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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读后感

时间:2021-05-20 16:11:01 读后感

《故都的秋》读后感(通用6篇)

  《故都的秋》是一篇非常优美的散文,天涯沦落,秋日思归,情与景在这首词里得到了完美的结合。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故都的秋读后感(通用6篇),希望对你有帮助!

《故都的秋》读后感(通用6篇)

  《故都的秋》读后感 篇1

  秋,对于我而言,不过是秋风起了,树叶落了,连蜘蛛也上吊了。读了郁达夫笔下的秋后,那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对比,不由让我喜爱上那“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喜爱上那小院秋晨,秋雨话凉。

  倘若我能走进书中,我也想在清晨泡一碗浓茶,向院里一坐,什么也不想只是静静地感受天与地,人与物。听着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我被这份悠闲中的孤寂与落寞吸引,陶醉其中,好好领悟“更待菊黄家酿熟,共君一醉一陶然。”

  倘若我能走进北国之秋,我想淋一淋那秋雨,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一立,遇见熟人用那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互答:“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的,我被秋雨中的闲适寒意吸引。

  北京的秋是清、静、悲凉的,却透露出“秋”的独特风姿意境。那是一种可以洗净人心灵污秽的美,是一种可以让人们修身养性的灵药。

  即使我不如郁先生那般热爱秋天,我却已经被秋的美深深震撼,一步步的沦陷在秋景秋色的迷人魅惑中。

  《故都的秋》读后感 篇2

  今天,我又读了一回郁达夫先生的散文《故都的秋》。

  本文开篇即开门见山,切入正题,点明北国之秋的总体特点:“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作者不远千里,从杭州感到青岛,又从青岛赶到北平,竟为的是一饱故都的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对故都的秋的迷恋可见一斑。

  作者对故都的秋的情感抒发主要是通过和江南之秋的对比反衬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的。江南之秋只能使人感到一点点清凉,使人“赏玩不到十足”,相比之下北国之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那碧绿的天色青天下马川鸽的飞声;五彩缤纷的牵牛花;北国的槐树;秋蝉的残声;北方的秋雨。”无不展现北方特有的秋意。

  家处北方的我,很喜欢诵读郁达夫先生的这篇散文。那缓缓的笔调,略带悲凉的文字每回都能引起我无限的遐思。

  《故都的秋》读后感 篇3

  “秋”,一般是作者在伤感的背影下写的,或是怀才不遇、对世俗的忧愤、零落的形象。郁达夫先生也不例外,他的这篇散文《故都的秋》,带有了强烈的主观色彩和感伤情调在里面。他曾经赴新加坡办报并从事宣传抗日救亡,而后沦落流亡之至苏门答腊。所一在他的文章少不了忧郁、伤感的情调。

  他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郁达夫先生写秋意、秋季的院子;写槐树、秋蝉、秋雨的秋之现象;写果树、枣子树的奇景;写诗人的神态。创造出特殊的神韵,盈造出伤感而意味隽永的气氛。

  其文笔下的秋味的悠闲,秋色的凄凉带着落寞,但却能用浓厚而强烈的主观色彩,表现出了故都秋的意境与姿态。“租人家一椽破屋”“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 “脚踏上去的声音也没用、气味也没有,只能感触”“灰土……有点落寞。”等等,都写出了郁达夫先生在秋的笼罩下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伤感情怀,也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作者情景交融的主观感受。很好地表现出了秋的“悠闲”“清”“静”“悲凉”略带有落寞。

  “故郁”两字指明描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恋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点明主题,与“故都”结合一起,暗含着人景相融合的一种意境。题目明确又深沉。通过描绘北平秋色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对故都之秋的向往、眷恋之情,并流露忧郁、孤独的性格。

  《故都的秋》读后感 篇4

  自古至今,“秋”总是代表着一层淡淡的忧伤,而《故都的秋》却打破这永恒不变的韵律,作者穿过大半个中国,就为一睹故都“秋”的味道。

  “江南的秋固然存在,但却没有北方秋的诗意,草木凋零的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作者给出了这样的回答,而在北国秋的描写上,作者草草几笔,就足以将北方的秋表现的淋漓尽致。“碧绿的天的颜色,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作者的笔尖似乎又转到北方的秋与南方的秋的“较量”上。

  作者的笔还不完全的停在“秋”上而是专注于北国的槐树,蝉,雨这些平常物体上,而对南方景物的描写却是少之又少,深沉中有点落寞的槐树,享誉“北国特产”的秋蝉,下得奇,下得有味的秋雨,这一切似乎都在说明北国秋的特点,接下来作者又稍降写了北方的一大奇景——果树,而又在果树分别撰写了枣子树,柿子,葡萄,而在这里呢!作者又只字未提南方的……

  中国的文学似乎与这篇秋并无关联,可仔细一回味,却惊奇的发现其实里面却蕴藏太多太多的相似,中国的秋,北国的秋总是能够引起深沉,幽远,萧索的感触,并且在这段末尾强调,能体会到这最深味的秋,只有在中国的北方。

  在这里,作者最终把笔指向南国的秋,用“甘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来变相的说明南方的秋与北国秋是不在一个层次上的,而作者却生动形象的用比喻句来形容南方的秋的浑浑沌沌,不适合。

  文章的最后,作者愿用生命来换取三分之一的零头,就越发的表明作者对北方秋的赞誉,一种心灵,精神上的寄托。

  作者对北方秋至深至爱,令我感动,令我懂得一种超出灵魂之外的脱俗感受,面对他的感情,我们能做得就只有叹息,叹息这古都秋的伟大,以及作者由衷的感受。

  《故都的秋》读后感 篇5

  “北国的秋,却特别来得清,来的静,来得悲凉”这是《故都的秋》中的一句话。或许是我的家乡接近北国,因此对于秋的理解,我的思想倾向于郁达夫先生笔下的“清”“静”“悲凉”。作者说“秋并不是明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字领略秋的意境呢?

  如果说雨是可以引起人的一点淡淡的思乡情怀的,那么秋便可以将人的思绪都带到过去的回忆中去的,或许是在怀念的美好,或许是在感叹时光的易逝,总之一切浓郁的感情都卷在秋的萧疏中,随风而飘。秋,无论是在彩色上,还是在姿态上,总给人一种寂寥的感觉,如文中描述的“碧绿的天色”“驯鸽的飞声”“蓝色或白色”的牵牛花,“秋蝉的哀弱的残声”“息列索落的”秋雨等在作者的描述中,我似乎看到了这些景物,听到了那些声音,我的心里有点软软的感觉。

  我的家乡虽然接近北方,但有些秋天的景色并不像故都的秋景。

  我们这里秋季的天空很高,不是有个“秋高气爽”的成语吗?天是淡蓝色的。云很轻很柔。我很喜欢看着那张大的`蓝幕上,抹着两撇轻云,如丝如纱,让人的心里很平静。这里没有驯鸽的飞声,但我曾听过,那是四季都有的声音,但在秋天却显得格外的空荡。想作者在看着“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时心里也一定异常平静吧!

  入秋以后,树叶就越发显得苍黄了,随着一阵阵的秋风,树叶便在空中旋转,然后落地,如一只只疲倦的蝴蝶。此时我也能“从槐树叶底,朝动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然而我们这里的槐树并不多见,常见的是杨树,一条路通向多远,路两旁就一真是杨树,看不到尽头,很幽远。我喜欢踩着厚厚的落叶走路,透过凋零的树枝看着天空。那种感觉就像作者所说“脚踩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这也是种很静的感觉。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这样的秋雨总是萧条的。一场秋雨过后,空气都变的透明的了。我常在窗前看着秋雨悄然而落,也常夜晚静听秋雨落在残败的树叶上。那种心境,是非不在秋天素不能体会的。更如作者在文中所述“一层秋雨一层冻”,渐渐地我会感到有些寒意。

  秋的景色如此之多,还有作者笔下的北方的果树,如枣子,柿子,葡萄等,也是我最深的记忆。我想郁达夫先生写的这篇《故都的秋》只是想用文字留住他对故都最深的爱和眷恋。那独特的北国的秋景,让他在结尾中感叹“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我放下笔,抬头看着窗外正是一片深夜的景象。

  《故都的秋》读后感 篇6

  那么,“清”“静”“悲凉”到底应该怎样理解呢?文章的情感主旨到底是什么呢?

  “清”字当为“纯净透明,没有混杂的东西”之意。“来得清”,即是指这秋来得纯正,来得彻底。你看,且不说“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玉泉的夜月”,也不说“西山的虫唱”“潭柘寺的钟声”,就说故都的任何一所院落,任何一处“破壁腰中”,不全都是“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吗?正因此,这故都之秋,才会被称为具有“十分的秋意”而令人“想饱尝一尝”。

  “静”字当为“没有声音”之意。“来得静”即是指这秋来得悄无声息,既不像春天的到来有“春雷”作“鸣”(明)证,也不像夏天的到来有“瓢泼的大雨”相伴随,更没有冬天到来时吼叫的北风、整夜的风雪。秋的到来是无声的,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从槐树叶底”“漏下来的日光”不再刺眼了,也不知道哪天早晨那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会铺得满地……总之,这故都的秋,就在你不知不觉间来到了你的身边,使你听得见,摸得着,嗅得到。

  “悲凉”的确是人的一种感觉。“来得悲凉”是说这秋的到来能够使人产生悲凉之感。请注意,只是“能够”使人产生悲凉之感,而不是人们一定都会产生悲凉之感。因为草木本无情,喜怒哀乐,皆源于人之多情。

  因此,郁达夫在这篇文章中所表现的并不是“悲凉”之感,而是一种对故都之秋的眷恋,一种对闲适生活的向往。

  开篇第一句“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便奠定了全文的感情基调,而对五幅秋景图的描绘,无不充斥着对故都之秋的眷恋和对闲适生活的向往之情。你看,即使住着“一椽破屋”,却有心情在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去看那“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去听那“青天下训鸽的飞声”,去细数那“从槐树叶底”“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这不是一种闲适吗?如果说作者描绘的“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四幅图还能勉强和“悲凉”搭上界,那么第五幅图画“胜日秋果”却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悲凉”的影子了。在这里我们只能看到一种秋日的美好,生活的美好。且看作者对枣树的描述:“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的长大起来……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生活在这样的庭院中,面对着触手可及的秋果,享受着秋日的清爽,怎能不赞美这秋天的美好,怎能不说这是一种令人向往的闲适生活呢?所以,作者在文末真挚地赞叹道:“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由此看来,作者要留住的是这北国的秋天,更是与这北国的秋天紧密相连的闲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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