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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时间:2020-09-06 12:34:54 采购合同

实用的采购合同八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采购合同八篇

采购合同 篇1

  编号:

  签约地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针对异步电机的采购,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规格和转速

  1.产品规格、转速

  型号转速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

  .....

  合 计

  总计金额(单位:人民币)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合同期限

  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甲方送货;

  (2)甲方代运(甲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乙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

  4.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半年以内。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合同订立后,乙方预付5%的预付款,余款在甲方发货前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验收方法:

  货到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安排人员验收。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乙方怠于通知或者货物收到之日起超过1个月内未通知甲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乙方可拒绝提货。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2% 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乙方自提产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货单位(盖章): 购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20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20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乙方供货材料名称、数量及单价:

  说明:1、以上玻璃为常规版面(L<3660mm),粗磨边,裁切率≥85%,中空大小片按大片面积计算,异形按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单片面积不足0.3㎡按0.3㎡计算;裁切率<85%价格另议。

  2、以上报价不包括针对此工程玻璃的各项检测费用,但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检测不符合要求时,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此价格为含税含运输费及其他所有杂费的单价,不得另行加价。

  第二条 供货技术标准及要求:

  乙方供应的材料应符合浮法玻璃GB11614-20xx;钢化玻璃B15763.2-20xx;中空玻璃GB/T11944-20xx;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20xx;夹层玻璃GB9962-1999的相关标准要求。

  第三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第四条 付款约定:

  1、首批订单下达后,甲方预付定金 万元给乙方(该定金作为最后一批材料款抵消货款)。

  2、乙方发货至20万元时,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的30%,依此类推;最后一批不足20万元也支付30%的货款给乙方,供货结束且完善结算手续后,四个月内付清。

  3、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同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电汇方式汇至乙方的合同签订账号。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每一批材料需求,甲方应提前 天报给乙方计划清单。清单上必须确定品种、颜色和数量,并加盖甲方单位章或甲方单位经办人签名。

  2、乙方应在交货时向甲方提供该批材料的 <<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材料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3、验收包括数量,型号规格及要求乙方递交的资料等。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

  4、乙方收到定金后开始安排生产,并应在甲方正常付款情况下 天内将相应货物送至甲方交货地点。甲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在收到货物30日内提出。

  第五条 交货地点与交货方式:

  交货时间: 根据甲方施工具体要求时间执行 交货地点: 溧水区白马镇 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现场验货 甲方收货签字人:

  第六条 结算方式:

  单价合同,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在甲方正常付款情况下,乙方逾期发货,甲方按照800元/天收取乙方滞纳金,甲方可在材料结算款中扣除。乙方无故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合同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2、遇不可抗力事件延期交货的,可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相关事宜。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其进行补充或变更,补充或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 ,_电话: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 ,_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年_ 月_ 日****政府采购中心第_____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成交价格(元)

  合计(大写)¥

  免费配送物品: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_____ 。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_ 。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__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_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采购合同 篇5

  供方: 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需方: 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采购纸箱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如下(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纸箱

  规格型号: 58.5cm*45.5cm *46cm;B版三层瓦楞纸箱

  单位: 个

  数量 :360000(分八个批次生产)

  单价:4.8元

  合计货物总金额:1728000元

  二、交接货物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订货通知后,必须在60天内将乙方订货送达指定交 货地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由乙方需求送货时间交货。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乔官镇,由甲方送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负责货物到达后卸货事宜。

  四、质量标准按双方约定验收。

  五、结算方式:

  1、乙方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备货。

  2、甲方以转账形式预付货款10000元(壹万元)作为保证金,货物运到乙方卸货地点后,三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纠纷处理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应尽力协调解决,协调未果在合同签订地进 行诉讼或仲裁。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需方单位名称: 供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需方代表签名: 法定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6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就配电柜采购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供货合同:供货品种、规格、品种、单位、单价、金额等见附表,该价格为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具体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数量及规格型号按实际供货量及单价结算。

  二、交货地点、验收标准及损耗

  1、交货地点: 项目施工现场。

  2、验收质量标准:按国标执行。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3、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工地交货,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供方数量规格,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首批供货周期不超过15天,当收到第一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二批货到达现场,当收到第二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三批货到达现场,付款金额详见合同第三条,总供货周期不超过25天。

  5、随车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有 市相关备案证明、 市供电部门准入证明或国家质量管理中心发放的CCC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据实结算,乙方应及时开具正规发票,凭发票转账支付,可使用银行承兑结算。

  2、供货价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第一次支付:待A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二

  次支付:待B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三次支付:待C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四次支付:待甲方将全部配电箱柜安装完毕,调试结束后,7日内支付供货总价款的80%;第五次支付:待本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建设单位资金到位后,支付至供货总价款的95%。余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期一年)。质保金无利息。

  四、其它约定:

  1、乙方供货到现场后,在甲方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各配电箱安装正确,并达到使用功能。

  2、待安装完毕,对配电箱(柜)进行功能性测试中,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因乙方技术人员未到现场,所造成设备功能性损害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更换,由此造成其他设备的损失费用乙方承担。

  3、在消防试联动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与水电安装及其他相关安装工程队伍进行配合,因乙方技术人员未按时到场,在系统联动中因配电箱(柜)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功能性故障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在消防验收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确保各箱(柜)功能性满足验收要求。

  5、对于配电箱柜所配的电子元件,如 市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需做功能性检测时,检测费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由乙方承担,超出1000元的,双方另行协商。

  6、因配电箱(柜)设计的缺陷,达不到消防验收功能性要求的,若需对配电箱(柜)进行技术性改造的,乙方给予改造或增减电子元件的,

  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7、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因素(洪水、强风、强电等)造成配电箱(柜)设备损坏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需及时给予更换,造成的损失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8、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设计技术性变更,乙方需及时调整,对于箱体内电子元配件的增减,费用另行协商。

  9、如甲方对供货质量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派人到现场,协商解决。如系明显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调货重新配送,由此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乙双方就供货质量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共同取样,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垫付。检测结果确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质量无问题的,甲方承担检测费用。

  10、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供货,如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延误的,互不承担责任。

  11、甲方指定工地固定收货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以此人签收的收到条作为结算依据,除甲方指定人签字外,甲方对其他人签字有权不予认可。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12、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无论发生任何变更事宜,均以此条款为准。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兹需方向供方订购以下产品,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按双方封样为准,且符合国家纺织部颁发的一等品标准。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装要求:门幅、克重、成分严格按照乙方要求的足米匹装。

  五、如乙方对产品有质量疑问,到货后30天内不开剪的情况下通知甲方,甲方应对所供货物负责。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在7日内解决,如坯布质量不能达到乙方要求,所有损失甲方须全额赔偿。

  六、甲方须按期交货,如有延期,则从交货期到期日次日起开始计算延期天数,按每日总货款的1﹪乘总延期天数计算补偿乙方。如超期致使乙方不再需要该批货物,则乙方有权退回全部订货,同时甲方应全额负担由此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七、甲乙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订立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供方)签名盖章乙方(需方)签名盖章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过协商确定乙方为 协议供货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 万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间家电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家电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家电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货款的支付货款的支付采用预付80%,即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20%货款。

  第十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3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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