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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八年级作文

时间:2021-12-15 09:18:51 初二作文

我的八年级作文集锦六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八年级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的八年级作文集锦六篇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1

  清晨,我看着路上成群结伴的伙伴,让我不禁一件想起了我学校的伙伴。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在干吗,但我们心中都在思念着他们。自从我们小学毕业来我们各奔东西,都踏上了艰辛求学的道路,寻找着自己的方向,为了未来拼搏着,奋斗着。

  小学——充满我的欢声笑语,他带给我无穷的欢乐。曾经,我有一位朋友,学习挺好,但也喜欢动歪才,每当我东西坏了,他都会帮我修好。但是他也经常弄坏我的东西,我就是不想骂他,我想这就是友谊的最高境界吧!

  青春的我们很爱张扬,爱在风中大笑,因为我们有活力,有朝气。太过张扬的我使我们错过了珍贵的东西。好朋友相继离开,丢下一句话便转身离去,我心中想着:你便不再是我的朋友。谁都不肯低头,恐折了自己的傲骨。我不干,拼我的一切去学习,只为超过他,满足我邪恶的虚荣心。我真没辜负自己,我握着我的成绩单。唯独没有胜过他的得意,原来时间真能改变一切,当时只是青春的狂傲罢了。

  还记得考试那天,在笔记本扉页上写下的:“是否迷茫,依然迷茫;是否憧憬,依然憧憬;是否期待,依然期待”。初中的生活,我认为它是美好的。但现实告诉我,那都成为回忆了。

  现在呢?分班了,人散了。我也已经融入了这个班集体,我经常对初中同学说,我真想念我的小学同学。我时常在想,小学真的对我这样重要吗?

  20xx年X月X日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2

  在紫色风铃的叮铃脆响中,一个双手托腮的女孩幻想出了四季的我。

  潺潺的溪流声开启了整个画面。蓝蓝的天空,绿绿的草坪,红红的花朵构成一幅生机盎然的春意图。一个身着粉红色外套、格子百褶长裙的女孩坐在溪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凝神望着清澈见底的溪中水嬉闹的小鱼儿,谛听着从上泻下的悦耳的水流声,就那么一动不动地坐着,静静地感受着春天的气息,享受着大自然赐予的好心情。好个热爱自然、安静的我!

  夏天是个热闹的季节。我喜欢看街上那流动的色彩:热情的红色,幽远的蓝色,清新的绿色……我喜欢在晚霞满天的黄昏,折一只只小纸船,将她们放飞在小河里,让她们顺着河水飘呀飘。我喜欢着一袭绿色长裙,站在湖边的垂柳下抚弄一杆长笛。微风拂过,绿色的长裙和黑色的头发随之而飘舞,悠扬的笛声在空气中融化。好个追求浪漫、潇洒的我!

  金黄的颜色和累累的果实构成了秋季特有的风景。我登上摩天的高楼,俯视着这个充满生机、充满收获的世界,胸襟为之开阔。不由得想起两句诗:“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顿时一股豪情涌上心头,对着天空不禁大吼一声:我的未来不是梦!好个壮志凌云、豪迈的我!

  冬天到了,好一个冰清玉洁、粉妆玉砌的世界!我穿上白色的套装,围上火红的围巾,和一帮朋友冲进了雪地,堆雪人,打雪仗。虽然浑身是雪,却一点也不感觉冷,年轻人嘛!我那银铃般的笑声迸溅到树枝上,震下团团白雪。好个朝气蓬勃,活泼的我!

  哦,四季的我,如梦,如画,如诗!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3

  20xx年到了,这里就是斯德哥尔摩。在富丽堂皇的“圣殿”上正举行着“若贝尔医学奖”颁奖仪式。许多人都向一位中国男医生欢呼,这位中国男医生就是不久前获得博士学位,用中西药结合战胜猪流感病毒的中国男医生***

  他的容貌并不俊俏,脸上布满陨石坑般的小黑点。只有那浅黄的肌肤和深邃的双眼,才凸显出“东方才男”的特有聪慧。他手上没有珍珠钻石,只有中国的彩缎。站在领奖台上的他忘不了曾经的回忆

  年的一天,年仅十三岁的他正在电视上看“焦点访谈”的节目。节目上出现一张张无奈的脸,那是感染猪流感病毒的病人,由于没有疫苗和药,它们只能在医院里度过自己的一生。节目结束前还放着一幅画面:一位猪流感患者仰望着窗外的蓝天,目光仿佛在诉说痛苦.无奈.惆怅和苦闷。从此,他立誓要挽救这些病人的生命,为战胜猪流感病毒而奋斗。

  后来的一年里,他以优异的成绩在**高中毕业,他选择了医学。大学生.

  硕士.博士在短短的一年内,他耗尽心机。学位越来越高,他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在选择博士后论文题目的时候,他选择了“战胜猪流感”这一创新式题目。他“披挂”上阵了,实验室中常有他和助手废寝忘食的身影。在一次偶然的实验中,他发现中药中的当归和西药中的阿莫西林结合后产生了一种新的物质,具有强烈的杀菌能力。他赶紧将其制成了几瓶液体,送到猪流感隔离带。当实验病人恳求他试试时,他打了第一针并颤抖地离开了,他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第二天,当医院传来病人全身剧痛的消息的时候,他几乎吓疯了。直到第三天,当医院再次为病人检查身体时惊奇地发现病毒已经消除的消息传出时,他笑了。他终于成功了。

  他就是我!他就是未来的我!也许我的幻想过于美好,但我会想幻想中的那样去拼搏.去奋斗。我坚信我会成功,因为我的未来不是梦。

  美好的愿望总来自心底的呼唤,也正是因为这令人向往的美梦,才会有孜孜不倦的追求。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4

  在人间,我能看见许多的颜色,那绚丽的色彩,犹如那绽开的花朵,五彩缤纷。

  仰望天空,落日后,那片玫瑰色的夕阳挂在天边,散发着让人寂寞的红染着天的尽头,就在那远方连着地的那部分似乎一片红色,情不自禁————闭上眼感受那温暖我心的殷红,它如花一样开在我的脑海中,淡淡的花香飘过,它的美,我感觉到了————红,她让你感受温暖,幽香。

  不一会,夜幕笼罩,夜风吹过,扬起一片尘土,一片黑暗中,摇曳的树叶,不由得让人感到寒风刺骨,毛骨悚然。在天空还时不时传来蝙蝠的叫声,整个画面中,那个主角,它是魔鬼,我吓得出了一身冷汗,黑暗中,人是多么渺小,渴望的光明似乎仅仅咫尺之遥,可是,望洋兴叹————黑,他也许就在那,冷冷地看着你,似乎随时要张开血盆大口吞噬你。

  这世上,最空无一切的就是白色,它是大自然最纯的颜色,它很简洁,总给人一种单调,可又显现出它纯纯的一面。在西方,白色是结婚礼服的主要色彩,它表示爱情的纯洁与坚贞,也可以说那是上帝最喜欢的颜色。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5

  老师是辛勤的园丁,浇灌着我们这些不懂事的秧苗;老师是一束温暖的阳光,让我们学会感动;老师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能够照亮我前进,努力的方向。

  我们班的张老师已经接近四十岁了,身材很好。她的头发十分迷人,清瘦的.脸上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鼻子十分小巧,薄薄的嘴唇犹如两片带露的花瓣,闪闪发光。张老师教我们已经有两年了,是一位平易近人的老师,在那次一年一度的运动会上,她带领我们这个体育很不好的班赢得了全年级“体育总冠军”的称号。

  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就要召开了,因为我们班一直以来体育成绩都不是很好,张老师决定在服装特色上取胜,不辞辛苦地为我们收集材料,并让我们如果发现了好的方法及时汇报给老师,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天以后,在我们全班同学的努力下,用报纸制作的“纸衣马甲”诞生了。下午的班会课上,张老师便开始交给我们做“纸衣马甲”的方法,并让我们拿出记事本记录。

  因为这次的运动会提倡绿色,环保,粘纸衣马甲的胶水就用面粉熬制的浆糊代替了。想法真是别出心裁啊!

  运动会开始了,我们全班穿着纸衣马甲上阵,这时有几位同学的衣服坏了,其他做了两件衣服的同学马上捐出自己富余的一件,帮助衣服坏了的同学,团结互助的精神一直是五八班的骄傲。

  运动会开始了,我们全班精神抖擞地上场,特色的服装马上就让评委们眼前一亮,获得了热烈的掌声。在后面的比赛过程中,我们也坚持张老师教给我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口号在拼搏着,所有的同学都尽心尽力,最终获得了全年级“体育总冠军”的称号。

  我喜欢我的班主任,她让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一定能成功!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6

  俗话说:“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可我却喜欢兵败乌江自刎的西楚霸王项羽,因为他是英雄。也许有人会这样反驳我:汉王刘邦才是英雄,因为楚霸王项羽输给了他。但我认为项羽虽然失败了,依然不失那气吞山河的英雄气魄。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年少时就表现了远大的志向。少年时的项羽与叔父项梁看见秦始皇巡游江南时就说:“吾可取而代之”的惊世言语,可见他的志向远大。他身材魁梧,高大勇猛,吴中郡的青年都很怕他,十八岁时就能够举起千斤重的铜鼎。而且他还是个爽快、仗义的人,致使许多年轻弟子对他心服口服,甘愿归顺于他。为报国恨家仇,青年时就跟随叔父项梁起兵反抗暴秦。为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亲率大军东征西讨,亲自指挥并参与大小战役七十余次。破釜沉舟、巨鹿之战让各路诸侯汗颜。而刘邦只是一个市井小人,小混混而已。即使后来先是当了汉王,最后做了皇帝,也只不过是凭借自己的狡狐之术和借助一班得力干将才夺得天下罢了。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心眼好,心肠直,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这也是英雄本色。鸿门宴上,因为他心肠好就放走了刘邦,而且他很有大将风度:“一言既出,四马难追。”说放刘邦就放刘邦!范增几次说杀刘邦他都没下令,这是多么豪爽的男子汉气概!而刘邦呢?贪财好色,一肚子的坏水。还在乡里时,去酒店喝酒从来不付账,一遇到急事就没了主心骨,几次被霸王打得落花流水。如果不是依靠着张良的妙计,他也许早就去见上帝了。鸿门宴上,他简直服贴得像一条摇尾乞怜的狗,一进门就趴在地上,嘴里全是小人才说的阿谀奉承的话,席间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更是让他吓得面如土色,气都不敢喘。倘若是项羽,会是这样吗?

  我喜欢项羽,是他英雄末路时从不丢下跟随自己的人,有情有义。垓下战败,四面楚歌之时,他放弃了乘船渡江逃跑的机会,把生存的机会留给江东子弟兵。想的是不让战火再蔓延到家乡,给家乡父老带来生灵的涂炭。他还每时每刻保护着虞姬,不肯放下这个在别人看来是包袱的女人。而刘邦这个贪生怕死的小人在一次战败逃亡的途中,坐在车上嫌车跑得不够快,嫌坐车的人太多了,甚至能狠心把自己的亲身骨肉——年幼的儿子和女儿踢下车去。随从把孩子抱了回来,他又要再踢,这怎么能算是英雄呢?

  我喜欢项羽,是他直到临死,也不向敌人低头,更不向江东父老诉说不幸,他心里只有愧疚,只有“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己被无数汉兵包围之时,项羽还要为自己所剩的28个士兵的生死而奋站到底。力竭之时,不愿让敌人的刀玷污了自己而引颈自刎,倘若是刘邦,恐怕早已跪地求饶了吧!

  还是那句“何以成败论英雄!”说得好!西楚霸王项羽虽然死了,但他死得悲壮、死得轰轰烈烈!虽然他曾坑20万秦兵、斌义帝、掘秦陵、火烧阿房宫,但他推翻暴秦的历史功绩是不容抹杀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喜欢项羽,他是人中的英雄,是鬼中的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