

  六月份:气温高。

  1、浇水:植物需水量大,要及时浇水,不能“看天吃饭”。

  2、施肥:结合松土除草、施肥、浇水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3、修剪:继续对行道树进行剥芽除蘖工作。对绿篱、球类及部分花灌木实施修剪。

  4、排水工作:有大雨天气时要注意低洼处的排水工作。

  5、防治病虫害:六月中、下旬刺蛾进入孵化盛期,应及时采取措施,现基本采用50%杀螟松乳剂500?800倍液喷洒。(或用复合bt乳剂进行喷施)继续对天牛进行人工捕捉。

  6、做好树木防汛防台前的检查工作,对松动、倾斜的树木进行扶正、加固及重新绑扎。

  七月份:气温最高,中旬以后会出现大风大雨情况。

  1、移植常绿树:雨季期间,水分充足,可以移植针叶树和竹类,但要注意天气变化,一旦碰到高温要及时浇水。

  2、排涝:大雨过后要及时排涝。

  3、施追肥:在下雨前干施氮肥等速效肥。

  4、行道树:进行防台剥芽修剪,对与电线有矛盾的树枝一律修剪,并对树桩逐个检查,发现松垮、不稳立即扶正绑紧。事先做好劳力组织、物资材料、工具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并随时派人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防治病虫害:继续对天牛及刺蛾进行防治。防治天牛可以采用50%杀螟松1:50倍液注射,(或果树宝、或园科三号)然后封住洞口,也可达到很好的效果。香樟樟巢螟要及时的剪除,并销毁虫巢,以免再次危害。

  八月份:仍为雨季。

  1、排涝:大雨过后,对低洼积水处要及时排涝。

  2、行道树防台工作:继续做好行道树的防台工作。

  3、修剪:除一般树木夏修外,要对绿篱进行造型修剪。

  4、中耕除草:杂草生长也旺盛,要及时的除草,并可结合除草进行施肥。

  5、防治病虫害:捕捉天牛为主,注意根部的天牛捕捉。蚜虫危害、香樟樟巢螟要及时防治。潮湿天气要注意白*病及腐烂病,要及时采取措施。

  九月份:气温有所下降,迎国庆做好相关工作。

  1、修剪:迎接国庆工作,行道树三级分叉以下剥芽。绿篱造型修剪。绿地内除草,草坪切边,及时清理死树,做到树木青枝绿叶,绿地干净整齐。

  2、施肥:对一些生长较弱,枝条不够充实的树木,应追施一些磷、钾肥。

  3、草花:迎国庆,草花更换,选择颜色鲜艳的草花品种,注意浇水要充足。

  4、防治病虫害:穿孔病为发病高峰,采用500%多菌灵1000倍液防止侵染。天牛开始转向根部危害,注意根部天牛的捕捉。对杨、柳上的木蠹蛾也要及时防治。做好其它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5、节前做好各类绿化设施的检查工作。

  十月份:气温下降,十月下旬进入初冬,树木开始落叶,陆续进入休眠期。

  1、做好秋季植树的准备,下旬耐寒树木一落叶,就可以开始栽植。

  2、绿地养护:及时去除死树,及时浇水。绿地、草坪挑草切边工作要做好。草花生长不良的要施肥。

  3、防治病虫害:继续捕捉根部天牛。香樟樟巢螟也要注意观察防治。

  十一月份:土壤开始夜冻日化,进入隆冬季节。

  1、植树:继续栽植耐寒植物,土壤冻结前完成。

  2、翻土:对绿地土壤翻土,暴露准备越冬的害虫。

  3、浇水:对干、板结的土壤浇水,要在封冻前完成。

  4、病虫害防治各种害虫在下旬准备过冬,防治任务相对较轻。

  十二月份:低气温,开始冬季养护工作。

  1、冬季修剪:对些常绿乔木、灌木进行修剪。

  2、消灭越冬病虫害。

  3、做好明年调整工作准备:待落叶植物落叶以后,对养护区进行观察,绘制要调整的方位。

  x年x月x日

  xxxxxx有限公司

  五、考核验收

  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承包合同 篇2

  聘用单位(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厨师(受聘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及烹饮协会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座落于市(县。区)地段的厨房给乙方做技术和管理工作,职务为,有效期为年月日止。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工资:人民币元,(大写:万千百元整)。每月号为支付上月工资发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资自每月的工资发放日起7日后,乙方则无需再遵守本协议,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资(上月未发工资加本月实做天数的工资)。如协议未果,乙方有权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三、在乙方工作期间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费提供乙方的'食宿》。如对乙方安排烹调技术的所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乙方在工作期间期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规章制度。甲方在营业期间若生意红火,增收营业额,应相应增加乙方工资。

  四、乙方自行组织及安排厨房工作分配,管理,厨房内洗碗工,洗菜,煮饭由甲方承担工资工作。乙方为了保证出品,并对甲方清洗,清洁,煮饭进行监督。

  五、乙方为了保证质量出品,并对甲方采购进行要求(乙方会明确指导甲方对菜品调料干货进行检验)甲方进行采购质量不行不收货,数量不够不收货,严格把好质量关,并希望甲方采购配合厨房工作。

  六、乙方需给甲方明确指导工作,以免甲方铺张浪费。

  八、乙方工作人员患病因需要妥当安排工作,保证甲方正常营业运转。

  七、甲,乙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则,一方应加倍赔偿另一方相对应的经济(公费)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方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按原则协议执行。

  九、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协商未果,则合同到期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手印)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用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名盖章(手印)乙方:签名盖章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有关车辆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车号,发动机号 ,出租车承包给乙方,挂靠郑州市 出租车公司,该车的价值元整(不含手续),如有丢失或事故造成车辆报废的谁的责任谁负责。

  二、乙方承保日期为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如不承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同。

  三、乙方承包期间内,如发生车辆丢失,交通事故情况,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不足的部分和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只负责元以下的修车(人为除外)。

  四、乙方承包期内接车后发生车辆碰撞、违章罚款、扣车造成事故使车辆无法正常营运,乙方应负全部责任,每天赔偿甲方营运损失元。车辆违章、事故交车晚等原因,按每小时元交租金。

  五、合同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 元整。(此合同不作为收取押金凭证)合同期满后,甲方应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元。甲方另收取乙方电子违章押金 元 月后退还。

  六、承包期内,乙方开车时间为每日点,每日交纳承包金元,油补归甲方所有。

  七、承包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法令,遵守客运管理处和出租汽车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法经营,严禁运输赃物和参与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负,其它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每月车辆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支付,因费用不交造成的罚款停运归甲方负责。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如发生交通事故等对乙方本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如车辆因事故造成贬值的,甲方不负责连带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双方已签订的《桩基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各自的责任,互相配合,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任务,经双方共同商定如下补充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学府鑫苑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地点:珞狮北路原省艺校宿舍区 工程内容:①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学府鑫苑项目桩基础所包括的各项工程量,桩基(抗压及抗拔桩)415根(以20xx年5月10日甲方提供图纸为准);②基坑支护包括支护桩269根,冠梁、内支撑、立柱桩23根、东边围囹、土钉挂钢板网、破桩头、钢格构柱等(以二○一五年五月武汉华太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学府鑫苑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文件蓝图为准)。③工程内容内的土方及渣土外运。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检测(静荷载试验、低应变动测、声波透射法检测、桩径桩位检测、钻芯检测、基坑监测)及专家论证,设计及审查。

  2、包括二○一五年五月武汉华太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学府鑫苑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文件蓝图在原设计方案白图基础上所增加的工程。

  3、本补充协议为二层地下室增加的所有工程量。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内容包括的所有工程量全部费用一并包干,在原来双方所签的《桩基工程承包合同》所确定的758万元的基础上所增加的费用。

  2、双方确定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增加造价为:叁佰壹拾万元(合计:壹仟零陆拾捌万元)。此价格不含障碍物清除,破除障碍物费用另行办理签证,建设、监理及施工三方签字盖章为准。

  四、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0xx年3月18日,完工日期: 20xx年7月28日。

  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30天。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连续3天大雨等不可抗拒因素及清除障碍物、图纸变更影响,则工期顺延。

  五、质量标准 优质标准及规范要求。

  六、该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所用的钢材必须达到国家的质量标准,并提供出厂合格证书。砼强度标号必须达到设计规范的要求。每批次都应有砼的出厂证明文件。

  七、本补充协议工程造价310万元的付款方式:按双方于20xx年3月18日所签的《桩基工程承包合同》第八条第3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执行。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发包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

  2、本工程为总价包干,后期工程施工中,参照报价表如有项目增减,按报价及优惠的比例进行增减。

  3、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06月 日,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参照《桩基工程承包合同》执行。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承包乙方客轮视频广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内容

  1、甲方承包乙方经营的客运航线轮船内的视频广告(具体航线见附页)。

  2、广告时长为每船次3—10分钟,按航行时间长短。

  3、承包费用 万元。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乙方广告片,并承担广告片的制作费用。

  2、 甲方需为乙方拍摄形象、安全宣传片一辑,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对其所传送的广告内容负责,确保其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在开船后播放完安全宣传片后即开始播放甲方提供的广告片,并按时播完。

  2、乙方不可对甲方传送的广告节目进行技术性处理,若因乙方对节目的加工处理导致宣传效果的偏差或事实性错误,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若需修改,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3、乙方有权就广告片节目质量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应当予以认真考虑。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时,另一方均有权向其提出口头或书面交涉,并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或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侵权责任。

  2、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和方式播放甲方的广告片,甲方所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本协议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外部通讯系统故障、重大技术故障和法律、政策的变化等。

  第七条 协议的续期和终止

  本协议期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协议即自行终止。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承包车辆协议:

  一、甲方将车承包给乙方营运,承包费每月元。

  二、承包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将车承包给乙方,乙方必须给甲方交押金(大写)元(小写) 元,在合同到期后,车辆经甲方确认完好无损,无违章记录,并没有拖欠甲方承包费的情况下,由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 在客户运营市场低迷状况时或找作何理由终止合同,甲方押金不予退还,全部扣除补偿甲方经济损失。现时甲方检查车辆行驶过程,每行驶8000公里必须更换一次机油、日常维护、修理由乙方负责,由甲方监督,费用由乙方自负。

  四、车辆在承包期内,该车的养路费、二级维护、第三者责任险由甲方负责。运管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车辆正常磨损下的车辆三保由甲方负责。如人为造成车辆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除此以外,甲方不担负任何连带责任。并且由乙方赔偿甲方车辆停运期间损失费。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否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押金全部不予退还。

  六、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呆将车辆转借或交于指定驾驶员之外的第三者驾驶,如发生意外,责任由乙方承担以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且由乙方赔偿甲方车辆信运损失费。

  七、乙方在承包期内,要保管好车辆及车辆的所有证件及随手工具,如有遗失,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抓好安全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刑事连带责任。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倒卖该车或任何零部件,如出现此类情况,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

  十、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果发生意外事故,乙方不可逃逸,如是逃逸责任自负,甲方不担负任何连带责任。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该车质押、典当、变卖、转租,如发生上述情况,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在合同期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用该车从事非法活动,如发生此类事情,责任由乙方负责,如造成车辆停运,由乙方赔偿甲方停运损失费。

  十三、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违章被电子抓拍,罚款由乙方自负。在合同到期后,乙方的押金,经甲方检验车辆无违章记录 后方呆退还,双方如有异议可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受法律保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昭通市昭阳区圆通xx快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身份证

  经甲乙两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准则。甲方将话务员作业承揽给乙方,实施承揽责任制,两边就话务员作业承揽责任制一事订立合同如下:

  (一)两边权力和责任:

  一、甲方将话务作业承揽给乙方,甲方不担任乙方食宿,食宿由乙方自理,承揽话务合同期为一年。从20xx年2月日起至20xx年2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两边自愿可续签合同,但承揽合同有必要一年一签定。

  二、甲方每月付出乙方话务承揽费(薪酬)2200元,当月承揽费(薪酬)在下月15日前发放。

  三、乙方自愿承揽甲方话务作业,以当月薪酬收入2200元作为承揽危险确保金作典当。乙方未呈现作业失误,甲方将此承揽危险确保金如数发放给乙方。

  四、乙方的作业责任使命是:

  1、担任做好快件事务上下车扫描(包含:到件、派件、发件、签收、疑问件、转件、发件盯梢、到付件兑帐、自提件、超区件、签收单保留、异常签收等),做到物品摆放标准化,作业桌椅坚持整齐清洁。

  2、敏捷精确接听每一个电话,仔细完成来电受理事务,努力做到无事故、无差错;

  3、吃苦钻研事务技能,熟练掌握快递事务及有关规定,热心为客户效劳,情绪热心,用语明晰,投诉事件有记载,收发面单和签收回单放置标准,查找便利;

  4、主动和上级、朋友公司搞好合作,谦虚礼让,顾全大局,辨明主次,确保要点,接转电话快、准、通、好。

  五、甲方为乙方供给作业场地和设备,配电脑一台、扫描枪二只和作业有必要用品(电话记载本、作业笔、订书机、剪子、包装材料等),该电脑设备只限于乙方自己办理运用,正常的保护修理由甲方担任,人为损坏由乙方担任并承担修理费用。

  (二)两边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提早免除乙方合同,给乙方形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补偿乙方XX0元违约金,乙方可停止合同。

  二、甲方免除乙方合同,需经乙方赞同,且有必要提早30天告诉乙方,不然视为违约。

  三、乙方未仔细实行话务责任,呈现作业失误,被上级公司罚款等给甲方形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视状况有权停止合同。

  四、乙方合同期未满主动辞职给甲方形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补偿甲方XX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停止合同。

  五、乙方免除甲方合同,须经甲方赞同,且有必要提早30天告诉甲方,不然视为违约。

  此话务员承揽合同书一式二份,经甲乙两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为使甲方锅炉设备正常维修保养,保障设备正确操作与安全运行,延长甲方锅炉使用寿命,使用户无后顾之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锅炉维保工作承包给乙方,特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及方式:

  合同期内,对甲方锅炉进行两次维保,并提供报告书,说明检修、保养情况,以及设备现时状态。检修时重点解决以前锅炉运行突出的故障现象,全面对燃烧机进行维修保养。达到甲方锅炉设备全年正常运行之目的。具体包括:

  1.对炉本体检查维护:保温材料检查、隔热材料检查。

  2.燃烧机机械系统、电器系统、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的检查维护。

  3.所有循环泵、补水泵、排水泵的检修维护及换热站内板式换热器的清洗工作

  4.锅炉附机配件检查维修包括:压力调节器、浮筒式液位计、双色水位计、板式水位计、水位计附带旋塞阀。

  5.以锅炉附带各种报警、保护功能检查维修以保证其正常工作,其内容包括:燃油、燃气阀组检漏功能,燃气气压保护功能,油泵、油压调校,火焰检测熄火保护功能,风压保护功能,高低水位报警保护功能,气压报警保护功能。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维保人员提供相应配套的水、电等便利条件;

  2.提供机组相关的材料说明及管路设置情况;

  3.对乙方维修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与管理。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管线。

  4.检修人员需经过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四、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贰万元整(¥1620000 元)

  五、付款方式

  首次付款在锅炉运行60日后七日内付10%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余款5%待一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书自20xx年5月20日起开始执行,至20xx年10月20日终止。

  七: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从余款中扣除。甲方如有违约,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在余款中增加。双方均有诉讼的权利。

  八、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之一方如将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者延长,需提前二个月向对方提出方可生效。

  2.合同有效期间如遇地震、火灾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时,

  本合同不生效,双方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3.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9

  为明确公司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订承包方案。通过本方案,明确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必须保证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万元

  2、建立与企业财务制度相应的二级核算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核算正确,并定期检查,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

  3、按企业制定的价格目录,并掌握一定的浮动幅度销售产品。如发现擅自涨价,应严加处理。

  4、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5、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6、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7、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8、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9、认证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工作,逐句编发《市场句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二、管理权限

  1、对部门人员的调度权、安排权、加班审批权、出差审批权以及奖惩权。

  2、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方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4、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5、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6、属销售费用管理范围的费用开支权、用款审批权、费用核报权、费用领款权。

  7、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8、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9、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理权。

  三、承包方式;

  销售承包的结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结算企业给销售承包部门的经济效益;

  二是计算销售承包部门内部职工的利益分配。

  1、目标任务万元,给与部门绩效工资为之上,每增加10%,绩效提成增加销售额度的10%。

  2、工资发放采取先预支,季度考核兑现。根据部门定员人,依据企业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后多退少补。考核基数是:第一季度任务为 万

  元,其他三个季度为 万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资总额为 万元,其余季度为 万元。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结算绩效提成比例为10%。考虑销售季节性,年终完成任务后可以综合平衡全年提成。营销部人员每月总基本工资为 万元由营销部自由支配。

  3、销售部核定员工数为人,部门自行安排适当职位。具体人员名称见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的保护

  在当前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改制前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正确、妥善地处理好企业内部承包问题,对于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现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仅就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保护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旨在抛砖引玉。

  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解除方式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改制如果仍然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要改制首先就要解除原内部承包合同。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在改制前都是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对此强烈不满。由于目前法律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是一种内部管理手段,作为发包方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理由是:(一)合同双方主体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发包方是管理者,承包方是被管理者;(二)合同内容没有体现等价有偿原则,发包方勿需支付对价便可以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费,不是对价合同;(三)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畴,是经营自主权的分解,是将企业同其下属的部门和职工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为行政经济关系,是经营管理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要解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双方主体签订合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发包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承包方,对于条件苛刻的合同,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订;二是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出让财产使用权是为了取得承包费,承包方支付承包费是为了取得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收益,因此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对价关系。虽然这种对价关系难以用等值来衡量,但对价的特征之一就是不要求必须等值等价。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对价性反映了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大致对等,体现了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三是在企业实行内部承包合同经营的情况下,一方面承包人依合同享有承包财产的经营权,承担合同义务,受合同约束。另一方面承包人又是企业的成员,还要接受企业的行政管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能否同时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关系。笔者认为完全可以,这就正如我国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的同时,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可以发生民事合同关系一样,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中的平等主体民事关系并不冲突;四是从保护当事人

  的诉权角度看,如果不承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由于既不属于行政合同又不属于民事合同,法院以行政案件或民事案件受理都没有法律依据,造成当事人投诉无门,大量纠纷无法解决,承包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企业改制难以开展。只有承认企业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这些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二、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解除后,必然会涉及到承包方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这也是搞好企业改制的关键。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谁承担,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致,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承包经营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 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有三:一是企业通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方式,将企业部分财产或生产资料有期限地交给所属内部组织或职工经营,从法理上说,这是一种特别授权行为。承包方依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实质上仍是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二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或内部组织,不具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能力,承包方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按照民法通则第43条关于“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自然应归属于企业承担;三是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承包方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对企业的财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权进行处分。如果承包方直接承担对外债务,当债务超出了企业财产范围时,就等于企业承担了无限民事责任,这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笔者认为,上述二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笔者的观点是,一般情况下,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阐述的理由相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一是难以兑现的债权和不可兑现的债权,企业不能加以承受,以防止欺诈行为造成的恶果,免遭不必要的损失。难以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此债权有争议,或虽无争议,但债务偿还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预期实现的债权。不可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逃匿或消失,已丧失偿还能力的,或者是承包方虚拟的,根本无法实现的那部分债权,也可称之为虚假债权,只能作为企业的亏损;二是债权人不明确或债权人有异议的那部分非真实性债务,由于存在着消失、增多或减少的可能性,企业不应承担;三是承包方违反承包合同的规定,或擅自超越授权范围,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三、承包方承包债权的实现

  承包方的承包债权,是指承包方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间应得的利润收入,以及改制企业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应得的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赔偿款等。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债权一般通过三种形式来实现:一是由改制企业改制前直接偿付给承包方;二是折抵承包方个人应自负上缴部分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三是承包债权转换企业股权。采取这种形式实现承包债权时,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原企业发包方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承包方完全自愿,来不得半点强迫命令,更不能搞政府行为。(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转换成股权时应不得超过50人,否则将违背公司法的规定。(4)该债权转换股权的行为只能视作为一般的股权,而不应将其当作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券,否则不仅违背公司法的旨意,还导致募资社会化。(5)转换时应有监督部门参加,防止欺诈性转换或将债权转换成有担保的股权。

  在实现承包债权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二种特殊情况,处理难度较大:

  一是企业改制后原承包债权的处理问题。笔者认为,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1.如果改制后的企业仍是法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承包债权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因为,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企业产权整体转让后购买者实行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或合伙经营的,原承包债权应由转让方从转让原企业所得价款中承担。理由是:首先,购买者经营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与原企业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区别,不能成为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其次,购买者已对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向转让方支付了对价,若再要新企业承担承包债权,这就显失公平。

  二是企业破产时承包债权的受偿问题。破产重组是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行改制的一种特殊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的承包债权应当列入破产债权的范围,根据破产法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按比例进行受偿。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有人认为,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没有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也有优先受偿权,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也不另外。(2)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只能作为一般破产债权看待。(3)如果允许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既不利于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又会给其他债权人带来不安的心理,影响破产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4)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破产程序属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效力高于民事执行程序,所以,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按破产还债程序,作为一般破产债权办理。也有人认为,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虽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未能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得到执行,但这种结果并不能改变从法律意义上讲该项债权的标的物所有权已从债务人一方转移到债权人一方的事实,只是债权人没有实际控制和占有该财产。(2)确认承包债权的法律文书是法律承认的、合法的执行根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但没有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改变其债的内容的规定,不能以后案来直接改变前案的审理结果。(3)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只是程序意义上的中止。这是破产案件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所必需的。但是,中止执行本身表明,这些中止了的特定的民事债权的执行,在破产财产清偿时是要恢复的。这种恢复不是部分应是全部债权的恢复。(4)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试行 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担保债权有优先受偿权。这就使债权人对收回这部分债权有了法律保障。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当比这种担保之债更为可靠,无论是从信用出发还是从严格执行法律出发,都不应当列入破产债权受偿。笔者的观点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应当以时间界限来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有破产企业追回权的规定,它是指为了满足多数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实施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比照这一破产制度,笔者认为,如果法律文书是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而未执行的,该承包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受偿,否则,该承包债权应比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这样划定,既

  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数债权人的清偿要求,又可以避免承包债权人蒙受不应有的企业破产风险。

  论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

  【作者简介】杨旅,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擅长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及企业法律顾问。

  【论文摘要】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它对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国企改革曾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进入市场经济后,内部承包合同被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所广泛采用,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各种问题和讼争,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背景下,如何防止企业与劳动者在履行此类承包合同中发生纠纷,是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当前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同时也从实务角度对其法律适用提出建议。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X县A动力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以下简称A公司)与该公司片区销售负责人董XX(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签订一份《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其中A公司为甲方,董XX为乙方,协议约定:1、甲方对乙方实行与年销售额挂钩的月定额工资制,乙方销售额达到60万元的,月定额工资为1500元,年销售额每下浮10%,月工资下浮10%,以此类推,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年销售额超过60万元至7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3%奖励,超过70万元的按照5%奖励;3、销售产品价格按原买断价格,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后三个月内,乙方须结清货款;4、原则上甲方不予产品铺底,特殊情况下乙方提供担保的,甲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铺底资金,限额内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息;5、所有主机配套业务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按到款额的5%予以奖励,同时乙方承担贷款的催讨及退发、货责任;6、如有业务单位直接向甲方要货的,甲方应优先通知乙方,若乙方不愿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供货;7、乙方的客户有拒付货款情况的,乙方认为应通过诉讼解决的,甲方予以协助,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合同期内乙方出差发生意外事故等,除被认定为工伤的,甲方不负责其他责任。此外,该协议还就双方费用、个人所得税等事宜进行了约定。

  该责任制协议履行一年后,至20xx年11月,A公司又与董XX签订了一份《20xx年度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补充协议书》,约定将《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延续至20xx年10月,同时对原协议书中的利息扣罚、奖励幅度等条款做了调整和变更,增加了:1、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给外单位代销产品,一经发现扣除其全年工资,已发放的工资从货款中扣除;2、销售人员发货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预测计划或每季度一次。

  上述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至20xx年9月,A公司终止了与董XX的劳动合同,双方亦未完成帐目核对工作。至20xx年7月1日A公司向X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述关于产品销售的责任制协议属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为由,认为董XX在销售后尚有货款197407.47元未能收回交付A公司,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董XX给付未回收货款及该款延迟支付期间的约定利息15200.40元。

  一审法院受理后,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认为A公司与董XX所签订的协议属于正常商事合同争议范畴,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且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董XX给付A公司未回收货款193877.47元,并支付该款自20xx年10月1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日止的约定利息。

  董XX不服一审判决,于20xx年3月28日向N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对该案受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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