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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0-11-29 13:41:09 调研报告

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研报告(精选3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研报告(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研报告(精选3篇)

  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研报告1

  XX是个农业县,青壮年劳力外流量大,留守儿童多,据统计(以父母双双外流为统计对象),全县5——16周岁少年儿童55314名,其中留守儿童约17816名,占这个年龄段总数的32.2%。个别村庄的儿童留守现象尤为严重。例如杨溪乡墩上村第二村小组,5——16周岁的22名儿童中有20名留守,留守率达91%。儿童留守,尤其是农村儿童留守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一、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主要是:隔代监护——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看管;委托监护——借居在亲友家;无人监护——独立面对生活。从调查的情况看,隔代监护的留守儿童比例占到91.6%。这些留守儿童的亲情教养和家庭教育存在一定的缺憾,在学习、生活和思想品德方面问题日益凸显。

  1、学习成绩差强人意

  上课不认真听讲,课后不用心温习,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不理想是留守儿童中较普遍的现象。抽样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较好的占1%,中上的占18%,中下的占81%。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父母期望值过低。部分农村家长认为,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少,因而将孩子的前途定位在外出打工上;一些家长认为读书并不重要,自己不读书,外出经商照样赚大钱,因此不重视子女的学习。二是监护人无力辅导学业。隔代监护的老人普遍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有的还要农作,在时间和精力上,难以给留守儿童进行学习上的帮助和辅导。三是监护人教育意识淡薄。据许多教师反映,有的监护人认为把孩子送进了学校就归学校管,与自己无关,自己不知道怎么管,也管教不了。

  2、心理健康问题众多

  义务教育阶段的少年儿童还处于他律阶段,自律能力很弱。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对孩子大都采取“只要不犯大错就行”的放任态度,导致部分留守儿童养成自私任性、孤僻顽劣等极端性格。究其原因,一是价值导向有偏差。父母常年在外,对孩子采取“物质+放任”的方式进行,使得孩子养成好逸恶劳、奢侈浪费的陋习,而在学习中又缺乏进取心和刻苦钻研精神。二是心理疏导不到位。少年儿童正处于情感、性格变化的转折期,成长过程中产生的许多烦恼与冲突,需要畅通的倾诉渠道,需要正确的引导。但由于远离父母,缺少了起码的交流,而监护人又难以察觉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进而产生众多的心理问题。三是教育方式不得当。在留守儿童中,放纵溺爱型家长和“棍棒教育”型家长的比例高。监护人管不了、不敢管、不知如何管,父母在外又管不着,无形中助长了孩子极端个性的发展。

  3、情感干涸呼唤亲情

  父母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生活的影响较为复杂,其中情感缺乏是最严重也是最现实的问题。研究表明,亲情关系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行为习惯、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往往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从调查的情况看,许多留守儿童表现出对家庭经济、父母健康和安全的忧虑,不希望父母常年在外打工。

  二、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几点建议

  儿童留守是当前一个不可小视的社会问题,也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解决好留守儿童问题,是事关下一代青少年成才的一件大事。

  1、学校应成为留守儿童温暖的家

  学校应担负起留守儿童的教育责任,成为留守儿童温馨的家。XX县韬奋学校于去年9月开办留守儿童托管班,创建了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一三四”育人模式,即,一个重心:以寄宿制管理为中心,从行为习惯、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多方面对留守学生进行引导和管理;三个立足点:从学生、教师、家长三个方面突出要求,优化教育和管理,加强了与留守学生家长的沟通,定时、及时向他们反映孩子的在校情况和表现;四个建立:建立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建立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袋,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全方位关爱留守学生。可以说,韬奋学校为留守儿童再创了一个温暖的家。

  韬奋学校的做法,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成才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的经验值得一些学校借鉴学习。

  2、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XX县关工委组织“五老报告团”进校开展思想道德、家庭教育、法制教育等活动和邓埠镇倪桂村关工委正在实施的对村里部分留守儿童进行义务监护等措施,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起了一定的作用。因此建议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给予更多的关爱:

  (1)为学校、留守家庭捐赠亲情电话,方便孩子与父母的亲情沟通;

  (2)努力创建良好的社会风气,为留守儿童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社会各界多关注一些身边的留守孩子,给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温暖。

  (3)创办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

  3、家庭要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

  家长要提高教育素养,改进教育方式,帮助孩子逐步自律、自主,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保持与学校、老师的联系,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心理变化。家长应尽可能在本地务工或一方在本地务工,并常回家看看孩子,加强亲情沟通。

  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研报告2

  在城市经济建设日益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壮劳力涌入城市打工,外出务工创业,为家庭带来收入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他们远离父母,缺少一个完整的家的温暖,很多孩子承担了本不该那个年龄承担的诸多压力。因此,留守儿童的生活情况,不仅牵动着诸多家庭,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近期,市妇联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等方式深入我市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__、__沟小学;渡口、温家园寄宿制小学围绕留守儿童的生存、学习状态、情感体验和社会支持等方面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尽管我们在留守儿童教育、生活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和关爱行动,但留守儿童在心理健康、道德品行、行为习惯上仍存在着较多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继续探索。

  1、全力构筑留守儿童社会关爱网络。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项充满探索性的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综合系统工程,妇联组织应强化与学校、乡镇、村等的配合,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内部职能部门关爱合力,建立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救助机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监管制度,并经常组织开展交心、谈心和社会实践活动,为“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建立一个良好和谐的成长平台。同时,可以通过网络等发起《关爱留守儿童倡议书》,主动争取:请记住我站域名社会各方支持,营造全社会关爱帮扶留守儿童的大氛围,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体系。

  2、努力提高留守儿童监护人家教水平。

  家庭在儿童成长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隔代监护引起了留守儿童学业失教、行为失控、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等问题。因此,在提高留守儿童代理监护人的家教意识和水平上我们必须下深功夫,要在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台账,有针对性地开设家教知识培训班,帮助留守儿童代理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注重在与孩子的思想沟通与情感交流中发挥家教作用。同时,抓住节假日及农忙季节留守儿童家长返乡的时机,集中开展家教知识普及工作;另外,要进一步深化“爱心代理妈妈”结对帮扶机制,让“爱心代理妈妈”除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家访外,还要定期与家长通电话,通报其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共同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3、积极搭建留守儿童与父母沟通桥梁。

  努力加大宣传力度,破除家长“只要给孩子留下更多的钱,就是对孩子负责”的观念,树立孩子的教育和全面健康发展需要家长的精心呵护和全面关怀的理念,鼓励有条件的父母,把孩子接到其务工经商地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在学校、乡镇、村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热线,通过书信、电话等途径,使留守儿童与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为“留守儿童”能与其他孩子一样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

  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研报告3

  全县共有留守儿童13820人。留守儿童中,男童数7633人,女童数6187人,其中学龄前儿童3599人,小学生7109人,初中人数1925人。父母单方外出人数6488人,双方外出人数7339人。父母在省内打工人数7462人,在省外打工数6139人。留守儿童监护情况为,是父母单亲监护的为5842人,隔代监护的为7262人,其他上辈亲戚监护的为558人,同辈监护的为38人,自我监护的为94人。

  随着农村大量劳务人员的外出,留守儿童数量不断增加,关于留守儿童的涉法涉诉问题也不断增多。针对这一现状,XX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开展儿童权益保护宣传教育,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

  (一)开展“服务基层、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律师、局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各乡镇(街道),走进农村、走进农村留守儿童家中,解答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24场次,印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23人次。

  (二)举办农村法律知识“大集”。县司法局成立由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科、法宣科、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团,借助人员多、普及面广的特点,联合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举办了“情系千家万户共创法治陆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在你身边”等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重点宣讲《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农民维权法律知识等有关内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布置法律宣传展板16块,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2万余份,发放《农民维权法律知识手册》1000多本,为人民群众现场解答法律问题400余次,惠及人数近3万余人,发送普法短信13条,达4万多人次。

  二、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一)送法进校园。为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做到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和法制副校长,举办以“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为主题的“送法进学校”活动,通过建一个“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栏、上一堂“预防和减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课、配一套法制教育图书音像资料、开展一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激发和培养广大在校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学法兴趣和守法意识。全县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164名,开展法治宣讲活动78场次。

  (二)举办中小学校法律知识讲座。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主体,整合两所一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大力开展与青少年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开展法制教育“四个一”活动。先后开展了以“精彩人生路,法制伴我行”为主题的全县中小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国梦·陆良行—道德与法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法制讲座、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进行道德与法制综合宣讲。举办了“法治之路平安陆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

  (三)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每名律师挂钩联系1所中学,通过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援助,举办法制讲座。与留守儿童开展交流谈心活动,了解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中的心理发展与表现状况,引导留守儿童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自护技能,养成知法守法的习惯,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

  三、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活动

  开辟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向留守儿童家庭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实行随来随办,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2011年以来,为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110件。

  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基层这一优势,组织人员定期排查、调处涉及留守儿童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纠纷隐患,及时予以调解,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环境。排查调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矛盾纠纷26件。

  五、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监管不力以及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在生存、生活和学习中存在许多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亲情严重缺失,心理出现障碍。农村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缺乏父母双亲的抚慰关爱,在日常生活中缺少倾诉对象,六成的留守儿童孤独感十分强烈,心理出现障碍。

  (二)学习成绩不佳,行为习惯不良。

  (三)人身安全隐患重重。中小学阶段的儿童由于年龄小、好奇心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较弱,导致生活学习中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六、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以源头化维权、实事化维权、社会化维权为突破口,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二)积极优化维护留守儿童权益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力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度,利用宣传标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政策,营造关心留守儿童、爱护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提高监护人的教育能力及水平。对监护人进行相关教育方法和技能培训,帮助监护人提高自身素质,更新教育观念,使其懂得留守学生的心理,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提高他们的监护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

  (四)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齐抓共管,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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