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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书

时间:2021-08-17 20:59:58 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书(通用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书(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租赁合同书(通用6篇)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签定本合同。

  第1条 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甲方将座落于聊城市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2条 租赁期限条款

  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3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条款

  乙方租用的房屋作居住用途,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转租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4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条款 第5条 房屋的交付条款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6条 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因房屋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计费,交费方式为每月1交。

  第7条 房屋修缮条款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见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承担相应损失。

  第8条 房屋的改建、装修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合同到期后,可移动装修物乙方带走,不可移动装修物乙方无偿留给甲方。

  第9条 房屋转让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10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1的,本合同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双方协商1致,达成终止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1,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租金1个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个月以上;

  第11条 合同的延续及优先权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合同到期时,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12条 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返还多交租赁费并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贰个月房租;

  如乙方确需退房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贰个月房租。

  第13条 免责条款

  房屋如因不可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14条 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有关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5条 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2

  出租方(甲方)x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xx市xx街道xx小区xx栋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xx个月,甲方从xx年xx月xx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xx年xx月xx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x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xxx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x%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x%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xxx乙方(盖章)xxx

  代表人(签字)xxx代表人(签字)xxxx

  20xx年xx月xx日x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住房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位于 。

  二、租赁期限: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乙方应每 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在租金到期前10天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元,到期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随意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2、水、电、气、物业、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 吨,电 度,气 方。每月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

  3、房屋只限乙方用于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考虑继续租赁。

  4、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提高租金。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如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合约。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附室内物品清单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 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把位于 路 一楼的门面房 间出租给乙方,供其在法律、法规准许的业务经营范围内使用,若乙方违法经营,甲方一旦知晓,可随时收回出租的房屋,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所收租金概不退还。

  二、租赁期限 年,甲方于 年 月 日起将本合同第一条所指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到 年 月 日止。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租赁房屋或确需占用此房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到期若甲方继续出租,乙方按出租方式提出的租赁条件可优先租用,但应重新签订合同。

  三、房屋租赁费用每月每间 ,乙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交纳全年租金。租赁期限内,如有租金上浮的情况,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30日内,按甲方要求补齐房租。

  四、经甲方和乙方协商,由甲方和乙方进行的房屋租赁交易而产生的出租房屋的租税、房屋租赁受益金、房屋租赁管理费、土地变更使用金及其他社会性费用和水电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租赁期间,甲乙方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在现有房产的基础上以不破坏框架结构及不危及房屋质量安全为前提,适当进行装修改造,若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房屋改造。

  六、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乙方经营危险物品或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租赁物转租,违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仟元。

  八、在租赁期内,甲方若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应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承担的义务。

  九、乙方要加强安全工作,建立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措施,切实对安全负责。

  十、合同履行期内,双方若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如乙方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按剩余租赁期应交租金总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及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在三日内搬出全部物品,恢复租赁前原状,拒不搬迁者,甲方有权强行搬出,并由乙方支付搬迁费及保管费,超过十日,乙方不认领物品,视为放弃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经甲方同意所增添的固定物或装饰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需要的,乙方三日内拆迁。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再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签字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5

  合同编号:

  出租方:身份证号: 中介方: 公司

  承租方:身份证号: ,经中介方介绍,承租方愿承租出租方提供如下房屋作 用途,为明确责任,恪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简介

  房屋地址号楼室,房屋结构 ,面积平方米,间数间,留用设施(附签署设施清单),房屋产权性质 ,租赁许可证编号,治安准租证编号 。

  二、约定事项

  1须提前一个月与出租方协商或通过中介方再统一办理续租手续。

  2、租金,每月租金为元,付款方式 ,出租方、承租方向中介方支付服务费 元,其中出租方支付 元,承租方支付 元。

  3、租住人员,共人,其中男人,女人,16周岁以下儿童 人,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留宿他人及搭客居住,一旦发现,由出租方或中介方告知公安部门查处。

  4、租用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有承租方自理。即:水费起吨,电费起度,煤气费起 度,电话费 月起,有线收视费- 月起,物业管理费 月起,支付形式在其他的约定事项中体现。

  5、租用期间, 出租方交房前应确保房屋设施能正常使用, 承租方应在年月 日之前对出租房屋设施进行验收,出租方的'一切设施在签署设施清单并经承租方查核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 元押金。

  6、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墙壁、地坪、内部装潢等用途设施,如需改变,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的,承租方和中介方不承担责任。

  7、承租方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或委托中介方将房屋收回并扣留其房屋组经余款的全额作为违约金处理。

  8、租用期间,出租方、承租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补偿一个月房租金。

  9、承租方租用期间,需在首期房租金到期一个月前支付下期房租,不得拖欠或拒交,吵过15天仍不付款,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退房,还并可扣留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三、各方责任

  1、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苏州及昆山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行为的,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应积极接受、服务公安、工商、建委、卫生、计划生育、物价、地税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3、承租方应遵守社会公德,妥善处理好邻里关系,遵守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四、关于委托管理

  在租用期间,出租方如委托中介方代为负责日常管理的,双方应签定委托管理协议书;出租方应向中介方支付一定的委托管理费;中介方应落实专职人员和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委托管理责任和治安管理责任。

  五、其他约定事项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

  1、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承租双方、中介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单位或个人(盖章) 单位或个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手机(bp): 手机(bp):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6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远大荷兰水街商业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出租场地

  1.1 甲方将座落于 市 区 号 部分房屋出租予乙方使用。

  1.2 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为甲方经合法取得房产使用权,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权益。

  1.3 该场地的具体位臵在本合同附件一(位臵平面图)中予以标注,该承租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1.4 乙方的物业管理由____(物业公司)_____承担,乙方对相关物业管理规约。

  1.5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但该等限制不应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1.6 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起租日)至 年 月 日(期满日)止。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交付租赁房屋的日期的,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装修期等作相应顺延,甲乙双方需要对此进行书面确认。如因乙方原因而使交付租赁房屋的日期延迟的,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装修期等不作相应变更。

  第二条 房屋用途及经营限制

  2.1 该场地只供乙方用于经营___________,甲方保证该出租场地可被用于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经营,乙方经营业态、品类及品牌须符合甲方整体规划方案。

  2.2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本合同项下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权利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2.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内从事与本合同2.1条所述营业之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亦不得改变经营业态、品类及品牌,乙方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经营本合同2.1条所述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房产的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A.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其中,首期租金(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支付给甲方。

  B.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C.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D.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3.1.2 每阶段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须在每季度开始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租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房屋租赁发票。

  3.2 物业管理费

  3.2.1 物业管理费的计算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位臵见附件一),物业管理费: 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包括本项目的公用区域的各项费用,包括中央空调运行费用、公共电梯等设备运行费用、日常垃圾清运费、公共区域保安费、清洁费、绿化费用、公共部位水电费、公共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费用等。

  3.2.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下一个季度的管理费(其中首季度管理费于租赁房屋交付之日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物业管理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发票。

  3.2 保证金

  3.1.1 甲、乙双方确定本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元、物业履约保证金为¥ 元、水电保证金¥ 元、装修保证金¥ 元,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将上述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3.2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三十日内,乙方需持甲方出具的原始凭证请求返还,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且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无损坏或未有须扣除费用等情形的,甲方将各项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3.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之行为,甲方有权在各项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数额作为违约金,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予以补交。

  3.3 水、电费的代收代缴:

  水电用表可以独立抄表,甲方须按水: 元/吨、电 元/度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并提供水、电费发票,如在租赁期间遇有国家政策和规定调整水电费的,甲方有权对水电费的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调整后的标准缴纳水电费。

  3.4 其他费用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场地使用有关的电话费、燃气费、供暖费、宽带费、车位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5 保险

  3.5.1 乙方需在房屋交付完成之日前自行为该场地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3.5.2 乙方应在开业前自行为该场地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至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3.6 除法律规定或按本合同约定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而产生的一切税费。

  3.7 乙方采用 种方式向甲方付款:

  A.现金; B.支票; C.转账

  3.8 甲方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银行账号:

  第四条 房屋交付与返还

  4.1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向乙方出具《交房通知书》,通知乙方该场地的交付日(下称“该交付日”),甲方应当于该交付日前交付该场地,而乙方无正当理由的应当于该交付日前接受交付。

  4.2 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场地时,应于租赁场地交接当日在《租赁交付清单》的交接文件上签字并盖章(作为附件三),交接文件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场地交付状况以《租赁交付清单》所载为准。

  4.3 甲方应于该场地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场地的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乙方接收该场地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场地。

  4.4 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没有在该交付日与甲方办理该场地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该交付日办理了该场地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该交付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物业管理费等。若乙方在交付日后30日内未办理该场地的进场装修手续并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5因甲方原因而迟延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免租装修期及租赁期限等均将根据迟延后的期限而相应顺延。若甲方延迟交付超过30天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4.6 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当日交还租赁场地,乙方自费将该场地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场地,场地之装修及所有不可拆除的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的除外。

  4.7 乙方自费将场地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场地,并将场地恢复至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折旧除外。

  4.8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该场地的,则甲方有权自行清理该场地内的一切动产,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支付(或在租赁保证金内扣除),乙方物品如因此有所遗失或损毁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装修与改建

  5.1乙方所租赁场地的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后,乙方方可进场施工。甲方为其提供冷暖、照明、消防设施、基本的电力供应及其他有关基本设施、条件,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5.2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

  5.3 乙方应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开业,乙方免租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日。在此期间,乙方无需交付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装修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5.4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乙方应支付逾期开业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开业,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当月租金的1%)。若在装修免租期届满后30日内仍未完成装修并开业状态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5.4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及租赁期限等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开业日也相应推迟。

  5.5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改建、增建,不得以任何形式毁坏该房屋的主体结构,如乙方对该房屋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臵、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可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臵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

  5.6在该场地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房屋中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及时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5.7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5.8 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尽力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5.9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房屋视察该房屋的维修状态,检查该房屋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消防安全及其他安全隐患,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10 本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

  5.11 本合同解除时,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5.11.1 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甲方予以赔偿。

  5.11.2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1 甲方或乙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形成变更合同。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6.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6.4 在下列情形下,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场地,并按照第七条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4.1 乙方擅自转租、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的;

  6.4.2 乙方长期经营不善,经营业绩差的;

  6.4.3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达60日的,经甲方书面催告五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

  6.4.4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品类或品牌的;

  6.4.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损坏房屋结构,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恢复原状的;

  6.4.6 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或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或因此造成甲方经济及商誉损失的;

  6.4.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连续中断或停止经营活动达15天以上的,非因乙方原因的除外;

  6.4.8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5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6.5.1 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房屋达60日的;

  6.5.2 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的;

  6.5.3 因甲方原因,致使该房屋因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6.5.4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6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6.7 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本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 乙方擅自转租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3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中任何一项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承担逾期交付金额的2%的违约金。

  7.4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及商誉损失。

  7.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损坏房屋结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6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品类或品牌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7.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连续中断或停止经营活动达15天以上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8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因甲方原因致使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则应向乙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7.9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维护义务,致使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0 如因乙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7.11乙方主体资格变更或发生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如乙方清算、合并分立、法定继承致使房屋使用人发生变更等),应当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签订主体变更合同,如乙方未尽通知义务,应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7.12 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2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时间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8.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8.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8.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8.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或其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11.1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乙双方另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协议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1.3 本合同如有任何变更、终止或解除需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11.4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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