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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作文

时间:2021-06-01 14:54:05 读书笔记

【实用】读书笔记作文合集5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读书笔记作文合集5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在伟大的作家C.S刘易斯的所有作品中,最好的当然是纳尼亚传奇了。

  书中架构了一个神奇的王国——纳尼亚。在这个神奇而美丽的国家,所有的动物都是会说话的,还有一些你意想不到的生物:半人马、矮人、巨人……这些故事串联起来,讲了这个王国的千年历史。里面有一位伟大而又令人尊敬的狮王阿斯兰。

  这本书里,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生动、有趣:马儿与少年、银椅子、最后的决战……在所有故事中,最有趣的还是《“黎明”号的远航》。文中讲述了埃德蒙、露西和尤斯塔斯穿越到纳尼亚,与卡斯宾王一起去东方探险,他们看到了前所未有的东西,也发现了新的岛屿。在“黎明”号上,尤斯塔斯先是讨厌老鼠雷匹奇普,但后来进一起玩耍,露西先是连连晕船,但后来就慢慢适应了。在所有的航海历险上,最惊险的一次是一条海蟒想象折树枝一样把船给毁掉,船员们都卖力地推着那条海蟒,当时几乎一点声音都没有。一看到这段,我就感觉自己身临其境,也看到了那个惊险的场面。

  我是那么喜欢这本书,喜欢书中那个神奇的纳尼亚国,真希望有哪一天能够进去,快快乐乐的生活。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平面设计配色全攻略》全书的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平面设计配色的基础知识;第二部分是平面设计配色应用。《平面设计配色全攻略》第二部分从广告招贴、书籍杂志、品牌形象、产品包装四方面进行讲解。而且每一方面书本都给出6个范例进行详细描述。这次我就从第二部分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1、配色前必须就配色方案进行受众的好感度调查。很多人认为配色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或通过设计者对色彩的感觉来决定的,其实不是这样的。一般来讲,没有根据的东西是不能采用的,即使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但不是推广对象具备的特点,受众同样没有好感度,那就是设计失败了。

  例如,广告招贴的范例1,该招贴为一款女性日用品的广告。它以“海洋微风”为宣传主题,因此广告整体感觉应迎合轻柔的特点,采用统一的淡柔的粉色调。所以根据对受众好感度的调查我们可以主打低色量,选取对立样式,并尽可能采用浅色背景。如果我们单凭色彩的识别性进行配色,固然是高色量比低色量视觉冲击力强、散开样式比对立样式令人自由轻松愉快、深色背景比浅色背景更能增强产品的识别性。但当三者组合在一起我们看上去的效果感觉就很差,设计失败!

  所以在配色前首先进行受众的好感调查是必须的。

  2、为书籍杂志的设计包装前必须阅读该书。每本书籍杂志的内容都不尽相同,每本都有属于自己的灵魂,所以为书籍和杂志进行包装设计一定要通阅该书。

  例如:科幻小说《幻想》。该书的包装设计由CG完成,是一本视觉识别及受众的好感度都达到5星的作品。虽然本人没有阅读过那本书,但从书名和封面来看,该书定位为幻想、深邃、魅惑的感觉,精良的人物图像非常吸引眼球,色调也充满魔幻感。使人一看到该封面就想对该书的内容一探究竟。该书的设计是成功的。

  3、配色时要注意色彩与包装物的照应关系。最好使人一看外包装就能够基本上感知或者联想到内在的包装为何物。

  从行业上进,食品类正常的用色其主色调鹅黄、粉红来表述这样给人以温暖和亲近之感。如产品包装的范例《奶昔》。当然,其中茶,用绿色不少,饮料,用绿色和兰色的不少,酒类、糕点类用大红色的。,日用化妆品类正常用色其主色调多以玫瑰色、粉白色、淡绿色、浅兰色、深咖啡色为多,以突出温馨典雅之情致。如产品包装的范例《Bliss女性日用品》。服装鞋帽类多以深绿色、深兰色、咖啡色或灰色为多,以突出沉稳重典雅之美感等。

  由于人的视觉器官在观察物体时,最初的20秒内,色彩感觉占80%,而其造型只占20%;两分钟后,色彩占60%,造型占40%;五分钟后,各占一半。随后,色彩的印象在人的视觉记忆

  中继续保持。好的商品包装的主色调会格外引人注目,诱导消费者通过色彩和谐的商品包装,联想到商品的精美动人之外,从而产生购买欲。

  因此,我们在商品包装设计时,应该注意到色彩的重要作用。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绝望是痛苦的深渊

  那个车夫一脸疲惫的呆在橱窗前.他穷苦潦倒、面色枯黄.他自甘堕落、颓废厌世.却依然掩盖不了他的光芒,连赶着回家的妈妈也不禁停下脚步,拉着我过去,一脸无奈的说了一句:“祥子,真是个苦命的孩子……”

  靠在大树下,遮着荫,抚着风.我慢慢了解了妈妈口中苦命的祥子:三次丢车,便完全熄灭了他对生活的幻想,对未来的美好向往.他是不是应该再坚强一些呢?面对虎妞痛苦的离世、目睹小福子屈辱的`过去,他便自甘堕落,游戏生活.他是不是应该再乐观一些呢?面对孙侦探长的欺诈、刘四爷的怨恨,他便学会仇恨,学会报复.他是不是应该再单纯一些呢?

  面对靡丽的红灯酒绿,他没有迷失自我,反而更加努力勤奋,只为能够拥有一辆真正属于自己的车,然而这个简单的愿望并没有被幸运女神眷顾太久,便被自己的一时贪财毁了多年的心血.不过他毫不气馁,重头再来,对!这才是祥子的风格.或者说,应该是曾经的祥子.不过再坚强的人都会被接二连三的灾难所击溃.正如他,他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他不再像以前一样以拉车为自豪,他厌恶拉车,厌恶劳作.生活捉弄了他,他便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利用他人的信任,出卖他人只为求利.他,一个曾经坚忍,善良,自食其力的农村大男孩终于抵不过生存的欲望,彻彻底底成为城市的垃圾,得过且过.

  他为何不能在苦难中强作欢颜,挺过难关.为何不能在心中保留一份希望,仅仅只是一份希望也好.他为何一定要将自己逼向绝路.车没了,可以再买.心爱的人儿没了,可以再寻.心中的希望灭了,便不可以再生.他吝啬于一点生的希望,就拿了他一生的幸福作为赔偿.他失去了以往的质朴,换的只是一身的铜臭味.他的对与错,实在不是我以阅读者这个身份能够判断的.这样的交易划不划算,恐怕只有本人才能明了.

  “没有裂缝的生活,阳光如何照进.”如果忍受不了一点的瑕疵,你便会伴随一生的黑暗,人,只有在真正的绝望一次后才能重生一次.如果你没有重新化茧成蝶的勇气,那就请保持一份‘生活很美好’的希望对天空微笑,也许它不会立即给你一个安慰的拥抱,但,这份希望足够你积极向上的生活,不会使你自甘堕落,不会使你流连于纸醉金迷的享乐中.假如你连一点的生的希望都吝啬于拥有,或许,自甘堕落对你的人生都有着极不准确的描述.

  来吧,聪明的人们,让我们心中保留一份最最纯洁简单的希望,有了希望便不会绝望.让我们为还在挣扎的人们默默的许诺一份希望.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相对于很多人看过《骆驼祥子》不同,我接触老舍的第一部作品却是《茶馆》,这薄薄的几页纸竟是让我迷上老舍的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

  作为当代青年,我对戏剧并不是很在意,如果不是世界性的歌舞剧或者音乐剧,不愿意走进剧院看那种夸张的表演。但是惟独一部《茶馆》让我看几遍都欲罢不能,我没法形容我对这部戏剧的深爱。不管是原著,或是电影,甚至电视剧,我都看,看到伤心处,眼泪不分次数的往下掉。

  整部剧目里一个大茶馆,经过三个时代的变迁,两代人的挣扎。在那个馄饨的年代,好人没了活计,坏人发了横财,好坏颠倒,正邪倒置。从最底层到最顶层的北平人,都被剥削,被欺辱。老实敦厚的底层人被中国渣滓欺负,最顶层的老佛爷被洋人欺负。好好地一个大清朝,眼睁睁的在北平人眼中倒下。随之倒下的是北平人的骄傲和自信。外面兵荒马乱,就连锁上门都有可能被偷,被骗。不开门吧,吃什么?怎么活着?贵族开始卖家当,老百姓开始卖儿女,自食其力的又时不时被“王法”绑了去。煎熬啊!可就在这年月北平人也少不了礼节。好一个“北平人”。皇城脚下的皇上身边的福泽之地,怎么会这样脆弱。渐渐的这里的人们开始明白了“我爱我的国呀!可谁爱我呢?”一句话,怎一个心酸了得!

  那样老实与世无争的松二爷饿死了,到死都不懂得怨恨是个什么模样;那样争强好胜的秦二爷落得一无所有,实业救国也好,实业为己也罢,原来自己的远见还不如一碗烂肉面的见识来的实惠,多悲哀的结论;水灵灵的大姑娘嫁给个无恶不作的老太监,为了一碗饭,丢了一辈子的人,见惯了一座深宅大院里的狗咬狗,能被赶出来也算是一种幸运,只是一辈子都注定的悲剧,程度的深浅还有谁会有暇顾及呢!拖拉着破鞋的唐铁嘴和不招人待见刘麻子倒赚了个肚儿肥,一个半仙儿算了一辈子卦,救不了别人也救不了自己,更救不了大清国;买卖人口是个缺德到家的营生,厚着脸皮发财,比那买人口的还可恶。宋恩子吴祥子凭着那官家的“本事”倒不愁吃穿,这些人自己作恶不够,教各自的后人也继续着他们的“风范”。……最后一个开了七八十年的大茶馆白白地成了人家的!上那说理去?没处说理。混乱的年代,政权的更迭,不停地改革,也许老大中国是到了该注入新血液的时候了,可是每一次的改变苦的是百姓,即便是这样容易满足安于现状的北平人也眼睁睁见证了流血的年代,是不允许安逸存在的。就连那说数来宝的都为这满眼狼籍质问苍天,您睁开眼看看吧!天朝的子民们正遭受怎样的践踏和欺辱!!

  老舍先生的文字不如鲁迅先生的那样直白犀利,反倒给我这个相对比较脆弱的心一个缓冲的机会,我喜欢小人物的生活,即便他们是那样愚钝,那样不争气,那样平淡无奇,在鲁迅笔下也许那就是该永远批判的罪人,是中华民族的糟杷,除之而后快。但是在老舍先生的笔下,他们是那样可怜,就算知道那是错的,我也难免要同情一番,最后竟从他们的角度考虑他们的问题了。不知道这样是不是老舍先生的本意,但是我确实没法不这样,读老舍,读《茶馆》,软化了我日渐被城市的风吹硬的心灵。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在老师的推荐下,妈妈给我买了作家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桑桑,他是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麻油地小学的教室在一片草房子里。

  桑桑非常顽皮,他把班上一个叫“秃鹤”的小秃子的帽子放到了学校里的旗杆上。在广播操比赛上秃鹤则故意捣乱。当学校排戏时,里面一个角色是秃子,没有人能胜任这个角色,秃鹤则自告奋勇。演出很成功,秃鹤又在同学们的心中恢复了良好形象。

  纸月的离去,白雀和蒋老师的故事,秦大奶奶的去世,杜小康的辍学,细马的孝心,温幼菊老师的药寮……一件又一件的事情让桑桑长大了许多。

  六年的时间过去了,桑桑考上了一个好初中,桑桑的爸爸也因工作出色被调走了,他们就将离开麻油地了,桑桑向麻油地所有老师,及他们班的同学一一做了道别。

  桑桑走了,但是他的脑海里却有一串美好的记忆。我相信,他的心并没走,因为他对这片草房子有着深厚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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