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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时间:2021-02-26 09:45:45 采购合同

【精选】采购合同汇总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采购合同汇总九篇

采购合同 篇1

  供方(甲方):_________需方(乙方):_________根据国家现行收购棉花政策,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定购的棉花名称:_________;品级: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价款:_________元。

  第二条 交货方式

  1.甲方自行送货;

  2.交货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3.交货地点:_________;

  4.货到即收,随到随收。

  第三条 验收方法按照交货的时间与地点(收购站),取样验收。

  第四条 预付款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不超过预购货总金额的25%)。

  第五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交货之日即结算,以下两种方式由甲方自愿选择:

  (1)当面交付现金;

  (2)通过银行转帐。

  第六条 乙方每收购_________公斤皮棉按平价奖售标准化肥_________市斤给甲方,边收购边兑现。

  第七条 乙方收购籽棉,根据甲方的意愿,按国家政策规定返售棉籽_________市斤(或棉油_________市斤、棉饼_________市斤)。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定购的数量、品种、品级交售,应向乙方偿付两倍的预购定金(按未交售部分)和少交部分的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售,每逾期_________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拒收甲方按合同交售的棉花,应赔偿甲方的运输费用,并向甲方偿付拒收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国家规定标准依质论价,压级压价,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奖售标准化肥和返售棉籽,甲方可以拒绝交售定购棉花,或由乙方按_________办法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甲方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棉花欠收,确实无力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因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原因,确实无力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由法院判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返

采购合同 篇2

  1.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 术语、关键词解释

  术语、关键词

  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 采购物品说明

  3.1 采购物品及说明

  3.2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5 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 交货与交货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 乙方应在交货前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 安装、调试与验收

  6.1 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 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

  (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采购合同 篇3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花木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花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花木品种有香樟树、桂花树、迎春花、千头菊。

  二、花木数量、价格

  香樟树6棵×3000元=18000元;

  桂花树4棵×145元=580元;

  迎春花300棵×4元=1200元;

  千头菊1000棵×2.5元=2500元;

  木花箱(大)4组×500元=20xx元;

  木花箱(小)22只×260元=5720元。

  三、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三万元(30000元 )。

  四、供货质量要求:

  1、 花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4)、花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

  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外购花木清单内注明;

  (2)土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

  (3)、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

  (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4、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花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五、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 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 乙方负责办好检疫证及有关手续,并负责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 乙方负责花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花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4) 乙方必须在15天内完成全部操作,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至所有花木供应种植完毕。

  (5) 乙方保证花木的成活,否则甲方拒绝付款。

  (6)花木的运费、种植费、护养费均由乙方支付。

  2.、甲方义务:

  甲方在确认花木成活后按合同支付货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 方:地址: 身份证号:手 机 号:

  乙 方:地址: 身份证号:手 机 号: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现有土地1600亩,全部种植甜玉米,品种“金非”。甲方负责回收,保证玉米质量,籽粒饱满回收,乙方负责种植期的人工、种子、化肥及扣膜、装车费用,甲方过磅现金支付,甲方交乙方押金三万元。 回收时扣出押金,回收期间由甲方来定,过成熟期装不上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玉米成熟后,甲方必须回收,如果乙方违约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甲方拒绝回收,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回收保护价:市斤/0.8元。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同意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1月20日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交货地点:

  三、验收标准:由当地特种设备检验院按国家标准检测。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免回收。

  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发货清单。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总合同额的30%,货到甲方指定厂区内付总合同额的20%,安装完毕由当地特检院检验合格,取报告书后付总合同额的45%,余5%质保金,壹年质保期满一周内付清;支付方法:承兑汇票或电汇(买方不承担贴现费用)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枣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本合同生效,产品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有乙方承担。合同附件《起重机技术条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甲方负责提供验收所用的配重物。

  十一、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电源。

  十二、 行车跨度按甲方提供数据为准。

  十三、 此合同传真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四、 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附件:

  起重机技术要求

  需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供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采购合同 篇6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准:

  1.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_________设备(以下简称合同设备)用于_________项目。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附件中在列出设备名称的同时也请列出分项价格)。

  2.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3.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2.具体执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10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或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的相关规定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3.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地址:

  4.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采用汽车运输方式。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给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设备验收的相关规定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

  1.乙方现场人员应遵守甲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由乙方负责。

  2.乙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甲方如需邀请乙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乙方应予以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乙方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30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乙方拟投标20xx年沿海防护林工程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若乙方有中标,甲乙双方即签订以下协议。若乙方无中标,本协议自动取消,视为无效。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1、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付给甲方30%的苗木预定金,余额待提苗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乙方所需数量变更应与甲方协商更改。如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定金不予退还。

  2、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天灾苗木损失严重,则甲方在提苗木前10天通知乙方按比例缩减。

  3、乙方提货时间10天前通知甲方,运输手续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4、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咨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600个小夜灯,生产厂家为,

  型号,规格。

  单价为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фmm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接货单位:。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工地后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为准。

  十、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签订于

采购合同 篇9

  企业常常出现因经济合同签订、履行而遭受损失的现象,把经济合同,特别是支出性经济合同纳入审计工作的重点,可以把住资金收支的关口,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值型内部审计是国际内部审计发展的新思维和新方向,国内学者对增值型内部审计应用研究方面探讨较少,本文以物资采购合同为例,从提升合同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出发,以增值型内部审计理念为指导,探讨了新形势下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重点与方法。

  一、增值型内部审计的提出

  增值型内部审计并非一种新的审计形式,而是一种新的内部审计理念[1]。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理论基础源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概念的新诠释。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1999年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最新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其中价值增值(value-added)是1999年修订内部审计定义时首次提出的,与IIA1990年发布的《内部审计师职责说明书》相比,内部审计的目的由“监督和评价”改变为“增值和改善”,其中增值是核心[2]。这标明内部审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组织“增加价值”成为引导内部审计活动的方向性旗帜。

  企业的目标是价值最大化,企业的一切资源和活动都应该围绕这一目标,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管理过程中的一部分,有参与价值创造的需求和条件。价值是从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内部审计虽然不参加生产和销售活动,但它可以通过保护企业资产、减少组织风险、降低自身审计成本、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增加组织获利机会等活动来为企业增加价值。

  增值型内部审计与传统内部审计在价值增值方面不同的是:第一,传统的内部审计不注重为组织增加价值,它开展的许多活动相对于增值型内部审计来讲是不增值,或者虽然增值,但由于所耗费的`资源和成本大于增值所带来的价值,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是不增值的;而增值型内部审计全面转变审计观念,不增值的审计业务尽量少做,能增值的传统审计业务尽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耗费和成本,重点在大力拓展高增值的审计业务。第二,传统的内部审计部门是一个资源消耗者,是一个费用中心,它不直接给组织增加价值[3];而增值型内部审计致力于价值增值,它在消耗资源的同时,通过给组织提供有意义的审计结果或有价值的建议,直接给组织增加价值;第三,传统的内部审计为组织间接增加价值的事实往往受到忽视,由于它的定位只是一个费用中心,不计量收入,人们的计量记录只有内部审计花出去的钱;而增值型内部审计有所不同,它的定位是一个利润中心,成本的耗费有记录,为组织增加的价值也有衡量和记录。

  二、企业物资采购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现状

  经济合同是法人、经济组织等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而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协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合同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而物资采购合同是以材料、设备等为标的支出性经济合同,无论是数量上还是金额上都占经济合同中的绝大部分比例,其签订是否合理合法,履行是否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企业成本与资金的波动,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物资采购合同在签订、履行、结算等方面容易存在着一定的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虚假经济合同,套取资金。物资采购合同主要是由企业的计划部门和物资、生产、维修、科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签订的,如果缺乏监管,有些企业内部的合同经办人员可能会为了谋求私利与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相互串通,签订虚假的经济合同,套取企业资金,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价格虚高,合同条款表述不清。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缺乏必要的市场调研,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够,未按市场行情及时调整价格,应该采取招标方式而未进行招标,对价款组成部分的包装费、运输费缺乏明确约定等等。此外,合同条款内容未按规范进行表述,容易使合同双方在供货时间、标的物规格及费用的负担上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合同条款执行不严,违约责任未能有效追究。有些企业物资采购合同条款中违约责任的规定形同虚设,不能严格予以执行,有些企业由于计划、仓储与验收、生产部门脱节,导致合同履行不力,甚至出现对方单位没能完全履约或者在货未到全的情况下全额付款的现象,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损失。

  4.将自身具有加工能力的业务外包,导致资金外流。有些合同标的物的技术含量不高,在企业内部完全有能力完成,没有必要进行外包,但由于在合同审批管理环节上并不严密,出现企业现金流逆转现象。

  我国大多数企业开展合同审计的时间不长,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要作好物资合同审计工作,迫切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合同审计的需求与供给关系。事实上,企业内审机构对合同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合同审计的力量薄弱,很多企业偏重于财务审计和基建审计,没有单独开展合同项目审计。因此,需要处理好有限的审计人员与大量、繁杂的合同审计工作量之间的关系。

  二是事前审计与事后监督的关系。内部审计机构大多只是在物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进行事后监督,只起到一般性的检查作用,没有起到预防和控制的作用[4],对经济合同实施事后审计,不仅发现问题难,而且处理问题难,挽回损失更难。因此,需要处理好事前发现控制与事后监督处理之间的关系。

  三是审计效率与效果的关系。经济合同,特别是物资采购合同的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事项,财务收支、财经法规和经济效益三方面的内容兼而有之,科学的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尚在不断探索之中。因此,需要处理好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减少内耗之间的关系。

  三、对企业物资采购合同实施增值型审计的重点和方法

  针对物资采购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审计时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借助增值型内部审计理念,对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重点和方法可就以下4个层面予以探讨。

  (一)合同审计重心前移

  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实现“改善和增值”,与提出并实施审计建议进而影响公司整体价值相比,为企业减少资金的流失,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升产品价格竞争力,是一种更直接的增值途径。就物资采购合同而言,物资采购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法律生效,任何人难以更改。审计人员对合同的审计,必须在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前进行。由事后审计向事前审计转变,能够体现内部审计的增值服务职能,是企业对内部审计的客观需要,也是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因此,重新设计审计程序,将合同审计重点从后端评价移向事前把关,具有及时性、主动性、预防性的特点,有利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更改,无疑是获取审计效果的最有力、最可行的途径。在物资采购合同审计中,应采取事前、事中审计与事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策略。

  签约审计——事前审计。其一,针对物资采购合同中盲目采购、虚假采购和扩大消耗、虚增成本等问题,为防止不合理的采购造成库存积压和损失浪费现象,按照先平库、后采购的原则,审查采购计划的真实性、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二,贯彻订货选厂、产品选型、质量选优、价格选廉、运距选近、供货选快、服务选佳的宗旨,作好合同条款和价格的审计。

  结算审计——事中审计。结算审计是物资采购合同价款或酬金支付之前的最后一关,针对经常容易出现的高于合同约定结算、不按合同条款履行、结算手续不完善、结算多付款等问题,应该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作到物资验收单、运货单、发货票与合同书约定“四相符”;入库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与合同约定“五相符”。

  消耗审计——事后审计。作为一种跟踪审计手段,主要目的是监督真实消耗,通过核实计划量与实际用量之间的差距,防止实物短缺、物资散失及变卖行为,实施专项审计并提出相关的管理建议。

  总之,内部审计全面介入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将审计重点前移,有利于将经济合同中隐蔽的权力公开化,集中的权力分散化;有利于成本费用的控制,最大限度地堵塞经济合同漏洞,有利于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二)实施信息化审计技术

  物资采购合同审计涉及物流全过程,点多、面广、渠道繁多,这些都在客观上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的普及,要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完成大量繁重的审计工作,必须采用信息手段为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创造优越的条件,建立起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审计工作平台。针对合同审计的特点,一方面,应进一步统一合同示范文本,实现实质性合同条款局域网络数据传输,建立合同审计部门与合同签订单位关于合同条款的网络接口,确保合同条款及时、准确的网络信息传递;另一方面,建立合同签审网络操作运行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合同签审制度,构建“不经审计,不得签订合约;不经审计,不得结算付款”的内部控制体系。

  通过构建闭环回路,使签约审计和结算审计工作实现网上浏览,网上查阅,变人工核对为网上查看,变手工签字为网上点击,增加业务的公开和透明度,将审计人员从繁忙的工作中解脱出来,确保合同审计时效和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再进一步,合同审计职能还可以镶嵌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之中,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中可建立计划管理、经营业务管理、库存管理、价格管理、供应商管理、配送管理、物资编码管理以及系统管理等模块。包括物资编码、物资需求信息、物资商情信息、合同文本、物资价格、库存物资信息等数据库。主要实现计划的网上传递与审核、采购方式的网上确定、订单的自动形成、价格的自动比对、合同及结算审批的网上控制、供应商信息的自动控制、网上招投标业务、各种信息的查询统计及报表的生成等工作。

  (三)重点关注合同价款审计

  增值型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对象时,往往关注高风险领域,不在低风险领域浪费时间,其出发点是,随着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和新的审计技术的采用,原先一些潜在的经营风险已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散了。一个动态的企业应该有一个动态的风险态度,审计人员应该对非程序性、非常规性的事项更感兴趣,并通过实施审计来增加价值。正如ITT Hartford保险集团总审计师Howrd Masbacher所说,其审计部“正努力对商业事务更加敏感”,“除非有商业风险,否则我们不会审计。我们的审计部要通过具体的、真切的披露为本公司创造价值[4]”

  物资采购合同是一种支出性经济合同,从风险分析上看,在审计过程中,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时间、地点以及履约方式等,基本上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程序化的文本性审查,在采用合同文本网上传输和网上签审等信息化手段审计技术后,审计功能将作为物流过程的一个必经环节,虚假合同、履约不力等问题能够被内部控制系统发现并很好解决。同时,由于物资采购合同的履行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合同的价格受供求关系以及市场行情的影响,变动比较频繁,是敏感因素,因此,也是审计中的高风险因素。

  为确保物资采购合同价格审定的科学、合理与公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价格审查方法。

  1.价格咨询法。对于价格变动频繁且市场用量较大的通用材料,以及价格相对公开的产品,利用上网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掌握当期价格的升降幅度以及变动因素,从而提供合理的市场参考价格。

  2.中标价格法。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对大宗物资、大宗材料,采取货比三家的招标采购方式,落实中标价格和中标品种。

  3.最高限价法。对政府定价的产品,价格相对稳定且价值较低的物资,根据历史资料,直接实行最高限价。

  4.价格库应用法。在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凡是已经签约过的价格全部存放在价格数据库中,随时调阅、随时修正,实行自动比价。

  5.成本测算法,对新产品和特殊加工制作产品,实施成本测算,依据产品科技含量和技术标准,测算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科学确定产品价格。

  (四)发挥部门间协同效应

  物资采购合同审计涉及的敏感问题较多,为减少内耗,适应开展具有建设性的增值型审计工作的需要,合同审计部门必须抛弃以往以查处问题为宗旨的审计理念和居高临下的审计方式,实行参与性的审计策略,既不可放任自流,也不能越俎代庖,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合理运用,以取得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理解,与被审计人员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一起探讨改进问题的可行性和应采取的措施,及时将审计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并带动企业内部管理的同步发展。

  首先,要正确处理审计部门审计与合同主管部门审查的关系。审计部门与合同主管部门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共同的目标是把企业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在具体工作上,应各有侧重。合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负责合同条款内容的审查;审计部门作为经济监督部门重点应放在合同价款、标的金额的审计上,对有问题的合同条文有修改建议权,对合同价格不合理的有权建议变更,同时对合同主管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其次,要正确处理审计部门与经办单位(物资供应、建筑施工等)的关系。合同经办单位是经济合同的当事人,最了解物资产品的性能、用途及消耗使用各环节。在审计过程中,应让经办单位人员参与到内部审计中来,充分听取并尊重经办部门、经办人员的意见,避免主观武断和滥用职权。审计部门的审计目标与经办单位的组织目标也是一致的,通过审计,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解决问题,为经办单位降本增效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 黎英. 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新态势. 财经论丛[J]. 20xx,(4):59-65

  [2] Anthony Walz. Adding Value-creating Value Has Become a Matter of Survival. Internal Auditor[J].1997,(2)

  [3] 詹姆斯.罗瑟, 四个革新型审计部门的增值方法[M].倪卫红, 贾文勤, 译. 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 20xx.

  [4] 黄贤东. 企业物资采购合同的审计审签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财会通讯(综合版)[J]. 20xx,(3):61

  [5] 余玉苗, 詹俊. 论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发展. 审计研究[J]. 20xx,(5):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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