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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时间:2021-02-25 11:40:06 承包合同

【必备】承包合同汇编六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承包合同汇编六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州市煜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 20xx年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三年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合同期从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止,合同履行至今,经甲方认真考核,认为乙方在承包物业管理期间能认真的履行承包合同条款,紧密配合甲方,积极完成的承包后勤工作,受到学校师生的好评;乙方在20xx年12月30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终止承包或者变更相应合同条款的请示,乙方提出终止承包或者变更相应合同条款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1、 由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乙方要补充员工(卫生工)低位的工资标准,乙方每年差额为23040元;

  2、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xx年企业提导线的文件精神,乙方要求按新企业工资指导11%增加员工工资,其(水电、物业维修)员工工资增加为43699.92元/年,以上两项增加费用的税金为6340.26元,共计增加金额(含税金)73080.2元,乙方表示由于上述原因,在经营上出现了 经营危机,因此提出请甲方终止承包或者变更相应的合同条款;

  二、 根据乙方的提议经双方协商,甲方物业后勤管理部分仍然由乙方继续承包管理;另外甲乙双方达成以下的合同条款变更协议;

  1、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参照广州市新调整的员工工资标准的规定,增加乙方

  (卫生工)的工资为33010.00元/年;

  2、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参照广州市新调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低位线的文件增加乙方其他员工工资11%的标准,其增加工资为43699.92元/年;

  3、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给予乙方上述两项增加工资费用的支出形成的税金为6340.29元/年(按9.5%的税率计算);以上合同条款变更后费用增减相抵,甲方实际给予乙方增加承包费用为73080.21元,承包费用由原来的1225415.96元/年增加至1298496.17元/年(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捌仟肆佰玖拾陆元玖角贰分),月平均费用为108208.02元/月;

  三、补充协议的有效期:

  补充协议条款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于20xx年5月31日终止;

  四、付款方式:

  承包费用采用月转账或支票结算方式,甲方每月5号前支付承包管理费108008.00元给乙方,余额2496.24元在承包期最后一个月结算,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应费用的正式发票;

  五、协议附件:

  1、 本次补充协议在20xx年6月1号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同时执行,补充协议主要调整乙方承包员工工资费用,承包项目及服务质量不变;

  2、 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

  日期 :

  日期:

承包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将 工程的水电工程以单包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方法1.装修施工地__________。

  方法2.综合工地。

  2:工期

  方法1.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方法2.按工地开工日起,每个工程每15个平方为一个工作日计算,前期预埋和后期安装各赞一半工期。)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_____元人民币。(按每个在手工程实际计算。)

  二、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误差不得超过5%,如有误差的5%由乙方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材料到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清点和核对是否所需材料吻合。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百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相关工具),要保证工地正常施工和工具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进场施工时,要绝对服从甲方及业主的技术指导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自行改变施工方案和要求,乙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甲方和业主的领导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施工前检查原线路的布施及通断情况,原有电气设施的安装 位置,外观完好率,运转使用是否正常。

  3、根据设计、客户施工要求及使用功能,计算出各房间电气设 备功率,配备相应负荷的电线,开出材料计划单。

  4、所有线路开槽横平竖直,线管敷设低于墙面5mm。严禁裸线 直接敷设于墙体,所有接头部位应设在盒内,并用锡焊焊接。

  5、强弱线分开穿管,不得穿于同一根管内,弱电线路预埋部位 必须使用整线,接头部位留检修孔。

  6、强电线路接头部位有封蔽于墙体的部位,必须搭接牢固,先 用锡焊焊接,再用绝缘、防水胶布包好,并在外层采用其它保护措施。完工后在线路图上标明具体位置,以便检修。

  7.所有线管必须进线盒,全结构部位可以采用绝缘管,灯头线可 采用波纹管,其它部位必须采用PVC线管,所有线路除插座灯头外不得有裸露现象。

  8.强电插座应遵守左火右接地原则,电线应分色,兰色为零线, 双色线为接地线。其它颜色均可做火线,所有插座必须有接地线。同一线管内最多不得超过四根线。

  9.插座开关面板:同一标高的插座开关面板高低差正负3mm,并 列面板高低差正负0.5mm,所有开关面板小口标高1200mm(特殊要求除外)(正负3mm),面板低斜小于1mm,厨房用防水插座标高不小于900mm。

  10.空调专线为4平方米。插座主线为4平方米,分支线为2.5 平方米。照明电路主线为2.5平方米,分支线为1.5平方米。

  11.上水管道与燃气管道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交叉部分除外。

  12.上水管改造结束隐蔽前必须进行试压,试压20分钟后无渗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隐蔽,并在隐蔽前个别地方做防水处理(特别是墙面穿孔、门口挡水板处和破坏地面的地方),并在铺地板前需重新试压一次。

  13.水箱、洗脸池、洗菜池、热水器等用水设备进水口前应安装阀门。热水器出水口应安装阀门。

  14.洗脸池、洗菜池等冷热水接头应安装在下方,左热右冷。

  15.浴缸排水口应对准下水管口,并留检修孔,不贴墙地砖时下部重点防水。

  16.卫生器具排水管管径如说明书无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洗脸盆Ф32-50,洗菜池Ф40-50。

  17.如说明书无规定,座便器安装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并做好密封处理,底座不得用水泥固定,不能单用玻璃胶固定。

  18.灯具电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外观美观。吊灯应采用膨胀螺 栓固定,中小型吸顶灯采用膨胀管固定,需开孔灯具用开孔器开孔,开孔尺寸适合,所有安装灯具灯孔在油工施工前开出来。

  19.路施工完工后绘制出平面布置图和线路走向图,一式两份, 交公司、客户各一份。

  20.木工基层完工后对所有线路、水路进行检查,电气灯具安装 前对线路复查。

  21.所有线路布设完毕,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和客户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隐蔽,粉嵌时必须做湿水处理,粉嵌部位不得高于原墙面,

承包合同 篇3

  发包人:

  承包人:

  经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宾馆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1、至四层,共57个标准双人间、1间办公室及宾馆配套服务设施,约

  2、以上经营资产的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承包经营权。

  二、承包经营期

  乙方承包期限为: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风险金、管理费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向甲方交纳承包风险金人民币 五万元,由股东 的股份承担担保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承包风险金由甲方全额归还乙方。

  四、承包收益分配

  承包期内,盈亏自负。乙方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费用 万元。如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按时缴纳承包经营费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没收乙方5万元风险金中,不足缴纳承包经营费用时由股东詹金水负责缴纳。

  五、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约定时间收取乙方的管理费;

  2、监督乙方经营使用甲方资产的情况;

  3、保证资产所有权的真实性,向乙方提供承包经营的宽松环境;

  4、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品牌、商标;

  5、承担房租、工商管理费、税费、承包资产维修、更新费用;

  6、承担本合同生效之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

  7、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乙方承包的资产,不得充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8、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定期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3、合法从事承包经营;

  4、承担承包经营中产生的员工工资、水电费、与承包经营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以及除前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之外的所有费用;

  5、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承包资产,不得充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6、合理使用甲方资产,保护甲方资产不受损害;

  7、制定具体制度,施行合理措施,保证承包经营安全;

  8、合理合法使用甲方品牌、商标;

  9、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未造成对方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甲方可以从乙方承包风险金中优先扣除,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补足承包风险金;如果造成对方重大损失,则按照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七、合同解除、续展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

  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方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以另行签订合同。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甲方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 市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为大力发展养殖业,甲方将村组集体所有的水塘承包给乙方从事水产养殖业等经营活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塘名:

  柏树梁堰塘,面积约2亩,位于兴元村7社柏树梁傍。

  二、承包方式:

  个人承包经营。

  三、承包期:

  自20xx年5月30日至20xx年5月30日,期限12年。

  四、承包费:

  承包期共计人民币20xx元(大写:贰仟元整)。交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水塘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提高承包费,保障乙方的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重复发包该塘,不得妨碍乙方水产养殖所需的水资源。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必须保证甲方农田耕作用水,但务必留足一公尺深的保塘水。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水塘,享有承包水塘上的受益和财产所有权,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保护自然资源,注重水土保持,合理利用水资源,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改变整体原貌。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此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和人员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或国家土地使用政策改革或集体规划征用,乙方必须按政策执行。乙方享有水产养殖经营物的赔偿和补偿费。

  八、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视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村委一份,组委一份,承包方一份。

  发包方(甲方): 村委会:

  七社:

  承包方(乙方):

承包合同 篇5

  一、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及控制策略

  (一)税收风险分析

  在实践中,由于水电费用都是由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委托其开户银行进行代收,实际承担水电费用的主体是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表或电表,因此,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用,往往是由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建设方或甲方进行代缴,并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应给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缴。 这中由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扣除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电费。因为,施工方承担的水电费用,由建设方进行代扣代缴,而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的发票台头是建设方的名字,建设方把该张发票交给施工方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国税发[20xx]40号和 国税发[20xx]80号文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票和非法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业取得的发票没有开具支付人全称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申请退税。因此,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发票台头是建设方名字的发票,该发票给予施工方入账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二)控制策略

  为了控制和化解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应采取以下控制策略:施工方与建设方在签定建设总承包合同时,必须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方代施工方缴纳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并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工程结算款中进行扣缴。建设方必须把扣缴的水电费发票或水电费分割表和扣缴的水电费发票复印件交给施工方进行人账。

  二、“甲供材”合同的涉税风险及控制策略

  所谓的“甲供材”是指建设方(或称为甲方)基于施工方会购买劣质建筑材料从事施工的考虑而由建设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一种建筑工程现象。由于“甲供材”分为建筑施工合同的甲供材、装修合同的甲供材和安装合同的甲供材,三者涉及到建筑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对甲方和施工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现分析如下:

  (一)建筑施工合同[①]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及控制策略

  1、建筑施工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分析

  (1)营业税风险

  “甲供材”的营业税风险体现在施工方没有就甲方提供给其进行施工的材料所含的价格没有并入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由于“甲供材”中的建筑材料是建设方或甲方购买的,建筑材料供应商肯定把材料发票开给了甲方,甲方然后把购买的建筑材料提供给施工企业用于工程施工,在实践中,大部分施工企业就“甲供材”部分没有向甲方开具建安发票而漏了营业税。例

  如,甲方与施工企业鉴定了一份100万元的“甲供材”建筑合同,假使甲方提供材料的价款为40万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筑劳务款为6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施工企业向甲方开具的建安发票是60万元而不是100万元,如果开具60万元建安发票,则施工企业就是漏了40万元的营业额计算建筑业的营业税,应该向甲方开具100万元的建安发票就没有营业税的税收风险,为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基于此规定,除了装饰劳务以外的建筑业的“甲供材”,但不包括建设方或甲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需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否则存在漏报建筑业营业税的税收风险。 另外,有些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会与甲方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这也存在营业税风险.比如,一份建筑合同,“甲供材料”价款为30万元,建筑劳务款为70万元。在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可能会与甲方签订70万元的纯建筑劳务合同。这样的话,施工企业只收取了甲方70万元劳务款,肯定开70万元的建安发票给甲方,甲方必然会以其购买材料所索取的30万元材料发票和70万元的建安发票入账,这样的合同和账务处理处理,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出,有可能要求甲方,也有可能要求施工方补交30万元材料款作为计税依据的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风险

  “甲供材”中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由于没有“甲供材”部分的材料发票而不能够在税前扣除,从而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甲供材”中的材料是甲方购买的,材料供应商把材料销售发票开给了甲方,在实践当中,施工企业基于营业税风险的控制考虑,往往会把“甲供材”中的材料价款和建筑劳务价款一起开建安发票给甲方进行工程结算。例如,一项100万元的甲供材合同,其中甲方购买的材料为40万元,建筑劳务款为60万元,施工企业必须向甲方开具100万元的建安发票进行工程结算,才不会有40万元材料款漏缴营业税的风险。可是,施工企业开出100万元的建安发票,必须按照100万元记收入,基于此,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没有40万元的材料发票成本,尽管实践当中,不少施工企业会凭从甲方领取材料的材料领料单和甲方购买材料发票的复印件进成本,但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当局是不认可材料令料单和甲方提供的材料发票复印件进成本的,因此,甲方需要多缴纳40万元乘以25%的企业所得税。基于以上分析,“甲供材”对施工企业来讲,企业所得税风险较大。

  2、建筑施工合同“甲供材”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针对“甲供材”中的税收风险问题,施工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二方面来规避。 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签定的”甲供材”合同,必须给予甲方开具包含甲供材营业额的建安发票进行工程结算.而不能与甲方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然后只对建筑劳务款开具建安发票,因为, 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虽然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但在工程结算时,工程产值必须含有甲方提供材料的价值,这就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虽然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时,甲方提供材料的营业税也要施工方承担.。

  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应该争取与甲方签订包工包料合同。只有签订包工包料合同,施工企业才不会存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如果甲方不愿意与施工方签定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可不可以按照以下办法来操作呢:

  首先,施工企业与甲方必须签订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

  其次,建筑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选择材料供应商,有关材料采购事宜都由甲方去操办,但是,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盖施工方的公章而不能够盖甲方的公章;

  再次,材料采购款必须由甲方划拨给施工方,然后由施工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果材料采购款直接从甲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的话,则甲方、施工方和材料供应商必须签定三方协议,协议上必须有三方签字,且协议内容是:施工方委托甲方把材料采购款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同时要注意的是,施工方必须对其委托甲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部分,视同收到甲方的预收工程款,给甲方开具建安发票。

  最后,材料供应商必须把材料销售发票开给施工方,然后由甲方交给施工方。

  如果按照以上四个步骤操作,一方面可以消除甲方对施工方会购买劣质建筑材料的顾虑,另一方面可以使施工方不存在以上分析的“甲供材”存在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但是,这种操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基于此规定,甲方如果与施工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就不能要求施工方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应商那里购买材料。然而,该条规定是基于建筑承包人(施工企业)在与甲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况下,为保护施工承包者自行购买建筑材料而不受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干扰所进行的立法。如果施工方自愿放弃购买建筑材料而从中赚取材料差价的好处,与甲方达成协议按照以上分析的四个步骤进行操作,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合同订立原则,同时,对甲方购买材料部分依照税法履行营业税纳税义务,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建筑承包人(施工企业)在与甲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施工方自愿放弃购买建筑材料而由甲方购买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相悖,可以按照以上四个步骤操作起到规避“甲供材”给施工方造成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另外,还要避免二种错误的做法:一种是甲方转售材料的现象。即甲方自购材料,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材料部分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列入开发成本。然后,甲方再将材料销售给乙方,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给乙方。乙方就工程造价合同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给甲方,并缴纳营业税。这种甲方平价买进平价卖出,给施工方开具的发票,表明上看来没有增加甲方的增值税和施工方有材料发票进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但是不符合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只有销售商品所有权的行为才构成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而甲方把购进的材料发给施工方进行施工并没有把材料的所有权转移给施工方,其所有权还是在甲方,不构成销售的法律实质,再说甲方没有建筑材料的销售资质或销售建筑材料的经营范围。

  第二种错误做法是,甲方以材料销售发票入账就无税务风险。

  例如,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包一个工程,工程价款1000万元,其中甲方供材800万元,乙方劳务200万元。该我公司以800万元增值税发票,200万元建安劳务发票入帐。800万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缴建筑业营业税?由开发商缴还是由乙方缴?有无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公会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同时,《中华人民公会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中华人民公会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担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依据上述规定,该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1000万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内甲供材料800万,无论如何结算,建筑公司应按1000万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并开具建筑业发票。在建筑业征管中,由于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标报价及工程竣工结算价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筑业专用发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额。承包方一般以开具建筑业发票金额,缴纳营业税。甲方30日内又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告甲供材料金额。因此,甲方发包人应承担纳税连带责任,应缴纳甲供材料费部分(800万元)的营业税额由工程发包方承担。因此,若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200万的工程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筑公司在开具发票时,甲供材料价款不能作为发票开具金额。

  (二)装修合同和安装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及控制

  1、税收风险分析

  安装合同的“甲供材”实质是“甲供设备”,所谓的“甲供设备”是指建设方购买设备,然后把设备发给安装企业进行安装的经济行为。安装合同和装修合同中的涉税风险是包工包料的情况下,设备价款和装修材料费用必须要缴纳营业税,特别是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设备和材料款在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还得缴纳营业税,存在重复纳税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6号)第三条(十三)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基于以上规定,装饰工程是由客户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可不计入承揽方的营业额纳税,但如果出现由承揽方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情况,还是要依混合销售的规定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2、控制策略

  针对装修合同和安装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问题,必须采取以下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一是非一般纳税人的安装企业必须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甲供设备”合同;装修企业必须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甲供材”合同;

  二是一般纳税人的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必须成立一家独立的子公司专门从事设备和装修材料的销售、批发和零售业务,该子公司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合同,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与建设方签定安装合同和装修合同。

  三、建筑总承包合同违约金的税收风险及控制

  建筑总承包合同违约金现象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建设方违约而给总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二是总承包方违约而支付给建设方的违约金。这两种违约涉及到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一)违约金的税收风险分析

  1、营业税风险

  建筑总承包合同涉及的两种违约金现象的营业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收取违约金的一方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三条规定:“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16号)文件还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如果建设方违约而给总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总承包方向建设方收取的违约金是一种提供建筑劳务的价外费用,必须缴纳营业税,必须向建设方开具“建筑业”的营业税发票,否则是漏税的风险;如果总承包方违约而支付给建设方的违约金,建设方向总承包方收取的违约金不构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不需要向总承包方开具发票,否则是多缴纳营业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风险

  建筑总承包合同涉及的两种违约金现象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支付违约金的一方怎样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收取违约金是否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上面两种违约金现象的营业税风险分析,可知,支付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是决定支付的违约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关键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xx年第51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基于此规定,那么对未履约合同或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而取得的违约金,属于企业的其他收入所得,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能履行合同按规定支付对方的违约金,是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又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 因此,建筑总承包合同中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他支。

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建筑工地木工承包合同。

  一、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模板人工费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承包包工按平米包干,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以开发

  商面积为准。(不含模板方料、支撑,其它材料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自备工具、材料(电锯、电刨子、小电箱、白线、墨汁、水平尺、安全帽、雨衣,机械维修费用自理)。

  3。承包内容:

  乙方所承担承包工程内的所有木工包工(木制作安装及水暖洞口吊模)和宿舍搭建的木工活,室外附属工程,待工程完成时,负责把钉子起完,木材放整齐。自焊楔余子,负责装卸模板、方料返库。

  4。管理内容:

  ①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②无论任何班组如有工人偷、盗工地材料,罚款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每次罚款贰仟元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③承包队所承包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三、合同工期:自

  至

  年 年

  月 月

  日开工 日竣工

  四、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甲方验收才能进行下步施工,平时工程完工后,模板、方料堆放好,且钉子起掉,不能防碍车子进出和施

  工程序,否则扣除乙方工程款,合同范本《建筑工地木工承包合同》。现浇砼时,由于制模、涨模的问题出现漏掉混泥土 ,由乙方立即组织清理并加以利用,否则甲方请人处理,乙方出费用。

  1。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必须满足规范规定。 2。对工程质量超出允许偏差,甲方对乙方严格处罚。 3。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发现跑模、胀模、爆模要凿混泥土由乙方负责处理,否则甲方派人乙方出费用。

  五、安全标准:安全无事故施工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班长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责任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乙方自负。乙方在工程上发生一切安全质量事故,所发生事故费用全部乙方承担。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各项条例。 六、材料管理: 1。执行材料消耗定额。

  2。限额领料,乙方必须指派专人领料,不得随意锯方料,模板,否则照伍倍材料价格赔偿。

  3。超出限额消耗材料,用料不合理,材料丢失浪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原价伍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龋

  4。模板全部新材料进常 七、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乙方不清理甲方另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加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取,乙方人员上班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的材料运到现场,乙方负责卸车并入库,堆放整齐,文明施工。

  3。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无条件加班,加班费用由乙方负责。押金RMB5000。00元,按收据为准,基础完工返回乙方。

  八、付款方式:

  九、违约责任:

  1。对中途不干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已发生的人工费甲方概不负责。

  2。竣工验收后,如乙方达不到验收标准,扣罚承包费用的20%。 3。对不按工地要求和违反工序施工造成其它工种窝工损失,由造成者(乙方)负责。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间接损失均按实际计算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工者,每延误一天扣罚承包费2%。 5。若由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窝工、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6。必须不必影响其他工种施工时间和总工程进度,否则乙方出其他工种误工费用,在乙方人工费中扣除。

  十、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严禁方料模板等建筑材料随意乱抛,乱扔,必须通过升降机上下运输,保工地上整洁,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和费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予以补充。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终止条件: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甲方付清承包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2。甲方中途辞退乙方或乙方中途不干,本合同随之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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